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淳)2020-03-3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文件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淳
各位股东:
作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积极参加 2019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参加各次董事会均能够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核查,本人认为: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成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
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本人参加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袁淳 12 2 10 0 0 否
2019 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此外,本人出席了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认真了解公司
2019 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我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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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对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上海景时南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供不超过
2019 年 1 月 18 日 同意
1.64 亿元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 3 月 1 日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 4 月 2 日 关于公司向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5.5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裕传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4 亿元借款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9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 同意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2019 年 4 月 15 日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 5 月 27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天津市中北镇项目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稻香四季房地产开发
2019 年 6 月 17 日 同意
有限公司 49.91%股权
2019 年 7 月 5 日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 8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 亿元财 同意
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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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上海前滩国际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同意
不超过 11 亿元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子公司将上海长风大悦城项目相关股权注入大悦城商业并购改造
同意
基金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30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将西安大悦城项目相关股权注入大悦城商业并购改造基金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放弃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卓泓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不超过
2019 年 9 月 29 日 同意
3.33 亿元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粮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股
同意
权的独立意见
三、报告期内开展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9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现场办公以及各次现场会议。通过
对深圳、北京等城市公司及项目进行考察,我充分了解了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战
略发展规划,对城市公司的运营管理、销售计划尤其是各项财务指标进行了详细
了解。结合房地产政策的调控下,提出在经济新常态和房地产行业政策多变的时
期,各城市公司可以发掘的潜能,抓住政策机遇,深耕重点城市、优化产品结构、
精准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在市场的影响力。
四、报告期内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 年度,我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其他重
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通过与公司相关负责人主动沟通,切实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
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各季度报以及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公
司审计部每个季度的工作汇报和 2019 年公司内审的工作计划。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关于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披露事宜。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研究了提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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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候选人的事宜。
2020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
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加强与董事会的沟
通,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经营发展及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袁淳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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