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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悦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19-09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
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
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公司属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及以后期间适用新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颁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

号)的规定编制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
财务报表列报。
     1、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2)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
个行项目;
       3)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
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增加了“专项储备”列项目。
     2、相关列报调整影响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正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

     1、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公
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