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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宝恒A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2002-04-15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彭庆文、蔡火炎、翁保荣因公务在外,分别以书面形式委托古焕坤、朱海彬、廖向新代理出席此次董事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AOHENG (GROUP) 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古焕坤 
  3、公司董事会秘书:朱海彬 
  证券事务代表:汤晓音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 号宝恒大厦 
  联系电话:7754517、7780713 
  传真:7789701、7780713 
  电子信箱:szbhjtgf@sz.gd.cninfo.net 
  4、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 号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 号宝恒大厦 
  邮政编码:5181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baoheng.com.cn 
  电子信箱:szbhjtgf@sz.gd.cninfo.net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 号宝恒大厦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宝恒A 
  股票代码:000031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 年10 月8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03011027398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粤440306520800003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滨河大道5020 号证券大厦十六层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实现         (单位:元) 
利润总额                92,356,702.51 
净利润                 58,449,448.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7,963,828.15 
主营业务利润             162,482,317.23 
其他业务利润              4,768,942.93 
营业利润                66,861,233.37 
投资收益                25,009,848.45 
营业外收支净额              485,620.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567,598.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92,811.13 
  注: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正常经常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485,620.69 元。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01年 
(按人民币计) 
主营业务收入(元)           312,452,689.73 
净利润(元)               58,449,448.84 
总资产(元)             1,636,222,189.99 
股东权益(元)             947,453,258.95 
每股收益(元)                  0.125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0.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元)         0.124 
每股净资产(元)                 2.0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9 
净资产收益率(%)                 6.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6 

项目                        2000年 
(按人民币计)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元)           327,986,497.59  313,729,722.42 
净利润(元)               23,109,961.64   20,401,096.53 
总资产(元)             1,413,655,547.26 1,406,701,409.18 
股东权益(元)             889,418,383.66  888,905,108.22 
每股收益(元)                  0.050       0.04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0.050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元)         0.044       0.04 
每股净资产(元)                 1.91        1.9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86        1.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9        0.19 
净资产收益率(%)                2.60        2.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3        2.32 

项目                         1999年 
(按人民币计)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元)           250,886,736.81   311,822,065.40 
净利润(元)             -119,716,432.24  -116,491,818.59 
总资产(元)             1,491,775,721.77  1,248,476,128.45 
股东权益(元)             868,504,011.69   991,729,195.96 
每股收益(元)                 -0.26       -0.25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元)             -0.26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股收益(元)        -0.2287      -0.2219 
每股净资产(元)                 1.86        2.0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81        2.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32       0.132 
净资产收益率(%)               -13.78       -12.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0       -11.19 
  注:1)以上数据和指标均按合并会计报表数填列、计算。 
  2)2000 年数据和指标经审计调整详情见附注。 
  3)计算方法如下: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 
  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 
  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上述公式中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 
  利润表附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7.15%    17.69%   0.348   0.348 
营业利润           7.06%     7.28%   0.143   0.143 
净利润            6.17%     6.36%   0.125   0.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12%     6.31%   0.124   0.12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期末净资产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P 
  ROE= —————————————————————— 
        Eo+NP÷2+Ei×MI÷Mo-Ej×Mj÷Mo 
  其中:P 为报告期利润;NP 为报告期净利润;Eo 为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o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EPS)的计算公式如下: 
              P 
  EPS= ———————————————————— 
        So+S1+Si×Mi÷Mo-Sj×Mj÷Mo 
  其中:P 为报告期利润;So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o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期初数  446,302,377   552,796,226,11      167,179,869.64 
本期               518,283.3      2,904,568.53 
增加 
本期       ---         ---           --- 
减少 
期末数  466,302,377     553,314,509.41     170,084,438.17 

