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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悦城: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20-07-2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2020 年 7 月 29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91 号文注册公开
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期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的方式。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
量为不超过 2,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4,280,108.70 万元(2020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7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69%;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7.96 亿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533.11 万元、206,339.66 万元和
237,845.28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
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主要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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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
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品种一债券简称:20 大悦 01,债券代码:149189;品种二债券
简称:20 大悦 02,债券代码:149190)
    7、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8、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
权。
    9、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品种一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
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品种一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
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品种一。所赎回的
本金加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一登记机构的
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品种一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品种二赎回选择权。发行人
将于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
赎回选择权,品种二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
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品种二。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5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
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品种二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10、发行人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
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发
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
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
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


                                    2
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
票面利率。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
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一,发行人在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
资者有权选择在本品种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品种债券按票
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二,发行人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
选择在本品种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品种债券按票面金额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12、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品种一:3.00%-4.00%;品种二:3.30%-4.30%,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
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8 月 3 日( T 日)在深圳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3、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
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
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
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
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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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
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
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7、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8、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31),股票状态正常,经营状态稳
定,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
    19、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大悦城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20、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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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大
                           指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悦城控股
                                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本期债券                   指
                                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本期发行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专业投资者                 指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
                                资者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询价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
                                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2020 年 8 月 3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
                           指
日(T 日)                      始日期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
承销团                     指
                                (如有)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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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大悦 01,债券代码:149189;
品种二债券简称:20 大悦 02,债券代码:149190)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主要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
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品
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
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
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
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5 年
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
内前 5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0 年 8 月 4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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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
的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发行人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4 日。如发行人行使
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8 月 4 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
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决定是否
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14、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品
种一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
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
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品种一将被视为第 3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


                                    7
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品种一。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3 个
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一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
权,则品种一将继续在第 4、5 年存续。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品种二赎回选择权。发行人
将于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
赎回选择权,品种二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
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品种二。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5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
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品种二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1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
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
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
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
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
票面利率。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
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一,发行人在存续期的第 3 年
末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
在本品种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品种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


                                   8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二,发行人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品
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品种债券的第 5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品种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7、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品
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
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是否可撤销详见发行人于第 3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披露的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回售申报经最终
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品种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对于本期债券的品种二,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
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是否可撤销详见发行人于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披露的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回售申报经最终确认后相应的公司
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本品种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品种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决定。
    18、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9
外)。
       2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4、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的
公司债券本金。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9、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根据《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期债
券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账户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银行账户:41019400040059504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2、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10
          T-3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 年 7 月 29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 年 7 月 3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0 年 8 月 3 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
                             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2020 年 8 月 4 日)
                             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20 年 8 月 5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品种一:3.00%-4.00%;品种二:3.30%-4.30%,
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
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大悦城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
真至主承销商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11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T-1 日)14:00-17:00 间
将以下资料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
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
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3650;
    咨询电话:010-60833699;
    申购邮箱:sd@citics.com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8 月 3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12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
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
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
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0 年 8 月 3 日(T
日)-2020 年 8 月 4 日(T+1 日)的 9:00-15:00。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
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T-1 日)前办理
完毕开户手续。
    3、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T-1 日)
14:00-17: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专业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
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13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专业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
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超
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
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
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
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8 月 3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
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20 年 8 月 4 日
(T+1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
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专业投资者全称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兰杰
    联系电话:010-60833601
    传真:010-60833504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
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


                                    14
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
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8 号中粮福临门大厦 13 层;深圳市
福田区福华一路 1 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35 层
    法定代表人:周政
    董事会秘书:宋冰心
    联系人:范步登
    电话:86-010-85017888;86-755-23999288
    传真:86-755-23999009
    邮政编码:100020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主办人:姜琪、王翔驹
    项目组其他人员:屈耀辉、黄江宁、张哲戎、吴江博、于梦尧、秦翰
    电话:010-60838527
    传真:010-60833504


                                    15
邮政编码:100026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主办人:杜美娜
项目组其他人员:许天一、郜爱龙、李雨龙
电话:010-85156433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本页以下无正文)




                               16
附件一: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一(3+2 年期)
                                       利率区间:3.00%-4.0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5+2 年期)
                                       利率区间:3.30%-4.3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其附件等信息披露材料。

 2、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 14:00 至 17:00 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或将扫描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电子邮箱,申购传真:010-
 6083 3650,咨询电话:010-6083 3699,申购邮箱:sd@citics.com。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金额,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
 累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4、本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
 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
 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5、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开始后,若申购总量不足本期债券(基
 础)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
销。

2、本期债券仅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
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
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
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
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3、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
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
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
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
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
助。

5、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
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
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
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发行人
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期发行。

11、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

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

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

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

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 B 或 D 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
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
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
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
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
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
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
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
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
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