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19-03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余福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核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立足公司经营管理现状,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要求,指导、监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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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告
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监事会在审核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并详细了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后,认为公司在 2018
年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使内部控制体系已经较为完整、合
理、有效。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
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以及
所有财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
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违反国家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制度的情形。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合规运行情况。
四、审核通过经审计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 2018 年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2018 年财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
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核算和财务
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5,217,998,401.85
元,加上本年母公司净利润 379,293,405.20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929,340.52 元以及本年度分配普通股股利 99,755,237.78 元,本年度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459,607,228.75 元。
公司拟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总股本 3,925,870,338 股为基数,向在公司确
定 的 股 权 登 记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现 金 红 利 1.10 元 , 即
431,845,737.1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核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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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
位任职的关联监事吴立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
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任职的关联监事吴立鹏已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5 亿元借款
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中
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5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
联监事吴立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裕传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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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裕
传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
联监事吴立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9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 2019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
监事吴立鹏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吴立鹏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经营
管理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在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关联监事吴立鹏已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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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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