项目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40,006,592.80   -296,860,089.09     889,418,383.66 
本期     707,421.36    54,612,023.46     58,034,875.29 
增加 
本期        ---         ---          --- 
减少 
期末数  40,714,014.16   -242,248,065.63     947,453,258.95 
  变化原因: 
  (1) 未分配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现利润5844.94 万元。 
  (2) 股东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现利润5844.94 万元。 
  (3)盈余公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持有福安公司、三联公司的权益比例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增加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1) 股本变动情况表 
                 2001年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本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 
           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278,062,500               278,062,5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24,750,000               24,750,000 
3、内部职工股 
4、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02,812,500               302,812,5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63,489,877               163,489,87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63,489,877               163,489,877 
三、股份总数     466,302,377               466,302,377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A、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没有发行股票及衍生证券。 
  B、公司没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 
  2、股东情况介绍 
  (1) 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户数:57775 
  (2) 公司前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 
                          (万股)   (%) 
1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国有股         27,806.25   59.63 
2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经济发展公司法人股    1,588.12   3.41 
3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639.37   1.37 
4 周翠芳公众股                   127.71   0.27 
5 张伟公众股                    106.96   0.23 
6 深圳发展银行法人股                103.12   0.21 
7 深圳市名苑渔港实业有限公司法人股          82.5    0.18 
8 朱新民公众股                    63.52   0.14 
9 汪美君公众股                    62.47   0.13 
10 喻长先公众股                    42.12   0.09 
  (3)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为一家: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曾毅宏先生,经营范围:1、对区属地方、国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和产权代表的管理、监督;2、代表区国有资产部门参与股份制企业改造。其持有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无变更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退休职工情况 
姓名   性别  职 务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古焕坤  男   董事长    46  1999.6-2002.6    0       0 
总经理 
彭庆文  男   副董事长   46  1999.6-2002.6   93000股  93000股 
         副总经理 
蔡火炎  男   董事     59  1999.6-2002.6   3118股   3118股 
         副总经理 
朱海彬  男    董事    38  1999.6-2002.6   0        0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翁保荣  男   董事     39  1999.6-2002.6   0        0 
廖向新  男   董事     37  2000.5-2002.6   0        0 
林道藩  男   董事     55  1999.6-2002.6   93456股  93456股 
郑学定  男   独立董事   38  2001.9-2002.6   0        0 
黄振辉  男   独立董事   37  2001.9-2002.6   0        0 
黄梅秀  女   监事会召集人 49  1999.6-2002.6   0        0 
欧阳海东 男   监事     39  1999.6-2002.6   0        0 
缪绍维  男   监事     53  1999.6-2002.6   0        0 
李如亮  男   总会计师   45  1999.6-2002.6   46500股  46500股 
  (二)年度报酬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分别按照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决议和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经营班子薪酬的决议执行。工资标准按其现行所在岗位的工资方案取酬,奖金计提按集团公司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利润指标的10%提取。 
  (2)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年度报酬总额为256.09 万元,其中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121.33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121.33 万元。 
  (3)独立董事在本年度报告期内无津贴及其他待遇。 
  (4)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3 人,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8 人,2001 年年度报酬在48-36 万元区间的4 人,29-19 万元区间4 人。董事翁保荣、廖向新、监事欧阳海东在股东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任职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郑学定、黄振辉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三)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董事会三届七次会议同意谢若锋、吴青果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经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没有变化。 
  2、公司员工情况 
  2001 年公司在职员工490 人,大专以上198 人,占40.4%;有专业技术职称的175 人,占35.7%,其中高级职称的14 人,中级职称的65 人,公司无需承担退休职工费用,公司根据效益情况给离退休职工适当补贴。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公司按照有关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公司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等规章。本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基本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的权利,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对股东大会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做到了实质上的“三分开”,做到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经理、副经理等高管人员在公司取酬,没有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现任董事均能遵守有关法规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范运作,向股东大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经董事会提名并提请公司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二名,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独立董事以符合相关规范。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人员的构成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监事会运作规范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2001 年公司董事会、监事、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采取自我评价与职工代表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激励机制,董事会基金、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由董事会提出方案并经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营班子薪酬经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均按相关规定取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与激励机制。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充分了解持续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披露信息的义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各上市公司2001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考核中,本公司被考核结果为良好。 
  8、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公司独立董事2001 年9 月任职以来按照有关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报告、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清收情况等发表意见,维护股东利益。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并取得任职资格。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次和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一次,有关情况如下: 
  1、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关于召开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于2001 年4 月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公司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 年5 月18 日在公司6 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 人,代表股份30162.6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64.68%,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信达律师事务所许晓光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公司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公司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公司2000 年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四、续聘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议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1、章程第五章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七名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及常务董事1-2 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2、章程第五章第九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董事会确定运用公司净资产值15%以内的对外投资和担保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重大投资项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基金的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2000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于2000 年5 月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2、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关于召开2001 年临时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于2001 年8 月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公司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 年9 月18 日在公司6 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 人,代表股份27820.3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9.66%,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信达律师事务所许晓光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根据有关法规精神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1、原《章程》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七名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七名至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并按有关规定设相应的独立董事。”2、原《章程》第九十三条后增加两条,即:第九十四条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为非执行独立董事,不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独立董事除符合董事的有关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条件。凡与公司股东、公司本身及公司高管人员存在足以影响其独立行使职权的利害关系的人员,一律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十五条独立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主要对有关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由公司付给适当的报酬或津贴。关于独立董事的资格、任免、责任和权力等,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3、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删除。4、原《章程》从第九十四条开始据本次修改相应变更顺序,如原《章程》第九十四变更为第九十六条,依此类推。二、同意关于谢若锋同志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谢若锋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三、同意关于吴青果同志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吴青果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1、选举郑学定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选举黄振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五、关于深圳鹏丽陶瓷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经营设备转让的议案;鉴于鹏丽公司的生产设备属国外进口的专用生产机械,国内尚无同类设备转让,因此,无法判断1500 万元的转让价格是否公允,大会以27820.30 万股反对本议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00 %,本议案未获通过。 
  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于2001 年9 月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七、董事会报告 
  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本公司经过10 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房地产和工业为主业的发展格局。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三来一补”企业30 余家,及房地产、建材、电子等多个行业。与日本万宝至、业信精工、东芝、美国的艾默生、雅达等国际集团等跨国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一)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业投资。实业投资包括投资来料加工、三资企业和参股证券行业。 
  2001 年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班子领导下,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把握机遇抓发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调整优化结构,实现了经济效益大幅增长。全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12,452,689.73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4%。主营业务利润162,482,317.23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57%。实现净利润58,449,448.84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3%,净利润的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利润及投资收益增加所致。占公司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主要行业有房地产、来料加工、物业租赁、投资收益。按行业分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元)   占(%)   主营业务毛利(元)  占(%) 
房地产业: 
商品销售    69,904,319.76    22.37   27,080,443.48    15.76 
房屋租赁    73,894,199.57    23.33   49,234,344.09    28.66 
三来一补: 
来料加工   128,625,979.80    41.17   80,632,905.78    46.93 
服务业:    18,335,897.26     5.87    2,777,306.13    1.62 
其他:     22,692,293.34     7.26   12,091,596.39    7.03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成为公司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营证券相关业务,注册资本24 亿元,2000 年净利润66757.30 万元,本公司分得现金红利收益1936 万元,占本公司净利润的33%。 
  报告期公司发展上台阶,取得近几年的最好业绩。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1)房地产开发经营精心策划,注重品牌,取得较好效果。1)已建成的新玥庭2.3 万平方米的小高层商住楼六月封顶,“竞卖” 商铺的销售方式,取得销售和价格双赢的成功,半年已发售118 套住宅和24 套商铺,销售率59.24%,合作经营的新安湖公司“新文阁”33层纯高层住宅,年底销售面积达99%;合作经营的福安公司福安广场1.25 万平方米商铺工程11 月份完工,17 间商铺公开拍卖取得较好收益。2)进入报建阶段的项目,宝恒房地产公司46 区海滨广场第三期8 万平方米商住工程已完成市场调查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程,新安湖公司总面积达5 万平方米的“新昆阁”、“新仑阁”33 层纯高层住宅,12 月份破土动工。宝城三区1.3 万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建设由合作开发转为公司直接投资建设后正在重新规划中。 
  (2)工业厂房、宿舍和配套设施建设18 万多平方米如期竣工,为引进工业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年内在大洋开发区扩建爱普生4.7 万平方米的厂房、宿舍交付使用,来料加工企业宝恒宝深(信)厂顺利迁入,福信工业新厂房投入使用,加之已在大洋开发区落户的日本万宝至来料加工企业万宝电子二厂,公司与外商合作的来料加工业形成一定规模,稳定发展,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经济效益。2)其他厂房招商情况也较为乐观,合作经营的福安公司招商引资分别与日本、香港等外商签定出租厂房合约10 万多平方米,新工业厂房已交付广泽精机、松泽化妆品等项目使用,引进的独资企业日本东芝复印机厂已投入生产。还有控股子公司三联公司、贸易公司年内竣工的厂房、宿舍4 万多平方米均已招商签约投入使用,新签项目的租金收入给公司带来固定的回报。 
  (3)调整产业结构,拓展证券行业,投资收益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参股国通证券,今年分得2000 年红利收益1936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33%。 
  (4)把握商机,及时转型。在宝安城区的原至功厂搬迁后三联公司及时引进合作商改建成华丰购物广场;宝深厂迁至大洋开发区后,宝恒服务公司马上引进合作商顺电公司将原厂场改成商场,同时还将临街的原工人宿舍四栋改建成家私商场出租。 
  (二)公司主要全资附属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1)深圳市宝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商住楼的开发和销售,今年销售商品房13287 平方米,销售总额603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00 万元,实现利润840 万元。 
  2)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0%的控股公司,主营物业租赁和工业投资,全年实现主营收入2899 万元,实现净利润1368 万元。 
  (三)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管理保发展。在前二年清理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费用,部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来料加工等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财务管理抓好成本和资金管理,堵塞财务漏洞,坚持企务公开、工程招投标公开制度,有效的控制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21%、31%。二是土地遗留问题直接影响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领导亲自抓,成立专门小组负责与区政府和国土部门协商解决。78 区土地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国土局宝安分局已出具正式的分宗红线图,按原出让合同减少的3.5 万平方米土地,西乡镇政府已同意另划出相应面积的土地用于补偿,减免地价报告已报送国土局待批。还有67-68 区等土地问题尚在协商解决办理之中。三是来料加工业受国际不景气环境影响,出口量减少,工厂减员,工缴费下降,公司在以优质配套服务协助外商做好工作的同时对原规划在万宝生活二区兴建宿舍二栋,调整为建造厂房一栋(5 层,17000 平方米),充分利用资源,避免工人宿舍空置率过高。 
  2、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期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公司按照董事会三届六次、三届七次会议决议确定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1)增加投资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总金额9769.8576 万元,受让深圳盛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国通证券股份5338.72 万股,以总金额112.8355 万元,受让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持有的国通证券股份98.5 万股,至此,本公司共持有国通证券股份155,333,288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47%。公司分得2000 年红利收益为1936 万元。 
  (以上有关公告分别于2001 年6 月2 日、6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2001 年中期报告中也有披露) 
  2)在大洋开发区的投资:1、新建来料加工企业深圳宝恒(集团)宝深工业厂的厂房及宿舍面积4.7 万平方米,扩建福信工业厂的厂房、宿舍,计划投资6162.7 万元,全年投资6385 万元,工程竣工已投入使用。2、投资大洋开发区3005 万元,兴建3.75 万平方米的福安广场,年底竣工,部分已投入使用。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三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改革实行员工持股经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1217 万元,协议收购原公司工会及三联公司持股委员会持有的三联公司的部分股权,至此,本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三联公司的股份由41.6%增至60%。 
  以上相关的董事会三届六次、三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01 年4 月6 日、6 月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3、公司财务状况 
指标名称       2001年(元)    2000年(元)   增减率(%) 
总资产        1,636,222,189.99  1,413,655,547.26   15.74 
长期负债        112,614,757.62   107,970,857.37    4.30 
股东权益        947,453,258.95   889,418,383.66    6.53 
主营业务利润      162,482,317.23   138,204,121.35   17.57 
净利润         58,449,448.84   23,109,961.64   152.92 
变动原因 
  总资产增加15.74%,主要是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长期负债增加4.30%,主要是爱普生公司垫付厂房建设资金所致。 
  股东权益增加6.53%,主要是净利润增加所致。 
  主营业务利润增加17.57%, 主要是主营业务成本减少所致。 
  净利润增加152.92%,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增加,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降低所致。 
  4、对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所涉的事项,本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审计报告中的解释性说明,所提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大洋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等事项,均属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多年一直努力与当地政府、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商议解决,日前有关补偿及土地移交手续尚在商议依法办理之中。 
  审计报告中所提存单贷款质押事项,董事会认为,此项房地产销售方式是在1997 年与1998 年内房地产市场处于低迷时期所作的尝试,公司已在1998 年5 月取消了此项销售方式。同时对原采用此种方式的271 户客户协商提前解除协议,现已签定《终止协议》的有118 户,仍有153 户正在协商之中。 
  5、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2 年在我国调整结构,扩大内需的大环境下,公司将把握机遇,开拓进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管理,加快发展,争取实现经济效益持续增长。主营业务发展重点:一是房地产方面,1)对现有楼盘完善配套设施,加大销售力度。2)全面启动宝城46 区8 万平方米、3 区1.5 万平方米、78 区5 万平方米的商住楼工程,新安湖公司的新昆阁、新仑阁争取年内竣工。二是继续搞好大洋开发区及宝安城区现有土地的规划与建设,在工业发展上争取形成新的发展格局。三是以优质配套的服务稳定发展来料加工业。四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招商、物业租赁工作,减少空置率。 
  6、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三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董事会三届六次会议于2001 年4 月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1、公司200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0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3、公司2000 年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0,401,096.53 元,由于上年度出现亏损,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15,563,427.01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2000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本期不向股东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关于2001 年利润计划及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预计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01年实现的净利润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5、关于2001 年贷款和担保额度的议案;6、关于续聘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聘请信达律师事务所及朱皓律师的议案;8、关于收购深圳市宝安三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深圳市宝安三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物业发展、物业租赁及来料加工。总股本63,523,123 股,股本结构为:本公司持有26,411,287 股,占41.6%,本公司工会持有18,054,899 股,占28.4%,三联公司持股会持有19,056,937 股,占30%,2001 年1 月31 日其每股帐面净资产1.33 元。为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协议收购本公司工会、三联公司持股会分别持有的三联公司股份5,350,274 股和6,352,313 股。本次协议收购价格为每股1.04 元,交易总价格12,170,690.48元,本次收购工作完成后,三联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总股本63,523,123 股,(1)本公司持有38,113,874 股,占60%,(2)本公司工会持有12,704,624 股,占20%,(3)三联公司持股会持有12,704,624 股,占20%。深圳市宝安三联股份有限公司1999 年净利润1690 万元,2000 年净利润1573 万元,收购后对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影响甚微。9、关于转让深圳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深圳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 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拥有60%的股权,香港凯途(新安)发展有限公司拥有40%股权。根据深圳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拥有深圳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减持至30%,每股按不低于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的价格转让给香港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本公司仍拥有深圳新安湖物业有限管理公司30%股权。10、关于增加投资的议案;1)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增加深圳市宝恒(集团)宝深工业厂的投资6162.7 万元。扩建厂房面积26682.2 平方米,宿舍20210平方米。预计项目回收期6.4 年(77 个月), 投资收益率11. 8%。2)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增加深圳宝恒集团福信工业厂的投资2344 万元,扩建厂房面积15,312.86 平米,宿舍面积8538.28 平方米,预计项目回收期5.2 年(62 个月),投资收益率为14.7%。11、关于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以上决议公告和公司200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01 年4 月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2)董事会三届七次会议于2001 年6 月1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1、关于增加投资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本公司原持有国通证券责任有限公司股份8800 万股,占其总股本的4%,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受让深圳盛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338.72 万股的股权(占其总股本的2.43%),受让价格1.83元/股,受让总金额为人民币9769.8576 万元。转让协议已于近日签定,至此,本公司共持有国通证券股份总额为14138.72 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43%,为第七大股东。转让有关手续将报相关部门办理。2、关于同意深圳鹏丽陶瓷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经营及设备转让的决议; 3、关于放弃拆建九区综合楼项目的决议;4、关于深圳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的决议;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拥有新安湖物业管理公司股权减持至30%,每股按不低于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的价格转让给香港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30%股权拟定价为人民币133 万元。5、关于接受谢若锋同志辞去董事职务的决议;6、关于接受吴青果同志辞去董事职务的决议。 
  以上决议公告于2001 年6 月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3)董事会三届八次会议于2001 年8 月1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01 年中期实现净利润35,406,167.62 元,由于年初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297,779,833.53 元,董事会决定,2001 年中期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经董事会讨论提议郑学定、黄振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关于召开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以上决议公告、公司2001 年度中期报告摘要及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于2001 年8 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面的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2000 年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年度贷款、担保以及对外投资都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 
  7、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预计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58,449,448.84 元,由于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96,860,089.09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2001 年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本期不向股东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预计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02 年实现的净利润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8、报告期内董事会就公司其他事项发布公告情况: 
  1)公司章程2001 年5 月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 
  2)2001 年6 月2 日受让国通证券股份董事会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3)2001 年6 月15 日就公司股票价格及成交量呈现异常,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董事会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4)2001 年8 月18 日就宝日诉讼案本公司胜诉,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请求,本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董事会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八、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监督,以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得到贯彻执行,利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维护了股东利益。 
  1、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三次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1)2001 年4 月4 日下午,召开了三届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①2000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②公司2000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③2001 年贷款及担保额度议案;④关于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⑤关于聘请律师的议案;⑥关于收购三联股份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⑦关于转让新安湖物业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⑧关于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上会议决议公告于2001 年4 月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2)2001 年8 月15 日下午召开三届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①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②200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召开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上会议决议公告于2001 年8 月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3)2001 年12 月28 日上午召开三届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①监事会2001 年度工作报告;②制定200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执行国家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能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有效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管理,经济效益比去年大幅提高。 
  (2)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 
  (3)公司近年没有募集资金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收购,资产重组行为,无内幕和重大关联交易,未发生损害股东权益行为和造成资产流失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5)对董事会就审计报告中所提的事项说明,表示无异议。 
  九、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生。 
  报告期内已经结案的事项如下:2001 年8 月16 日,本公司接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原告关根英雄等83 位原宝日高尔夫球会员诉宝日高尔夫娱乐观光公司、本公司、日本安乐公司退入会费、入会保证金、赔偿损失纠纷一案,原告在《起诉状》中要求,本公司作为第二被告,需与第一被告、第三被告连带承担返还入会资格保证金责任,本案标的51440 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3800 万元。(2000 年12 月12 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作公告,并分别在2001 年4 月6 日公司2000 年年度报告和2001 年8 月17 日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中均有披露)。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关根英雄等83 位原告的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本公司胜诉。 
  以上法院判决2001 年8 月18 日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作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关于转让深圳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深圳新安湖物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 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 万元。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截止2000 年十月底,净资产为人民币336023.58 元。其中本公司拥有60%的股权,香港凯莱(新安)发展有限公司拥有40%股权。根据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三届七次会议同意将本公司拥有新安湖物业管理公司股权减持至30%,每股按不低于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的价格转让给香港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30%股权拟定价为人民币133 万元。 
  2)关于深圳鹏丽陶瓷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经营及设备转让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三届六次、三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已披露。(2001 年4 月6 日、6 月19 日《证券时报》) 
  鉴于鹏丽公司的生产设备属国外进口的专用生产机械,国内尚无同类设备转让,因此,无法判断1500 万元的转让价格是否公允,公司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以27820.30 万股反对本议案,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权的100%,本议案未获通过。(2001 年9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请见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合同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担保、抵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与本公司关系 
福安公司     RMB 60,000,000  2001.1.15-2002.1.15    合作企业 
宝兴公司     USD 2,000,000  2001.4.14-2002.4.14    合资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在指定报纸和网络上披露承诺事项。 
  6、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7、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中国深圳 
  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与二零零一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与二零零一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 
  1. 如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10(2)、11(3)所述,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相关文件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的相关会议纪要, 贵公司位于宝安20 区、67 区、68 区及78 区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收回,惟上述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补偿安置及土地使用权移交手续尚在办理中。 
  2. 如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4(1)所述, 贵公司作为合作条件投入深圳福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因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及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深圳福安实业有限公司于该土地使用权上建设开发的厂房及商品房等亦未办理相关的产权证明。 
  3. 如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25 所述,一九九七年度与一九九八年度内, 贵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宝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恒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271户)签订了《协议书》,购房者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次性将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以下简称“存单”)共计16,379,935.00 人民币元提供予宝恒房地产公司,用于宝恒房地产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作贷款质押。协议规定,购房者提供存单的期限为十年,期满后,宝恒房地产公司将存单本金、存款利息及宝恒房地产公司计提的担保手续费一并偿还购房者。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宝恒房地产公司与部分购房者(118 户)签订了《终止协议》,并按定期银行存款利率将存单及其利息计10,545,977.20 人民币元支付予购房者;宝恒房地产公司共计预提了应存入购房者(153 户)的担保手续费计15,11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年度预提担保手续费计4,210,000.00 人民币元。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小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渭华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日 
  中国深圳 
  2、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01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9,387,193.30      61,524,467.49 
短期投资              8,295,372.00        16,880.00 
应收股利              1,085,357.84      10,085,357.84 
应收账款              16,213,776.67      7,382,761.71 
其他应收款             43,451,571.54     250,578,342.23 
预付账款             110,583,299.93      34,884,937.22 
存货               242,143,017.77     112,189,305.70 
待摊费用               218,341.74       172,166.36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51,377,930.79     476,662,052.19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53,179,406.16     408,518,100.64 
其中:合并价差           (8,416,437.26)      1,343,680.76 
长期投资合计           253,179,406.16     408,518,100.6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989,272,017.10     422,700,812.00 
减:累计折旧           241,942,471.46     109,980,736.72 
固定资产净值           747,329,545.64     312,720,075.28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747,329,545.64     312,720,075.28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25,276,323.44       121,941.00 
固定资产清理                 --- 
固定资产合计           772,605,869.08     312,842,016.2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28,043,497.62      28,689,357.37 
长期待摊费用            16,672,683.91      5,456,832.87 
其他长期资产            14,342,802.43      4,342,802.4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59,058,983.96      38,488,992.67 
资产总计            1,636,222,189.99    1,236,511,161.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9,000,000.00     169,000,000.00 
应付账款              43,335,405.49      22,281,640.00 
预收账款              90,585,319.96       665,000.00 
应付工资              12,620,531.74      9,687,228.62 
应付福利费             5,240,008.59      1,312,891.82 
应付股利              10,401,258.53       240,570.08 
应交税金              5,691,298.95      1,362,895.39 
其他应交款              600,361.77       490,552.55 
其他应付款             48,981,968.58      11,866,844.24 
预提费用              31,851,226.62      2,578,870.00 
流动负债合计           478,307,380.23     219,486,492.70 
长期负债: 
长期应付款            112,573,757.62     112,573,757.62 
递延收益                41,000.00      2,343,807.86 
长期负债合计           112,614,757.62     114,917,565.48 
负债合计             590,922,137.85     334,404,058.18 
少数股东权益            97,846,793.19     112,431,450.14 
股东权益: 
股本               466,302,377.00     466,302,377.00 
资本公积             553,314,509.41     553,314,509.41 
盈余公积             170,084,438.17     159,233,343.78 
其中:法定公益金          40,714,014.16      37,299,686.01 
未分配利润            (242,248,065.63)    (301,352,652.31) 
可恢复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                  24,609,525.72 
股东权益合计           947,453,258.95     902,107,103.6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36,222,189.99    1,236,511,161.78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0,980,004.43   112,314,259.12 
短期投资                13,847,840.81    13,847,840.81 
应收股利                 1,085,357.84    3,085,357.84 
应收账款                13,890,735.54    3,465,975.40 
其他应收款               63,936,853.55   174,148,965.98 
预付账款                76,213,682.85    38,233,399.00 
存货                  285,278,077.36   103,002,686.67 
待摊费用                  42,124.25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615,404,718.74   448,140,609.07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58,357,955.68   291,858,628.61 
其中:合并价差 
长期投资合计              158,357,955.68   291,858,628.6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715,315,924.48   392,460,324.99 
减:累计折旧              201,851,709.12   100,130,869.91 
固定资产净值              513,464,215.36   292,329,455.08 
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513,464,215.36   292,329,455.08 
工程物资                               --- 
在建工程                66,090,256.78         --- 
固定资产清理                24,417.99 
固定资产合计              579,578,890.13   292,329,455.0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33,317,942.34    33,988,003.83 
长期待摊费用              12,030,936.49    2,313,377.27 
其他长期资产              14,965,103.88    4,965,103.8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0,313,982.71    41,266,484.98 
资产总计               1,413,655,547.26  1,073,595,177.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80,000,000.00 
应付账款                62,098,309.20    14,590,436.00 
预收账款                63,926,369.51         --- 
应付工资                19,897,994.63    15,579,715.05 
应付福利费                5,660,708.30    1,875,722.69 
应付股利                  497,320.84     240,570.08 
应交税金                 3,620,891.26     365,725.73 
其他应交款                 258,613.82     162,679.18 
其他应付款               26,136,505.52    3,234,017.02 
预提费用                21,738,143.01     776,650.14 
流动负债合计              303,834,856.09   116,825,515.89 
长期负债: 
长期应付款               107,917,857.37    85,134,143.68 
递延收益                  53,000.00    2,468,585.66 
长期负债合计              107,970,857.37    87,602,729.34 
负债合计                411,805,713.46   204,428,245.23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 
股本                  466,302,377.00   466,302,377.00 
资本公积                552,796,226.11   552,796,226.11 
盈余公积                167,179,869.64   159,880,638.78 
其中:法定公益金             40,006,592.80    37,946,981.01 
未分配利润              (296,860,089.09)  (332,840,216.11) 
可恢复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                  23,027,906.73 
股东权益合计              889,418,383.66   869,166,932.5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13,655,547.26  1,073,595,177.7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1年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           312,452,689.73      139,694,294.76 
减:主营业务成本         140,636,093.86      62,357,171.6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9,334,278.64        834,344.98 
主营业务利润           162,482,317.23      76,502,778.15 
加:其他业务利润          4,768,942.93       1,986,366.58 
减:存货跌价损失 
减:存货跌价损失 
减:管理费用           80,405,561.90      86,243,047.44 
营业费用              7,464,150.20       7,287,921.20 
财务费用             12,520,314.69       7,769,824.18 
营业利润             66,861,233.37      (15,523,726.89) 
加:投资收益(损失)        25,009,848.45      52,704,075.11 
营业外收入             1,244,925.50        592,013.92 
减:营业外支出            759,304.81        405,764.43 
利润总额             92,356,702.51      37,366,597.71 
减:所得税            14,095,234.19       5,879,033.91 
少数股东损益           19,658,088.75 
减:承包方分配利润          153,930.73        26,486.22 
净利润              58,449,448.84      31,487,563.8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6,860,089.09)     (332,840,216.11) 
可供分配的利润         (238,410,640.25)     (301,352,652.3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97,147.17        332,679.26 
提取法定公益金           1,640,278.21        332,679.26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42,248,065.63)     (301,352,652.31)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242,248,065.63)     (301,352,652.31) 

