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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标中粮资本前海项目代建单位并在中标后签订相关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04-1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文件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全资子公司参与投标中粮资本前海项目代建单位并在中标后签
                     订相关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参与
投标中粮资本前海项目代建单位并在中标后签订相关协议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
意见: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粮地产品牌影响力,推进公司管理输出,拓展公司房地产
项目工程建设代建业务范围,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
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公司”)参与投标中粮资本
前海项目代建单位。深圳公司参照了行业惯例、相关代建成本和项目实际情况,
在该项目投资总额 1.5%-2.5%范围内确定本次代建服务费。
     1、对于深圳公司参与上述代建项目的投标行为及代建服务费的确定,我们
认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
交易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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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
参与投标中粮资本前海项目代建单位并在中标后签订相关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顾云昌                            孟    焰                          王   涌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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