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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05-0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一、我们通过了解曹荣根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着重了解了曹荣根先生的任职资
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认为曹荣根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
曹荣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我们通过了解李晋扬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着重了解了李晋扬先生的任职资
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认为李晋扬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
李晋扬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三、我们通过了解叶雄、宋冰心、朱海彬、张雪松、冯安静、陆革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着重了解了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
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叶雄、宋冰心、朱海彬、张雪松、冯安静、陆革为公司副总
经理。
 四、我们通过了解宋冰心女士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着重了解了宋冰心女士的任职资格、
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认为宋冰心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我们同意董事会
聘任宋冰心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我们通过了解张建国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着重了解了张建国先生的任职资
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认为张建国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聘任
张建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六、以上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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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顾云昌                            孟   焰                            王   涌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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