                           2000年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           327,986,497.59     137,706,821.56 
减:主营业务成本         180,031,335.96      65,393,776.8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9,751,040.28       579,084.41 
主营业务利润           138,204,121.35      71,733,960.34 
加:其他业务利润          5,528,960.76      3,149,405.66 
减:存货跌价损失 
减:存货跌价损失 
减:管理费用            95,152,131.26      36,810,052.15 
营业费用                1,000.00 
财务费用              15,772,480.52      13,084,493.93 
营业利润              25,520,549.13      24,987,819.92 
加:投资收益(损失)         13,111,908.12      26,034,913.93 
营业外收入             4,034,728.66       966,285.44 
减:营业外支出           1,616,415.71       984,623.66 
利润总额              41,050,770.20      51,004,395.63 
减:所得税             7,750,795.80      4,484,301.15 
少数股东损益            10,163,526.54 
减:承包方分配利润         2,676,537.66 
净利润               23,109,961.64      43,843,556.8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9,304,692.21)    (376,683,772.93) 
可供分配的利润          (296,194,730.57)    (332,840,216.1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96,860,089.09)    (332,840,216.11)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296,860,089.09)    (332,840,216.11) 
  现金流量表 
  2001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45,821,148.50 
收到的租金                         33,541,802.4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20,062.37 
现金流入小计                       406,383,013.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3,248,387.23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9,337,294.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293,553.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876,463.6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059,715.72 
现金流出小计                       272,815,41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567,598.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2,021,919.2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7,096,57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净额                            7,050,965.50 
现金流入小计                        46,169,459.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08,818,263.84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19,635,592.95 
现金流出小计                       328,453,85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284,397.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08,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308,000,000.00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7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1,944,700.36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0.00 
现金流出小计                       190,944,700.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055,299.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8,687.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92,811.13) 
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8,449,448.84 
加:少数股东损益                      19,658,088.75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6,865,881.59) 
固定资产折旧                        41,692,528.89 
无形资产摊销                         812,719.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080,858.55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46,175.38) 
预提费用的增加                       10,113,083.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27,682.9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7,769,824.16 
投资损失                         (25,009,848.45)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47,136,427.9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4,557,227.3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9,346,979.54 
存货跌价准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567,598.5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9,387,193.3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60,980,004.4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92,811.13)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6,589,804.63 
收到的租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2,808.69 
现金流入小计                       147,182,613.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042,488.32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979,357.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459,463.0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275,632.31 
现金流出小计                       108,756,941.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25,671.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590,440.18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8,951,195.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净额                            6,973,356.00 
现金流入小计                       44,514,991.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04,415,623.5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7,957,984.85 
现金流出小计                       212,373,608.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858,616.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44,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244,000,000.00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5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425,534.44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65,425,534.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574,465.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8,687.8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789,791.63) 
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1,487,563.80 
加:少数股东损益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8,840,433.74) 
固定资产折旧                        13,881,314.42 
无形资产摊销                        1,623,208.3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143,455.60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42,124.25 
预提费用的增加                       1,802,219.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47,847.8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7,769,824.18 
投资损失                         (52,704,075.11)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8,307,744.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16,390,152.5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32,285,909.88 
存货跌价准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25,671.7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1,524,467.4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12,314,259.1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789,791.63) 
  3、会计报表附注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二零零一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1. 公司简介 
  本公司系经原中共宝安县委以宝组(1982)007 号文批准,于一九八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正式成立的县属地方国营企业,原名为“宝安县城建设公司”。一九九三年二月,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以深宝府[1993]15号文批准,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城建发展总公司”。一九九三年七月十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复[1993]761 号文批准,本公司改组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票并上市交易,并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八日领取深企法字04498 号(注册号19224718-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建筑技术咨询、进出口贸易。 
  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116 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字[1993]第39 号文批准, 本公司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票已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八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之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 计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惟本公司的子公司——香港华高置业有限公司(“华高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计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按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份终了,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月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因市场汇价不同而发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业已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6)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华高公司年末编制折合人民币会计报表的方法为: 
  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类、负债类项目,均按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发生当日的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合计数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之间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本公司在对华高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对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本公司持有的权益性资本的比例计算,列示于“资本公积”账项。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二零零一年度市场汇价的平均值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二零零一年度市场汇价的平均值折合为人民币金额,由于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已作为调节项目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 
  (7)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坏账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于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于决算日,根据本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按账龄分析法合理地估计坏账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对于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和应收款项逾期五年以上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列示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4至5年          80% 
5年以上         100%* 
  *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9]35 号文规定,本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故本公司对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鹏丽陶瓷有限公司(“鹏丽公司”)及联营公司——深圳宝铜实业有限公司(“宝铜公司”)与深圳新安湖实业有限公司(“新安湖实业公司”)的应收款项账龄在五年以上的均按9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细节在附注8、9 中表述。 
  (9) 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材料、委托代销商品、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和在产品。 
  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库存商品、材料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发出开发产品的成本按分批法计算确定。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决算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系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由于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提取,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细节在附注11 中表述。 
  (10)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决算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即按短期投资总成本高于总市价的差额提取跌价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短期投资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细节在附注6 中表述。 
  (11)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其中股票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他股权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拥有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20%至50%时,以权益法核算;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50%以上,以及拥有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20%至50%,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其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本公司对其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三联公司”)、新郑皇宫大酒店有限公司(“皇宫大酒店公司”)及联营公司——深圳市宝安宝田实业有限公司(“宝田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成本与其在该等公司资产净值中所占份额的差额,以及华高公司对其子公司——深圳辰华石料有限公司(“辰华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成本与其在辰华公司资产净值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设置“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项核算,并分别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及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及自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起分10 年摊销;本公司对三联公司、皇宫大酒店及华高公司对辰华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 
  在本公司的子公司发生亏损的情况下,本公司通常只承担有限责任,并将对该等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计为零为限。但如果本公司意图继续扶持,并打算进一步注入资金,或该等子公司的亏损是暂时性的,并有充分证据表明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能够获利,则将继续确认该等子公司的亏损,计入投资损失,由此使长期股权投资出现的贷方余额,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设置“可恢复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项目予以反映。 
  决算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细节在附注13、42(6)中表述。 
  (12)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800.00 人民币元以上的生产经营用实物资产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00 人民币元以上的非生产经营用主要设备的物品。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一九九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的固定资产原价及其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的数额调整入账;本公司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厂房按工程实际成本暂估入账,待竣工决算时,再将已入账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实际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4.75 
机器设备             10           9.50 
运输工具             5           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19.00 
  决算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固定资产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表明固定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按单项固定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的细节在附注14 中表述。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在建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作固定资产。 
  决算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在建工程由于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技术上已经落后等原因,表明其已经发生了减值,按单项在建工程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细节在附注15 中表述。 
  (14)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费等。一九九二年七月三十一日的土地使用权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确认的数额调整入账。土地使用权按其受益期限分期摊销。 
  决算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无形资产因市价下跌或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等原因,表明无形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的细节在附注16 中表述。 
  (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A. 开办费是指本公司的子公司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资本性支出),自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损益。 
  B. 租车费用是指租用汽车所发生的费用,按照租车协议或合同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 
  C. 租地费用是指本公司向宝安区公明镇楼村村民委员会承包经营面积113 亩荔枝园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期25 年予以摊销;向公明镇楼村村民委员会承租面积约30 亩鸡场及其设施和面积约50 亩柑场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期23 年予以摊销。 
  D. 电力增容费,自费用支付之日起分10 年摊销。 
  E. 装修费是指本公司办公大楼等的装修费用,自费用支付之日起按5 年摊销。 
  F.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电话和股票机的初装费等,自费用支付之日起分5 年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的细节在附注17 中表述。 
  (16)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是指长期物业租金收入,按照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限结转。 
  递延收益的细节在附注27 中表述。 
  (17) 收入确认原则 
  A. 产品、商品和商品房销售,是以产品、商品和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对该等产品、商品和商品房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标志,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B.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代建工程装饰、物业管理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以工程或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工程或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为标志,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C. 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是以收到来料加工装配结汇明细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为标志,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D. 租赁收入是以与租赁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租赁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为标志,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业务收入的细节在附注32 及34 中表述。 
  (18)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细节在附注3(2)中表述。 
  (19)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予以编制。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新安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安湖物业公司”)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的。本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业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上述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及重新表述。 
  本公司对深圳市宝安福安实业有限公司(“福安公司”)的重大经营和财务决策具有实质控制权,本公司本年度将其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并调整了二零零一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 
  如附注4(1)所述,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宝恒实业公司(“上海宝恒公司”)由于本年度已停业,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本公司未将上海宝恒公司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并调整了二零零一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 
  如附注4(1)所述,本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市新郑恒宝房地产公司(“恒宝房地产公司”)本年度已被置换给八方(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八方公司”),本公司本年度未将恒宝房地产公司的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如附注4(2)所述,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深圳宝铜实业有限公司(“宝铜公司”)因资产总额、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分别占本公司合并资产总额、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均在10%以下,故未采用比例合并法将该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是以本公司的子公司于本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外商投资企业--新安湖物业公司于税后利润计提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除外)中本公司所拥有份额,对本公司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予以调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和往来款项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损益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于本年度内实现的损益扣除母公司所拥有份额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附注3. 税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 
税项                   税目      税率 
商品房销售收入             营业税      5% 
代建工程收入              营业税      5% 
建筑、装修、喷涂收入          营业税      3% 
租赁收入                营业税      5% 
物业管理收入              营业税      5% 
旅游饮食收入              营业税      5% 
物资材料收入              增值税     17% 
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           增值税      4% 
产品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      4%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和产品增值税额的1%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和产品增值税额的3%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0 号文《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以后销售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建成的商品房可免交营业税,惟本年度福安公司销售的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建成的商品房(以本公司名义销售)可免交营业税金额的相关税务批复尚在办理中。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地税发(2001)446 号文及深地税发(2001)第607 号文的规定,本年度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宝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公司”)于本年度收到减免了一九九八年度及一九九九年度已交纳的营业税计1,611,922.60 人民币元,房地产公司将其冲减了本年度“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及“应交税金”账项。 
  (2)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房产税系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4) 个人所得税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附注4. 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公司、合作经营公司及附属机构 
  (1) 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及拥有50%以下权益性资本并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拥有 
                                   权益 
1 辰华公司             1986.05.25 USD  618,000.00   --- 
2 三联公司*            1988.07.02 RMB 63,523,123.00  60.00% 
3 深圳市宝恒装饰有限公司(装饰   1991.03.01 RMB 5,200,000.00  90.00% 
公司) 
4 华高公司             1992.03.31 HKD   10,000.00 100.00% 
5 鹏丽公司**            1992.10.06 USD 10,000,000.00  68.40% 
6 福安公司***           1992.04.15 RMB 10,000,000.00  50.00% 
7 恒宝房地产公司****        1993.05.21 RMB 1,000,000.00 100.00% 
8 深圳宝恒工人服务有限公司(工   1993.06.11 RMB 1,110,000.00  90.10% 
人服务公司) 
9 深圳宝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   1993.06.18 RMB 3,055,000.00  90.02% 
恒物业公司) 
10 深圳宝恒贸易有限公司(宝恒贸   1993.12.07 RMB 6,000,000.00  83.33% 
易公司) 
11 房地产公司           1993.12.15 RMB 50,000,000.00  90.00% 
12 新安湖物业公司         1994.01.01 RMB 3,000,000.00  60.00% 
13 上海宝恒公司**         1994.03.18 RMB 2,400,000.00 100.00% 
14 深圳宝安宝恒汽车修配厂(汽修   1994.06.18 RMB 1,860,000.00 100.00% 
厂)** 
15 深圳市宝恒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95.09.04 RMB 2,000,000.00  50.00% 
(监理公司) 
16 深圳市宝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995.12.21 RMB  500,000.00  90.00% 
(设计公司) 
17 皇宫大酒店公司****      F 1997.08.21 RMB 10,000,000.00  90.18% 
18 深圳市冠华隆实业有限公司(冠 
华隆公司)             1997.10.21 RMB 40,000,000.00  90.00% 
19 深圳市宝恒工业发展公司(工业   2000.06.21 RMB 5,000,000.00  80.00% 
发展公司) 
20 深圳市万民利实业公司     G 2000.06.11 RMB 5,000,000.00  65.00% 
公司)***** 
21 新郑市宝恒商贸有限公司(宝恒  F 2000.01.24 RMB  600,000.00  80.00% 
商贸公司)**** 
22 深圳市宝恒大洋服务有限公司  H 2001.08.13 RMB 1,000,000.00  90.00% 
(大洋服务公司) ****** 
23 宝安区福安实业公司崇泰五金厂  1999.03.16 RMB 15,564,700.00  57.57% 
(崇泰五金厂) 

