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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地产:《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7-09-2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公司章程(2015年4月修订)              公司章程(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修订)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
     宝安区新城二区湖滨路,邮政 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邮
     编码:518101                          政编码:518101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3                                       新增 第五章 党的组织
                      无                   第九十五条       本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中粮地产委
                                           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公司党委由上级党委批
                                           准设立,并经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在
                                           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无                   第九十六条       党委支持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机构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支持和促进公
                                           司依法合规经营。党委尊重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履职。
                      无                   第九十七条           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委员若
                                           干名。党委书记原则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根
                                           据需要设党委副书记 1-2 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
                                           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
                                           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
                                           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公司党委按规定设纪委,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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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无                   第九十八条       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
                                      领导与党委委员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
                                      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
                                      署,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
                                      行。
                                            (二)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重要工作。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
                                      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四)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向董
                                      事会、监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党委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时,应与《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本章程相衔接。涉及国家宏
                                      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应当经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
                                      作出决定。
                                            (五)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
                                      公司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
                                      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委委
                                      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决定基层党组
                                      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履行全面从严
                                      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领导、支持公司纪委、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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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六)领导公司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指导、
                                      支持工会和共青团、妇联、青年联合会等群众组织
                                      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七)决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
                                      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和部
                                      署公司重大涉外、涉台事项和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
                                      工作。
                                            (九)其他应由党委行使的职权。
                 无                   第九十九条       党委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
                                      决定,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无                   第一百条      党委遵守本章程,维护公司、股东的利
                                      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注:新增 “第五章 党的组织”后,后续条文顺序自动顺延。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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