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2021-05-11
股票简称:大悦城 股票代码:000031.SZ
债券简称:20 大悦 01 债券代码:149189.SZ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发行人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101 室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11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大悦城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公告、说明文件等,由 20 大悦 01 债券受托管
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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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91 号文同意注册,大悦
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
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 年 8 月 4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0 大悦 01”,
债券代码为 149189),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期限 3+2 年期,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截至目前,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发布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大悦 01”公司债券交易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该公告披露了“20
大悦 01”将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交易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情况,具体
公告内容如下: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大悦 01”、债券代码“149189”)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交易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一、关于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债券交易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发行人发行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大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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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债券代码“149189”),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上述债券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
入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专
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20 大悦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大悦城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大
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人临时报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披露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预计上述事件不会对发行人
偿债能力和“20 大悦 01”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信证券将勤勉履行
各项受托管理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发行人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中信证券特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20 大悦 01”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情况,并对相关交易做出合理安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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