公司名称                实际投资额 
1 辰华公司              USD      --- 
2 三联公司*             RMB 38,113,874.00 
3 深圳市宝恒装饰有限公司(装饰    RMB 4,680,000.00 
公司) 
4 华高公司              HKD   10,000.00 
5 鹏丽公司**             USD 6,840,000.00 
6 福安公司***            RMB 5,000,000.00 
7 恒宝房地产公司****         RMB  100,000.00 
8 深圳宝恒工人服务有限公司(工    RMB 1,000,000.00 
人服务公司) 
9 深圳宝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    RMB 2,750,000.00 
恒物业公司) 
10 深圳宝恒贸易有限公司(宝恒贸    RMB 5,000,000.00 
易公司) 
11 房地产公司            RMB 45,000,000.00 
12 新安湖物业公司          RMB 1,800,000.00 
13 上海宝恒公司**          RMB 2,400,000.00 
14 深圳宝安宝恒汽车修配厂(汽修    RMB 1,860,000.00 
厂)** 
15 深圳市宝恒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RMB 1,000,000.00 
(监理公司) 
16 深圳市宝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RMB  450,000.00 
(设计公司) 
17 皇宫大酒店公司****        RMB 10,000,000.00 
18 深圳市冠华隆实业有限公司(冠 
华隆公司)              RMB 36,000,000.00 
19 深圳市宝恒工业发展公司(工业    RMB 4,000,000.00 
发展公司) 
20 深圳市万民利实业公司       RMB 3,250,000.00 
公司)***** 
21 新郑市宝恒商贸有限公司(宝恒    RMB  480,000.00 
商贸公司)**** 
22 深圳市宝恒大洋服务有限公司    RMB  900,000.00 
(大洋服务公司) ****** 
23 宝安区福安实业公司崇泰五金厂   RMB 8,960,000.00 
(崇泰五金厂)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1 辰华公司             开采并加工生产各种规格的板材、石材 
2 三联公司*            兴办各类实业 
3 深圳市宝恒装饰有限公司(装饰   装饰,喷涂、艺术造型及微缩景区规划设计 
公司)               和承作 
4 华高公司             商贸 
5 鹏丽公司**            生产各种规格的高级墙地砖、彩釉砖及无 
                  釉砖 
6 福安公司***           兴办实业 
7 恒宝房地产公司****        房地产,建筑装修,建筑材料经营 
8 深圳宝恒工人服务有限公司(工   承接外引内联业务 
人服务公司) 
9 深圳宝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   自有物业管理,租赁服务,小区生活与环境 
恒物业公司)            卫生管理、服务 
10 深圳宝恒贸易有限公司(宝恒贸   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业 
易公司) 
11 房地产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12 新安湖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 
13 上海宝恒公司**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14 深圳宝安宝恒汽车修配厂(汽修   汽车修理 
厂)** 
15 深圳市宝恒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承担宝恒集团内部项目的建设监理业务 
(监理公司) 
16 深圳市宝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建筑技术咨询 
(设计公司) 
17 皇宫大酒店公司****       住宿、饮食、娱乐服务、美容美发 
18 深圳市冠华隆实业有限公司(冠 
华隆公司)             兴办实业信息咨询 
19 深圳市宝恒工业发展公司(工业   兴办实业、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 
发展公司) 
20 深圳市万民利实业公司      兴办实业(万民利 
公司)***** 
21 新郑市宝恒商贸有限公司(宝恒   购销建筑材料、钢材、水泥、机电 
商贸公司)**** 
22 深圳市宝恒大洋服务有限公司   清洁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 
(大洋服务公司) ******       供销业 
23 宝安区福安实业公司崇泰五金厂  加工各类五金配件及模具 
(崇泰五金厂) 
  * 根据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收购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三联公司工会委员会分别持有的三联公司8.4%及10%的股权,收购总价格为12,170,690.48 人民币元。本次收购工作完成后,本公司、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及三联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股权比例分别为60%、20%、20%。 
  本公司以其与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三联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往来款抵付上述股权转让款,本公司确定会计上的股权转让生效日为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三联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并换发了执照号为“深司字N317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联公司工会委员尚欠付出资额计7,733,482.56 人民币元。 
  ** 根据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鹏丽公司与香港凯丽有限公司(“凯丽公司”)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及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鹏丽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公司由凯丽公司承包经营。惟凯丽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停止承包,鹏丽公司实际已停止生产。本公司未将鹏丽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上海宝恒公司由于连续两年以上未办理工商年检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自动注销。本公司未将上海宝恒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根据本公司与林俊光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自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汽修厂由林俊光承包经营。 
  *** 根据广东省国土厅粤地政(1992)139 号文批复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颁发的宝府国用字(1992)第0300166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本公司征用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塘尾、新田三个村的土地使用权计1,321,724 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在经本公司统一开发形成建设用地条件后,再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根据项目落实情况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福安公司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以及《联合经营深圳市宝安区福安实业公司补充协议》规定,该公司由本公司(甲方)、福永镇桥头经济发展公司(乙方)、福永镇新田经济发展公司(丙方)和福永镇塘尾经济发展公司(丁方)合作经营,投资总额为106,640,000.00 人民币元,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甲方由原联营合同约定的现金投资方式变更为以向乙、丙、丁三方所在地村委会所征用的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为1,118,700 平方米)作为合作条件,乙、丙、丁三方则以甲方向其所在地村委会支付的征地费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额;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29.55%、丙方占10.60%、丁方占9.85%。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福安公司尚未对本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故福安公司在该等土地使用权开发建设的厂房及商品房等未办理相关的产权证明。 
  ****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八方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关于组建皇宫大酒店的合作合同》,共同出资设立皇宫大酒店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000.00 人民币元,占出资额的51%;八方公司以实物资产4,900,000.00 人民币元出资,占出资额的49%。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八方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债权股权置换协议》,本公司以资产置换方式受让八方公司持有皇宫大酒店公司49%的股权以及八方公司对皇宫大酒店公司的全部债权。本公司置换出的资产包括:本公司对恒宝房地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计8,950,000.00 人民币元)及长期投资(账面原值计100,000.00 人民币元);本公司对宝恒商贸公司的长期投资(账面原值计480,000.00 人民币元)及对个人李永河的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计120,000.00 人民币元)。 
  上述资产置换事项业经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司董事会会议、皇宫大酒店公司董事会决议及其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日,本公司将以资产置换方式转让的部分资产的相关资料全部移交予八方公司。本公司将会计上的股权置换生效日确定为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宝恒贸易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受让的八方公司持有的皇宫大酒店公司49%的股权中的20%转让给宝恒贸易公司,转让价为1,000,000.00 人民币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皇宫大酒店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深圳市宝安区群星服务公司(群星服务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联营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万民利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250,000.00 人民币元,占65%;群星服务公司出资1,750,000.00 人民币元,占35%。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房地产公司与群星服务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群星服务公司将其拥有的万民利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房地产公司,转让价格为1,401,252.74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于房地产公司尚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故群星服务公司仍拥有万民利公司35%的权益。 
  ******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工人服务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大洋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0 人民币元。本公司与工人服务公司分别出资900,000.00 人民币元和100,000.00人民币元,权益比例分别为90%和10%。 
  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深圳宝永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宝会内验(2001)168 号《验资报告》对大洋服务公司截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七日止的实收资本审验在案。大洋服务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三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合营企业、联营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拥有50%以下(包括50%)权益性资本且无实质控制权的联营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1 宝源纸品有限公司(宝源纸品公  A 1985.12.30    HKD 10,950,000.00 
司)* 
2 深圳宝兴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B 1988.03.07    USD 5,470,000.00 
(宝兴电缆公司)** 
3 深圳市经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2.01.04    RMB 32,000,000.00 
(经纬公司) 
4 宝铜公司***          C 1993.02.17    RMB 14,000,000.00 
5 深圳日宝来福磁性健康用品有限  D 1993.06.25    USD 3,100,000.00 
公司(日宝来福公司)**** 
6 深圳市宝安宝田实业有限公司    1994.06.18    RMB 10,000,000.00 
(宝田公司) 
7 金瑞期货经纪公司         1996.03.18    RMB 30,000,000.00 
8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通证  E 1993.08.01  RMB 2,400,280,638.00 
券公司)***** 
9 深圳聚豪会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  F 1998.11.05   RMB 100,000,000.00 
(聚豪会公司)****** 
10 东莞市濠江海鲜楼有限公司(濠  G 2000.01.28    RMB 1,650,000.00 
江海鲜楼公司)******* 
11 深圳聚豪会高尔球会有限公司    ---        HKD 10,000.00 
(香港)(香港聚豪会公司) 

