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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2021-03-22  

                        股票简称:大悦城                                股票代码:000031.SZ
债券简称:20 大悦 01                            债券代码:149189.SZ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大悦城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公告、说明文件等,由 20 大悦 01 债券受托管
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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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91 号文)核准,大悦
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
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 年 8 月 4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 大悦 01”,
债券代码为 149189),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期限 3+2 年期,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截至目前,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2021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发布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长、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该公告披露了发行人董事长、董
事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的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政先生、董事姜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
职申请。周政先生因工作需要,其在发行人控股股东中粮集团的工作发生调任,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姜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周政先
生、姜勇先生均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周政先生、姜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
辞职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周
政先生、姜勇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经发行人全体董事推举,
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公司将由董事、总经理曹荣根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
责。

    经发行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
为董事候选人由伟先生、刘云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由伟先生、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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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发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董事长辞职及董
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证券作为 20 大悦 01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披露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预计上述事件不会对发行人
偿债能力和“20 大悦 01”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信证券将勤勉履行
各项受托管理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发行人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中信证券特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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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