公司名称              拥有      实际投资额 
                  权益 
1 宝源纸品有限公司(宝源纸品公   50.00%    RMB 5,475,000.00 
司)* 
2 深圳宝兴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20.00%      1,094,000.00 
(宝兴电缆公司)** 
3 深圳市经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50%      4,000,000.00 
(经纬公司) 
4 宝铜公司***           50.00%      7,000,000.00 
5 深圳日宝来福磁性健康用品有限  30.00%       930,000.00 
公司(日宝来福公司)**** 
6 深圳市宝安宝田实业有限公司   21.00%      2,100,000.00 
(宝田公司) 
7 金瑞期货经纪公司        10.00%      3,000,000.00 
8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通证   6.43%     180,753,331.63 
券公司)***** 
9 深圳聚豪会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  20.00%     20,000,000.00 
(聚豪会公司)****** 
10 东莞市濠江海鲜楼有限公司(濠  27.28%     RMB 600,000.00 
江海鲜楼公司)******* 
11 深圳聚豪会高尔球会有限公司   20.00%      HKD2,000.00 
(香港)(香港聚豪会公司)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 宝源纸品有限公司(宝源纸品公  生产各种规格纸品包装箱 
司)* 
2 深圳宝兴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各种规格电线电缆 
(宝兴电缆公司)** 
3 深圳市经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兴办各类实业;从事电子产品,机械产品, 
(经纬公司)           五金建筑材料,农副产品,投资咨询业务 
4 宝铜公司***          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制品,电线电缆 
5 深圳日宝来福磁性健康用品有限 生产经营高级磁性床上用品磁力治疗仪器等系 
公司(日宝来福公司)****     列产品 
6 深圳市宝安宝田实业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沙井黄浦花园,物业管理 
(宝田公司) 
7 金瑞期货经纪公司       国内商品期货代理、期货咨询和培训 
8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通证  代理证券发行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等 
券公司)***** 
9 深圳聚豪会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 十八洞高尔夫球场及其配套设施 
(聚豪会公司)****** 
10 东莞市濠江海鲜楼有限公司(濠 饮食服务 
江海鲜楼公司)******* 
11 深圳聚豪会高尔球会有限公司  --- 
(香港)(香港聚豪会公司) 
  * 根据宝源纸品公司董事会决议,宝源纸品公司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三个月。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宝源纸品有限公司清算工作尚未结束。 
  **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宝兴电缆公司第二十二次董事会补充决议,将注册资本由4,880,000.00 美元变更为5,470,000.00 美元, 股东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增加投资计590,000.00 美元(折合4,956,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增加投资计118,000.00 美元(折合991,200.00 人民币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以深外资复[2001]B0877 号文批准上述增资事宜。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宝兴电缆公司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根据深圳宝安江铜南方总公司(“江铜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联合经营深圳宝安宝铜实业公司章程》,宝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4,00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000,000.00 人民币元,占50%;江铜公司出资7,000,000.00 人民币元,占50%。该公司的实收资本业经深圳惠德会计师事务所以惠德验报字(2000)49 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 
  江铜公司与本公司对宝铜公司的重大经营和财务决策实行共同控制,但由于宝铜公司的资产总额、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分别占本公司资产总额、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额的比例均在10%以下,故本公司未采用比例合并法将宝铜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日宝来福公司因未按法律规定办理工商年检手续,已于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被深圳市工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一九九八年一月四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529 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发[1998]2 号文批准,同意招银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后,该公司注册资本计800,00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0]15 号文批准,国通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到2,200,00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实际缴付出资额计81,926,400.00 人民币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深圳盛科实业有限公司(“盛科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同意受让盛科公司持有的国通证券公司的53,387,200 股(占国通证券公司总股本的2.43%),受让价格为97,698,576.00 人民币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八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旷宇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汇聚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鼎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上五家公司统称“甲方”)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国通证券公司的股权计985,000 股,转让价格为1,128,355.63 人民币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机构部部函[2001]第126 号文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全部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八日,广东机电设备深圳拍卖行("拍卖行")受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的委托,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九围旧厦布山地的原高尔夫球场(包括使用期限至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止的2,000,0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附属设施等财产)举行公开拍卖。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中旅公司")以260,000,000.00 人民币元中标购得,并于同日与拍卖行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缴足成交价款。 
  一九九七年九月五日,拍卖行将上述高尔夫球场移交于香港中旅公司,并与其签订了《拍卖标的移交确认书》。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根据香港中旅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公司将其拥有的上述高尔夫球场全部权益移交于其全资子公司-西萨摩亚国必胜有限公司(“必胜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五日,经深圳市外商投资局以深外资复[1998]第0630 号文批复,本公司的子公司——冠华隆公司与必胜公司合资成立聚豪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0 人民币元,出资比例分别为20%、80%,并领取了企合粤深总字第10855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聚豪会公司合营合同,冠华隆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计20,000,000.00 人民币元并提供股东贷款,必胜公司以高尔夫球场作价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计80,000,000.00 人民币元并提供股东贷款,上述实收资本业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同验字[1998]第A029 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惟有关土地使用权的移交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东莞市宝龙实业有限公司、王醒休、赵章、雷震寰与本公司签订了《设立东莞市濠江海鲜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共同成立濠江海鲜楼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计1,650,000.00 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50,000.00 人民币元,占27.28%。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根据濠江公司海鲜楼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东莞市宝龙实业有限公司与王醒休先生退出该公司,吸收东莞市捷讯空调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作为新股东,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00.00人民币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变更为600,000.00 人民币元,占40%,惟有关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 合作经营公司 
  本公司的合作经营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1 新安湖实业公司           1984.09.01   RMB 92,000,000.00 
2 深圳宝菱同利有限公司(宝菱同     1988.04.01   USD 15,430,000.00 
利公司) 
3 深圳公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     1992.03.16   USD 8,750,000.00 
华金属公司) 
4 深圳东方文华酒店有限公司(东    B 1995.12.25   RMB 14,000,000.00 
方文华公司)* 
5 陕西定边宝恒油田开发有限公     1997.03.04   RMB 3,800,000.00 
司(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6 深圳市深长宝恒加油站有限公     1997.04.13   RMB 3,800,000.00 
司(深长加油站公司) 

公司名称               本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 
1 新安湖实业公司          提供建设用地280,000M2 
2 深圳宝菱同利有限公司(宝菱同   提供20,000M2 土地及一般标准管理楼 
利公司)              1,000M2,车库260M2,500KVA 高压器设备一 
                  台 
3 深圳公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   提供"五通一平"后的建设用地15,903M2 
华金属公司) 
4 深圳东方文华酒店有限公司(东   提供酒店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方文华公司)* 
5 陕西定边宝恒油田开发有限公    提供注册资本金3,800,000.00人民币元及 
司(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石油开采的有息借款 
6 深圳市深长宝恒加油站有限公    提供2294.56M2用地 
司(深长加油站公司) 

公司名称             本公司利润     经营范围 
                  分成比例 
1 新安湖实业公司           55-60%     物业发展及物业租赁 
2 深圳宝菱同利有限公司(宝菱同      30%     铁板加工 
利公司) 
3 深圳公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    25-35%     制造复印机零件 
华金属公司) 
4 深圳东方文华酒店有限公司(东      40%     经营旅业,中西餐饮 
方文华公司)* 
5 陕西定边宝恒油田开发有限公     60-65%     原油采销及勘探 
司(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6 深圳市深长宝恒加油站有限公      45%     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 
司(深长加油站公司) 
  * 东方文华公司由于未按法律规定办理工商年检手续,已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深圳市工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附属机构 
  本公司下属非独立核算单独缴纳税款的附属机构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时间    经营方式 
1.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深工业厂   1989.08.25   来料加工 
2.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宝电子厂   1990.12.17   来料加工 
3.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钒纳克工业厂  1991.07.22   来料加工 
4.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信工业厂   1991.12.04   来料加工 
5.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宝电子二厂  1995.12.08   来料加工 
6.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信工业厂   1996.12.23   来料加工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1.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深工业厂  打印机,台式电算机,时钟,手表,时 
                     计用品零配件 
2.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宝电子厂  电子零件 
3.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钒纳克工业厂 偏光板 
4.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信工业厂  微型打印机,磁碟机,时钟,手表,液 
                     晶体,台式电算机 
5.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宝电子二厂 小型电动机 
6.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信工业厂  手表外用部品,电镀产品 
  该等附属机构原系独立会计核算,其中宝深工业厂、万宝电子厂、万宝电子二厂、宝信工业厂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已并入本公司统一核算;福信工业厂、钒纳克工业厂于二零零一年度并入本公司、宝恒贸易公司统一核算。 
  附注5.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项目        原币金额    汇价    折合人民币金额 
现金      USD    840.00 8.2766      RMB 6,952.34 
        HKD   42,812.61 1.0613       45,428.22 
        RMB  343,402.53   ---       343,402.53 
                           395,783.09 
银行存款    USD  351,512.04 8.2766      2,909,851.81 
        HKD 35,776,926.29 1.0613     37,967,469.86 
        RMB 78,670,838.06   ---     78,670,838.06 
                         119,548,159.73 
其他货币资金  RMB 9,443,250.48   ---      9,443,250.48 
                       RMB 129,387,193.30 

                  2000-12-31 
项目      原币金额       汇价    折合人民币金额 
现金         USD 190.00  8.2781     RMB 1,572.84 
          HKD 39,986.65  1.0613       42,437.83 
         RMB 127,635.40   ---      127,635.40 
                           171,646.07 
银行存款    USD 1,839,188.31  8.2781     15,224,984.75 
        HKD 72,132,198.06  1.0613     76,553,901.80 
        RMB 66,392,343.82   ---     66,392,343.82 
                         158,171,230.37 
其他货币资金  RMB 2,637,127.99   ---     2,637,127.99 
       RMB 160,980,004.43 
  附注6. 短期投资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投资总额       跌价准备    年末市价总额* 
股票投资  RMB 9,163,012.00  RMB 867,640.00   RMB 8,295,372.00 

                  2000-12-31 
       投资总额        跌价准备       年末市价总额* 
股票投资  RMB14,943,550.66    RMB1,095,709.85    RMB13,847,840.81 
  * 股票投资年末市价总额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当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布的股票收市价计算。 
  本公司短期投资的变现无重大限制。 
  附注7.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应收联营公司股利     RMB 1,085,357.84 *   RMB 1,085,357.84 
  * 应收联营公司股利的细节详见附注43(3)。 
  附注8.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1年以内  RMB 15,711,814.61  75.94%   RMB 785,590.73   5.00% 
1至2年      444,201.50   2,15%      44.420.15   10.00% 
2至3年     1,031,948.25   4.98%     309,584.48   30.00% 
3至4年      330,815.35   1.60%     165,407.68   50.00% 
4至5年          ---    ---         ---   80.00% 
5年以上     3,171,412.06  15.33%    3,171,412,06  100.00% 
      RMB 20,690,191.77  100.00%  RMB 4,476,415.10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账龄                              比例 
      RMB 10,120,921.71  38.80%    RMB 506,046.09   5.00% 
1年以内     1,110,267.42   4.26%      111,026.74  10.00% 
1至2年     1,893,548.21   7.26%      568,064.46  30.00% 
2至3年     1,350,000.00   5.18%      675,000.00  50.00% 
3至4年     6,380,677.45  24.47%     5,104,541.96  80.00% 
4至5年     5,224,080.88  20.03%     5,224,080.88  100.00% 
5年以上  RMB 26,079,495.67  100.00%  RMB 12,188,760.13 
  账龄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因其可收回的可能性较大,故按较低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因其回收情况不理想,故本公司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 应收账款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香港万宝至有限公司(万宝至公司)      RMB 2,455,302.41   11.87% 
爱普生精工(香港)有限公司(爱普生公司)     5,196,980.77   25.12% 
深圳源豪汉都自酿啤酒城有限公司(原名为    2,134,401.00   10.32% 
深圳源豪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潭海实业有限公司            4,130,000.00   19.96% 
宝安城市投资发展公司              706,032.66    3.41% 
                    RMB 14,622,716.84   70.68% 

                     账龄   欠款原因 
香港万宝至有限公司(万宝至公司)     1年以内  应收工缴费 
爱普生精工(香港)有限公司(爱普生公司)  1年以内  应收工缴费及加班管理费 
深圳源豪汉都自酿啤酒城有限公司(原名为  1年以内  应收销售款 
深圳源豪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潭海实业有限公司         1年以内  应收装饰款 
宝安城市投资发展公司          5年以上  代建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款 
  (3) 根据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金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日宝来福公司RMB     20,123,878.17   RMB 20,123,878.17 
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6,415,166.18      6,415,166.18 
           RMB 26,539,044.35   RMB 26,539,044.35 

                      核销原因 
日宝来福公司RMB   该公司已资不抵债,现无任何资产,该款项已无法收回 
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该公司严重亏损,已停产清算,该款项无法收回 
  (4) 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 应收关联方的往来详见附注43(3)。 
  附注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1-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1年以内  RMB21,730,258.44    22.89%  RMB 1,086,512.91      5% 
1至2年    8,807,718.82    9.28%     880,771.88     10% 
2至3年    11,427,660.00    12.04%    3,428,298.00     30% 
3至4年    5,013,192.84    5.28%    2,506,596.42     50% 
4至5年    14,008,402.50    14.76%    11,206,722.00     80% 
5年以上   33,933,954.88    35.75%    32,360,714.73   95%-100% 
     RMB94,921,187.48   100.00%  RMB51,469,615.94 

        2000-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 
                                  比例 
1年以内   RMB 40,650,216.10   27.97%   RMB 2,032,510.81    5% 
1至2年     13,263,383.32    9.13%     1,326,338.34    10% 
2至3年      6,437,113.34    4.43%     1,931,134.00    30% 
3至4年     14,080,978.50    9.69%     7,040,489.25    50% 
4至5年      2,708,539.28    1.86%     2,166,831.42    80% 
5年以上     68,178,997.23   46.92%    66,885,070.40 95%-100% 
      RMB 145,319,227.77   100.00%  RMB 81,382,374.22 
  账龄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因其可收回的可能性较大,故按较低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因其回收情况不理想,故本公司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 其他应收款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占其他应收款   账龄   欠款原因 
                   总额的比例 
宝铜公司     RMB 5,309,286.68   5.59%    5年以上   借款 
濠江海鲜楼公司    4,670,000.00   4.92%    2-3年    借款 
本公司工作委员会   5,615,934.29   5.92%    1-2年    借款 
新安湖实业公司    1,949,000.10   2.05%    1年以内   借款 
            276,979.90   0.29%    5年以上   借款 
鹏丽公司       9,719,807.22   10.24%    1年以内   借款 
           2,699,999.99   2.84%    1-2年    借款 
           4,519,360.00   4.76%    2-3年    借款 
           5,008,512.47   5.28%    3-4年    借款 
           14,007,402.50   14.76%    4-5年    借款 
           25,878,536.52   27.26%    5年以上   借款 
         RMB 79,654,819.67   83.91% 
  (3) 根据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经营班子会议纪要》,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金额       已计提坏账准备 
云南宝云化工治金   RMB3,068,500.00   RMB 3,068,500.00 
研究所 
龙岗养生文化庄园    1,350,000.00     1,350,000.00 
河源东江宾馆       520,935.00      520,935.00 
          RMB 4,939,435.00   RMB 4,939,435.00 

              核销原因 
云南宝云化工治金  该公司全部资产已抵押给银行,现已停产,法院判决将其所持 
研究所       有的云南宝云化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 
          偿还其银行欠款,该公司现无任何资产,该款项无法收回 
龙岗养生文化庄园  该公司资产被政府机关没收和冻结,该款项无法收回 
河源东江宾馆    该公司已无资产,款项无法收回 
  (4)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 应收关联方的往来详见附注43(3)。 
  附注10. 预付账款 
  (1) 预付账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RMB 41,820,568.43   37.82%  RMB 13,825,283.85  18.15% 
1至2年      12,816,188.50   11.59%    19,931,928.00  26.15% 
2至3年      19,821,828.00   17.92%    16,594,615.00  21.77% 
3年以上      36,124,715.00   32.67%    25,861,856.00  33.93% 
       RMB 110,583,299.93  100.00%  RMB 76,213,682.85 100.00% 
  (2) 预付账款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占预付账款 
                              的比例 
深圳市宝安建筑公司市政一队       RMB 291,000.00*    0.26% 
                    11,494,500.00*   10.39% 
                    16,875,000.00*   15.26% 
                     8,080,000.00*    7.31% 
                  RMB 36,740,500.00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      RMB 10,814,615.00**   9.78% 
                    17,120,000.00***  15.48% 
                     3,056,928.00****  2.76% 
                  RMB 30,991,543.00 
中国建筑二局第三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 RMB 25,162,800.00    22.75% 
                     1,744,100.00    1.58% 
                  RMB 26,906,900.00 
深圳市宝创建材有限公司        RMB 4,222,980.00    3.82% 

                    账龄    欠款原因 
深圳市宝安建筑公司市政一队      1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1-2年    预付工程款 
                   2-3年    预付工程款 
                   3年以上   预付工程款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       3年以上   预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年以上   预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3年   预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国建筑二局第三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  1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1-2年    预付工程款 
深圳市宝创建材有限公司        1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深圳市宝安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前进路延伸工程合同》,施工期为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至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工程取费按二类施工企业计费,合同预算造价计60,000,000.00 人民币元。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六日,深圳市宝安建筑公司市政一队(“市政一队”) 与本公司签订《前进路延伸工程合同》,施工期为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六日至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工程取费按三类施工企业计费,合同预算造价计50,000,000.00 人民币元。 
  一九九五年九月七日,市政一队与本公司签订《关于前进路延伸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由市政一队自筹资金继续完成该工程的施工,工程计费标准由原合同的三类施工企业改为二类施工企业,本公司按工程总造价的3%提取工程管理费。 
  前进路延伸工程已于二零零零年建成投入使用,因深圳市宝安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无资金支付,故该项目一直未办理结算手续。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的工程款计38,010,000.00 人民币元扣除3%的工程管理费后支付给市政一队工程款计36,740,500.00 人民币元。 
  ** 如附注11(3)所述,本公司本年度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经[2001]89 号《工作会议纪要》,将57-1 区被占用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10,814,615.00 人民币元,调整计入“预付账款”账项。 
  ***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以深规土宝字[1996]215 号文规定,拟将本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67A、67B、68B 区的三幅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除其中的30,000 平方米仍由本公司保留外,其余292,400 平方米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有偿收回。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深宝府会纪[1999]150 号《工作会议纪要》决定,同意出让其中两块予本公司,具体地块依据规划并结合本公司的建设需要划定,由本公司按项目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审批。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深宝府会纪[2000]150 号《工作会议纪要》,要求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根据深宝府会纪[1999]150 号会议纪要的精神尽快清理出67、68 区剩余工业用地情况,提供剩余用地控制座标范围,由本公司带项目申请用地,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按规定程序针对本公司的具体工业项目审批用地。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本公司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递交了《申请用地报告》,拟筹建“宝恒工业园”,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地证科以蓝线图核定“宝恒工业园”用地范围。本公司根据蓝线图进行了初步设计,工业园用地面积约187,640.17 平方米。该“宝恒工业园”用地已经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以深宝环批[2000]61202 号文批复征用。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发出通知,对上述已批未建的187,640.17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立即停止办理一切手续。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四日,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以深宝府会纪[2001]89 号文,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及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将积极主动向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反映意见,争取67A、67B、68B 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宝安区安排,原蓝线图所划的187,640.17 平方米即安排相同面积的土地使用权给本公司。 
  由于上述67A、67B、68 区土地使用权已被停止办理一切手续,本公司实际已不能继续使用该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将该等被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17,120,000.00 人民币元调整计入“预付账款”账项;同时,冲减了“存货”及“应付账款”账项金额分别为84,600,000.00 人民币元及63,480,000.00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正式征用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 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以深规土宝字[1998]300 号文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纪[1999]150 号《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本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20 区用地(计44,174.40 平方米)中扣除18,700 平方米后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有偿收回。本公司将被政府收回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3,056,928.00 人民币元调整计入“预付账款”账项。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补偿安置等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 预付账款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附注11.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材料    RMB 785,265.94       RMB --- 
开发产品       272,291,261.02      31,351,668.48 
其他           418,159.29           --- 
         RMB 273,494,686.25    RMB 31,351,668.48 

            2000-12-31 
               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材料      RMB 538,644.41          RMB --- 
开发产品         319,688,215.16       35,353.036.81 
其他             404,254.60            --- 
           RMB 320,631,114.17     RMB 35.353,036.81 
  存货跌价准备是根据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提。 
  (2) 开发产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已完开发产品    RMB 121,531,988.32      * RMB 134,655,799.20 
在建开发产品      150,759,272.70         185,032,415.96 
          RMB 272,291,261.02       RMB 319,688,215.16 
  * 如附注20 所述,其中本公司46 区海滨广场商品房12 户,面积为2,107.60 平方米,成本共计3,871,523.68 人民币元,已经陈发成与本公司签订《工程抵房款协议》认购。 
  (3) 在建开发产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座落位置                购建日期    面积(平方米) 
A. 尚未开发的商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宝安区57-1 区(商业旅游用地)       1991.12     29,996.00 
宝安区78 区(商业旅游用地)        1992.04     89,091.00 
宝安区20 区(工业用地)          1992.11     18,700.00 

B. 正在开发的商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及开发费用: 
宝安区46区               1992 
宝安区29区(新玥庭住宅区)        2000       5,998.90 
福永大洋开发区             1994      264,136.35 
                  2001-12-31 
A. 尚未开发的商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宝安区57-1 区(商业旅游用地)       RMB 14,998,000.00 * 
宝安区78 区(商业旅游用地)          44,545,500.00 ** 
宝安区20 区(工业用地)             5,990,620.16 
                       65,534,120.16 
B. 正在开发的商业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及开发费用: 
宝安区46区                  60,610,913.30*** 
宝安区29区(新玥庭住宅区)           15,151,554.29 
福永大洋开发区                9,462,684.95 **** 
                       85,225,152.54 
                    RMB 150,759,272.70 
  * 宝安区57-1 区土地使用权原面积为69,894.90 平方米,原账面价值为30,447,450.00 人民币元(其中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21,313,215.00 人民币元,评估增值为9,134,235.00 人民币元),由于其部分土地使用权已被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大道建设使用,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对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制定了建设用地方案图,确定其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996.00 平方米,被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898.90 平方米(其建设用地面积为19,377.18 平方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四日,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经[2001]89 号《工作会议纪要》,同意上述被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核实后退回给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经[2002]6 号《工作会议纪要》,再次确定上述被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核实后退还给本公司,评估增值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退。 
  本公司本年度根据上述《工作会议纪要》,将被占用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已交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10,814,615.00 人民币元,调整了本公司“预付账款”账项;同时,将该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部分的价值计4,634,835.00 人民币元,调整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项。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经[1999]150 号《工作会议纪要》,宝安区78 区土地使用权由原宝安县国土管理部门划给本公司开发,有关村委认为土地未办理征地手续,要求返还部分土地使用权,建议由本公司与村委洽谈,提出解决方案后再议。 
  根据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四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以深宝府会纪[2000]45 号文《会议纪要》,同意部分土地使用权由本公司归还给有关村委。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宝安区西乡镇的河西村民委员会、河东村民委员会、庄边村民委员会、流塘村民委员会与本公司达成协议,本公司同意将78 区土地使用权中的35,600 平方米返还给上述四个村委,由宝安区西乡镇政府负责与四个村委协调安排,剩余的53,491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由本公司使用,宝安区西乡镇政府在西乡商业区95-2 土地使用权中调整安排35,600 平方米商品房用地给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现行市场标准计算。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根据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西会纪[2001]4 号《会议纪要》,由于本公司的78 区土地使用权面积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减少了35,600 平方米,宝安区西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在碧海城中心区划出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给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问题按78 区的标准提交宝安区国土领导小组审批。惟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正式征用及审批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 宝安区46 区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已全部交纳完毕,惟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关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明尚未办理。 
  **** 如附注4(1)所述,福永大洋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系本公司作为合作条件投入福安公司,惟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 
  附注12. 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1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保险费  RMB 21,527.02  RMB 149,795.42  RMB 88,129.34 
其他     150,639.34    326,229.64   341,720.34 
     RMB 172,166.36  RMB 476,025.06 RMB 429,849.68 

       2001-12-31    结存原因 
保险费  RMB 83,193.10    受益期尚未结束 
其他     135,148.64    受益期尚未结束 
     RMB 218,341.74 
  附注1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1 
              原值      减值准备  本年增加 
股票投资    RMB 19,649,839.90       RMB ---   RMB 85,077.84 
其他投资     165,218,176.46    25,166,379.92   89,461,662.39 
股权投资差额    (1,343,680.76)        ---   (6,352,756.50) 
       RMB 183,524,335.60  RMB 25,166,379.92 RMB 83,193,983.73 

                         2001-12-31 
            本年减少           原值    减值准备 
股票投资   RMB     ---     RMB 19,734,917.74     RMB --- 
其他投资     12,663,873.35      242,015,965.50   155,039.82 
股权投资差额     720,000.00      (8,416,437.26)      --- 
       RMB 13,383,873.35    RMB 253,334,445.98  RMB155,039.82 
  (2)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票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占被投资公司 
                           股权比例 
四川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500,000    0.44% 
深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5,000,000    0.18% 
中国光大银行*         法人股  2,000,000    1.1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H 股)  法人股  1,000,000    0.06% 
深圳市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30,000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年末市价 
被投资公司名称 
               RMB 1,600,000.00 RMB ---  RMB 5,410,000.00 
四川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10,884,076.90   ---        --- 
深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65,763.00   ---        --- 
中国光大银行*          1,000,000.00   ---     965,783.00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H 股)     85,077.84   ---     146,700.00 
深圳市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19,734,917.74 RMB ---  RMB 6,522,483.00 
  * 该等公司均系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 
  (3) 本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权益  初始投资额         追加投资额 
          期限  比例 
鹏丽公司       30  68.40%   RMB 6,840,000.00       RMB --- 
宝铜公司       50  50%      7,000,000.00         --- 
宝兴电线公司     15  20%      6,607,914.00     991,200.00 
恒宝房地产公司   --- 100%       100,000.00         --- 
国通证券公司     50  6.43%    81,926,400.00    98,826,931.63 
宝恒贸易公司     1  80%       480,000.00         --- 
佛山市干部疗养院  ---   ---     1,400,000.00         --- 
濠江海鲜楼公司    15  27.28%      600,000.00         --- 
上海宝恒公司    --- 100%      2,400,000.00         --- 
宝源纸品公司     18  50%      4,404,078.85         --- 
经伟公司       6  12.50%     4,000,000.00         --- 
金瑞期货经纪公司  ---  10%      3,000,000.00         --- 
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3   ---     3,800,000.00         --- 
                  RMB 122,558,392.85  RMB 99,818,131.63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本年权益 
                增(减)额       (减)额 
鹏丽公司             RMB ---     RMB (5,542,782.23 ) 
宝铜公司          7,699,752.47         348,412.30 
宝兴电线公司        13,612,188.22        3,778,486.48 
恒宝房地产公司            ---        (100,000.00) 
国通证券公司       180,753,331.63             --- 
宝恒贸易公司             ---        (480,000.00 ) 
佛山市干部疗养院     1,400,000.00 *             --- 
濠江海鲜楼公司            ---             --- 
上海宝恒公司         155,039.82             --- 
宝源纸品公司             ---      (3,902,622.69)** 
经伟公司               ---       (4,000,000.00) 
金瑞期货经纪公司      3,000,000.00             --- 
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       (3,800,000.00) 
           RMB 206,620,312.14     RMB (13,698,506.14) 

被投资单位名称      累计权益增       减值准备 

鹏丽公司       RMB (6,840,000.00)     RMB --- 
宝铜公司           699,752.47        --- 
宝兴电线公司        6,013,074.22        --- 
恒宝房地产公司        (100,000.00)       --- 
国通证券公司             ---        --- 
宝恒贸易公司         (480,000.00)       --- 
佛山市干部疗养院           ---        --- 
濠江海鲜楼公司        (600,000.00)       --- 
上海宝恒公司        (2,244,960.18)    155,039.82 
宝源纸品公司        (4,404,078.85)       --- 
经伟公司          (4,000,000.00)       --- 
金瑞期货经纪公司           ---        --- 
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3,800,000.00)       --- 
           RMB (15,756,212.34)  RMB 155,039.82 
  *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五日,佛山市干部疗养院与本公司签订了《合资兴建疗养院楼合同书》,双方集资兴建一幢疗养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缴付投资款计1,400,000.00 人民币元。 
  ** 如附注4(2)所述,由于宝源纸品公司已经清算,根据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将分配回的宝源纸品公司的厂房计3,902,622.69 人民币元冲减了本公司对其的“长期投资”账项。 
  (4) 本公司的子公司——华高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权益    初始投资额   追加投资额 
        期限 比例 
鹏丽公司     30 21.60% RMB 11,188,557.87      RMB --- 
香港聚豪会公司 --- 20%       2,122.61        --- 
宝兴电缆公司   15 25%     8,259,892.50   1,239,000.00 
               RMB 19,450,572.98 RMB 1,239,000.00 

                  2001-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本年权益       累计权益增 
            增(减)额   (减)额         准备 
鹏丽公司         RMB --- RMB (11,188,557.87) RMB(11,188,557.87) 
香港聚豪会公司     2,122.61         ---         --- 
宝兴电缆公司    14,163,351.35      632,224.17    4,664,458.85 
        RMB 14,165,473.96 RMB (10,556,333.70) RMB (6,524,099.02) 

               减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RMB --- 
鹏丽公司             --- 
香港聚豪会公司          --- 
宝兴电缆公司         RMB --- 
  (5) 本公司的子公司——冠华隆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权益 初始投资额     追加     投资金额 
        期限 比例           投资额 
聚豪会公司    ---  20% RMB 20,000,000.00 RMB --- RMB 21,230,179.40 

                     2001-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年权益    累计权益增     减值准备 
             增(减)额    (减)额 
聚豪会公司        RMB 886,697.25  RMB 1,230,179.40  RMB --- 
  (6) 股权投资差额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初始金额       2001-1-1      本年增加 
辰华公司  RMB (2,381,170.11)  RMB (2,063,680.76)       RMB --- 
皇宫大酒    (3,258,939.00)         ---    (3,258,939.00) 
店公司 
三联公司    (3,344,667.57)         ---    (3,344,667.57) 
宝田公司      900,000.00      720,000.00         --- 
      RMB (8,084,776.68)  RMB (1,343,680.76) RMB (6,603,606.57) 

         本年减少    本年摊销           2001-12-31 
辰华公司     RMB ---       RMB ---    RMB(2,063,680.76) 
皇宫大酒       ---         ---      (3,258,939.00) 
店公司 
三联公司       ---     (250,850.07)      (3,093,817.50) 
宝田公司    720,000.00 *        ---           --- 
       RMB72,000.00   RMB (250,850.07)    RMB(8,416,437.26) 
  股权投资差额的细节详见附注2(11)。 
  * 根据本公司管理班子会议纪要,宝田公司已资不抵债且无可偿收回的资产,且本公司对宝田公司的长期投资已调减至零,本公司本年度将对宝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予以核销。 
  (7)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鹏丽公司         RMB ---   RMB 16,731,340.10* 
经纬公司           ---     4,000,000.00** 
上海宝恒公司     155,039.82      155,039.82 

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      3,800,000.00** 
宝恒贸易公司         ---       480,000.00*** 
         RMB 155,039.82   RMB 25,166,379.92 

            计提原因 
鹏丽公司 
经纬公司 
上海宝恒公司      该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 
            量严重恶化,进行清算 
陕西定边油田公司 
宝恒贸易公司 
  * 由于鹏丽公司本年度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按所占权益比例作权益法调整时,将对该公司的长期投资调减为零,故本公司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管理层会议纪要,本公司将其对经纬公司及陕西定边油田公司已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予以核销。 
  *** 如附注4(1)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将其对宝恒商贸公司的长期投资置换给八方公司,故本公司核销了对其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附注14.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原价及其累计折旧的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1      在建工程转入数    本年其他增加 
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及建筑物  RMB 673,476,537.22 RMB 244,635,924.01 RMB 20,806,893.24 
机器设备       17,790,547.52         ---    6,198,636.69 
运输工具       17,054,515.96         ---     356,130.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6,994,323.78         ---    7,795,477.07 
          715,315,924.48   244,635,924.01   35,157,137.0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77,212,980.25         ---   38,161,401.22 
机器设备       6,584,178.29         ---    1,580,754.93 
运输工具       13,195,368.70         ---    1,146,134.12 
电子及其他设备    4,859,181.88         ---     804,238.62 
          201,851,709.12       RMB--- RMB 41,692,528.89 
固定资产净值  RMB 513,464,215.36 

           本年减少      2001-12-31 
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及建筑物   RMB 3,427,304.45    RMB 935,492,050.02 * 
机器设备        322,062.57      23,667,121.64 
运输工具        745,000.00      16,665,645.96 
电子及其他设备    1,342,601.37      13,447,199.48 
           5,836,968.39      989,272,017.10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710,388.14      214,663,993.33 
机器设备        41,942.15       8,122,991.07 
运输工具        670,500.00      13,671,002.82 
电子及其他设备     178,936.26       5,484,484.24 
         RMB 1,601,766.55      241,942,471.46 
固定资产净值              RMB 747,329,545.64 
  * 房屋建筑物中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金额为935,492,050.02 人民币元。其中: 
  如附注19 所述,本公司的新安湖花园新云轩101、102 房原值计78,202,249.37 人民币元,净值计25,412,259.92 人民币元已被抵押。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湖滨大酒店(以下简称“湖滨大酒店”)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八日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转入的清算剩余房产计11,642,251.32 人民币元。根据湖滨大酒店的清算报告,湖滨大酒店截至清算日止可变现的价值为21,167,729.67 人民币元(全部为房产),本公司按55%的权益性资本比例计算计11,642,251.32 人民币元列入“固定资产”账项,惟该等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尚未办理。 
  福安工业城、东芝工程、福安广场等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仅按工程预算价或实际成本暂估入账共计220,508,568.34 人民币元。 
  如附注4(1)所述,福安公司的固定资产计166,774,220.16 人民币元尚未办理相关的产权证明。 
  附注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工程项目名称         2001-1-1    本年增加 

宝深工业厂厂房、食堂       RMB --- RMB 44,695,295.53 
福信厂厂房、宿舍               29,700,094.58 
福安广场               ---   19,007,296.22 
景山花园二期         712,425.56    6,851,587.12 
福安工业城二期       22,693,080.00   47,797,011.97 
东芝工程          14,266,945.56   31,737,079.83 
28 区一期、二期厂房、      3,000.00    6,616,031.40 
宿舍 
福信厂代建工程       6,014,353.80    5,705,283.95 
三联工业区厂房       12,377,815.50   10,641,342.52 
22 区厂房          9,584,231.02    2.565,231.49 
69 区扩建厂厂房           ---    2,978,121.95 
其他             438,405.34   16,081,337.70 
            RMB 66,090,256.78 RMB 224,375,714.26 

工程项目名称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宝深工业厂厂房、食堂  RMB 44,606,948.53        RMB --- 
福信厂厂房、宿舍      29,697,794.58          --- 
福安广场           3,158,939.00     15,848,357.22 
景山花园二期         2,858,646.31      4,705,366.37 
福安工业城二期       70,490,091.97          --- 
东芝工程          46,004,025.39          --- 
28 区一期、二期厂房、         ---          --- 
宿舍 
福信厂代建工程       11,719,637.75          --- 
三联工业区厂房       23,019,158.02          --- 
22 区厂房          12,121,955.80          --- 
69 区扩建厂厂房            ---          --- 
其他              958,726.66 
            RMB 244,635,924,01   RMB 20,553,723.59 

工程项目名称       2001-12-31         资金 
                           来源 
宝深工业厂厂房、食堂    RMB 88,347.00       自筹 
福信厂厂房、宿舍        2,300.00       自筹 
福安广场               ---       自筹 
景山花园二期             ---       自筹 
福安工业城二期            ---       自筹 
东芝工程               ---       自筹 
28 区一期、二期厂房、    6,619,031.40       自筹 
宿舍 
福信厂代建工程            ---       自筹 
三联工业区厂房            ---       自筹 
22 区厂房           27,506.71       自筹 
69 区扩建厂厂房       2,978,121.95       自筹 
其他            15,561,016.38       自筹 
            RMB 25,276,323.44 
  附注1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 本公司不作价提供予合作经营公司及“三来一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取得 座落位置 面积    原始金额        2001-1-1 
       方式     (平方米) 
宝菱同利公司 划拨 宝安25区 21,145.20 RMB 8,977,617.56 RMB 7,489,812.86 
辰华公司   划拨 宝安28区 5,000.00   1,500,000.00   1,244,397.28 
本公司宝信工 划拨 宝安22区 11,859.00   5,370,941.10   4,440,858.96 
业厂 
公华金属公司 购入 宝安20区 15,903.00   5,094,522.00   3,688,355.04 
              53,907.20 RMB 20,943,080.66 RMB 16,863,424.14 

公司名称   本年增   本年摊销     2001-12-31 
        (减) 
宝菱同利公司  RMB ---  RMB 168,310.44   RMB 7,321,502.42 
辰华公司      ---    27,961.80     1,216,435.48 
本公司宝信工    ---    99,794.64     4,341,064.32 
业厂 
公华金属公司    ---    150,545.04     3,537,810.00 
        RMB ---  RMB 446,611.92  RMB 16,416,812.22 

公司名称      累计摊销       剩余摊 
                    销年限 
宝菱同利公司   RMB 1,656,115.14    37.75 
辰华公司        283,564.52    37 
本公司宝信工     1,029,876.78    33.25 
业厂 
公华金属公司     1,556,712.00    20.84 
         RMB 4,526,268.44 
  (2) 本公司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名称       取得  面积      原始金额      2001-1-1 
         方式  (平方米) 
鹏丽公司用地   购入        RMB 9,087,962.86  RMB 7,663,229.71 
宝安区22区车队  划拨   3,293.40     982,470.00     977,557.65 
用地 
宝安区28区辰华  划拨   8,080.00    5,656,420.00    5,015,358.84 
楼边空地 
22 区汽修厂用地 划拨  440,505.00        ---     440,505.00 
                  RMB 16,167,357.86 RMB 13,656,146.20 

名称       本年增(减)       本年摊销     2001-12-31 

鹏丽公司用地         RMB ---  RMB 168,646.30  RMB 7,494,583.41 
宝安区22区车队          ---    19,649.40     957,908.25 
用地 
宝安区28区辰华    (4,902,230.40)    113,128.44         --- 
楼边空地 
22 区汽修厂用地      5,139.26    435,365.74      5.139.26 
         RMB (4,461,725.40)  RMB 306,563.40  RMB 8,887,857.40 

名称           累计摊销      剩余摊 
                       销年限 
鹏丽公司用地   RMB 1,593,379.45      40.33 * 
宝安区22区车队      24,561.75      42 
用地 
宝安区28区辰华     754,189.60      --- ** 
楼边空地 
22 区汽修厂用地       49.33 
         RMB 2,377,270.06 
  * 一九九二年四月六日,福安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基本建设用地合同书》,由福安公司将本公司提供予其作为合作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中的56,27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予本公司,作为兴建鹏丽公司陶瓷厂房用地。 
  ** 本年度本公司在宝安28 区建设工业厂房,本公司将该土地使用权摊余价值计4,902,230.40 人民币元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 本公司的子公司——皇宫大酒店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座落位置 取得  面积     原始金额      2001-1-1   本年增(减) 
     方式  (平方米) 
新郑市新 购入 11,847.81 RMB 2,977,000.00 RMB 2,798,372.00 RMB --- 
华路中段 

座落位置     本年摊销     2001-12-31      累计摊销  剩余摊 
                                  销年限 
新郑市新   RMB 59,544.00  RMB 2,738,828.00  RMB 238,172.00  45 
华路中段 
  附注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原始发生额     2001-1-1     本年增加 

租车费用  RMB 4,587,426.72   RMB 972,302.42       RMB--- 
租地费用    1,462,410.31     945,561.72         --- 
电力增容费    392,950.00     70,946.14     170,000.00 
装修费     25,141,603.71    7,438,549.51    5,636,971.49 
其他      9,023,546.74    2,603,576.70    4,915,634.48 
      RMB 40,607,937.48 RMB 12,030,936.49  RMB 10,722,605.97 

         本年摊销   2001-12-31    累计摊销    剩余摊销 
                                 年限(年) 
租车费用   RMB 353,797.73  RMB 618,504.69 RMB 3,968,922.03  1-2 
租地费用      97,419.96    848,141.76    614,268.55  15 
电力增容费     36,990.21    203,955.93    188,994.07   4.83 
装修费     3,467,553.10   9,607,967.90   15,533,635.81  1-5 
其他      2,125,097.55   5,394,113.63   3,629,433.11  1-5 
      RMB 6,080,858.55 RMB 16,672,683.91 RMB 23,935,253.57 
  附注18. 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RMB 10,000,000.00*   RMB 10,000,000.00 
职工购房贷款        4,342,802.43**     4,965,103.88 
            RMB 14,342.802.43   RMB 14,965,103.88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详见附注43(3)。 
  ** 根据本公司宝恒企字[1998]61 号文《98 年职工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本公司向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提供七成十年购房内部按揭贷款,年利率为2%,并从购房职工的工资中逐月扣减贷款本金及利息。 
  附注19.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借款类别     金额            年利率(%) 
担保借款  RMB 179,000,000.00 *       5.5575---5.85 
质押借款     10,000,000.00 **      5.5575 --- 
抵押借款     40,000,000,00 ***      5.85 --- 
      RMB 229,000,000.00 

            2000-12-31 
借款类别     金额       年利率(%) 
担保借款  RMB 100,000,000.00    5.3235-6.435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RMB 100,000,000.00 
  * 其中计60,000,000.00 人民币元系福安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宝安支行的借款,该等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借款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附注43(2)所述。 
  ** 系以本公司定期存款计1,500,000.00 美元作为质押。 
  *** 系以本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新安湖花园新云轩101、201 房作为抵押,该等被抵押的房产原值计78,202,249.37 人民币元,净值计25,412,259.92 人民币元。 
  上述短期借款均未到期。 
  附注20.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账龄     金额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RMB 22,367,738.86    51.61%   RMB 19,980,364.99  32.18% 
1至2年    5,501,530.91    12.70%     25,205,579.52  40.59% 
2至3年      99,550.35    0.23%      1,241,911.84  2.00% 
3年以上   15,366,585.37   * 35.46%     15,670,452.85  25.23% 
     RMB 43,335,405.49   100.00%   RMB 62,098,309.20 100.00% 
  * 三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未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应付账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应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RMB 22,281,640.00    RMB 38,842,332.83 
应付工程款            11,399,981.28      20,587,477.96 
应付购货款            1,151,911.64       2,343,490.02 
其他               8,501,872.57       * 325,008.39 
               RMB 43,335,405.49    RMB 62,098,309.20 
  * 因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欠宝安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工程款,宝安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欠陈发成市政建设工程款。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陈发成与本公司签订《关于工程款抵地价款的协议》,陈发成同意将宝安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所欠其工程款计20,000,000.00 人民币元转抵本公司应付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转抵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业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开具收据予以确认。转抵后本公司应付陈发成款项计20,000,000.00 人民币元,该款项中的10,000,000.00 人民币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支付,其余计10,000,000.00 人民币元由本公司以等价的商品房抵付,惟宝安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未出具书面的相关协议。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陈发成与本公司签订《工程款抵房款协议》,陈发成认购本公司46 区海滨广场商品房12 户,面积2,107.60 平方米,价格为8,385,601.95 人民币元。本年度本公司将已销售的四套商品房计1,546,586.79 人民币元支付予陈发成,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欠陈发成销售房款计6,839,015.16 人民币元。 
  (3) 应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附注21. 预收账款 
  (1) 预收账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RMB 49,856,737.40  55.04%   RMB 17,213,615.55  26.93% 
1至2年     12,436,085.60  13.73%     36,663,086.96  57.35% 
2至3年     18,242,829.96  20.14%     6,194,509.00   9.69% 
3年以上     10,049,667.00  11.09%     3,855,158.00   6.03% 
      RMB 90,585,319.96  100.00%   RMB 63,926,369.51  100.00% 
  (2) 预收账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预收购房款        RMB 51,248,859.56   RMB 25,765,247.36 
预收市政建设工程款      38,010,000.00 *    37,710,000.00 
其他              1,326,460.40 **     451,122.15 
             RMB 90,585,319.96   RMB 63,926,369.51 
  * 如附注10(2)所述,系本公司预收的宝安区前进路延申工程款,由于该工程尚未结算,故未予结转。 
  ** 根据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将本公司拥有的新安湖物业公司股权减持至30%,每股按不低于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的价格转让给香港凯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预收该股权转让款计665,000.00 人民币元。惟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 
  (3) 预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附注22. 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募集法人股股东        RMB 240,570.08      RMB 240,570.08 
少数股东           10,160,688.45        256,750.76 
             RMB 10,401,258.53      RMB 497,320.84 
  附注23. 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企业所得税       RMB 4,505,160.96   RMB 1,179,069.23 
增值税            27,829.19      115,235.25 
营业税            (63,948.60)*    1,923,430.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3,062.51       66,667.75 
房产税            861,642.44      476,542.15 
其他             357,552.45      (140,053.14) 
            RMB 5,691,298.95   RMB 3,620,891.26 
  * 如附注3(1)所述,本公司之子公司——房地产公司于本年度收到减免一九九八年度、一九九九年度已交纳的营业税计1,611,922.60 人民币元,业已其冲减了本年度“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项。 
  附注24.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RMB 37,611,125.46   76.78%  RMB 18,381,454.68   70.33% 
1至2年     5,866,142.28   11.98%    1,997,838.12    7.64% 
2至3年      610,181.75   1.25%    1,990,167.66    7.61% 
3年以上     4,894,519.09   9.99%*    3,767,045.06   14.42% 
      RMB 48,981,968.58  100.00%  RMB 26,136,505.52   100.00% 
  * 三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收取的押金及收到的未按协议规定办理购房合同的商品房按揭首期款。 
  (2) 其他应付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应付关联方往来款     RMB 4,939,541.08 *     RMB 1,235,247.89 
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4,814,423.51        8,008,741.42 
应付风险抵押金       13,972,937.69        5,426,609.53 
应付工程尾款        11,506,773.12            --- 
其他            13,748,293.18       11,465,906.68 
            RMB 48,981,968.58     RMB 26,136,505.52 
  * 应付关联方往来款的细节详见43(3)。 
  (3) 其他应付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附注25. 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担保手续费    RMB 15,110,000.00 *  RMB 10,900,000.00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2,261,923.04 **    2,620,349.37 
住宅专用基金      4,760,643.15 **    4,992,728.77 
预提工程报建费等    6,772,260.39          --- 
其他          2,946,400.04     3,225,064.87 
         RMB 31,851,226.62   RMB 21,738,143.01 

           结存原因 
担保手续费      按购房合同计提,尚未支付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住宅专用基金 
预提工程报建费等   按预算价款预计的已完工程的报建费等,尚未支付 
其他         尚未支付 
  * 一九九七年度与一九九八年度内,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271 户)签订了《协议书》,由购房者自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一次性将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存单)共计16,379,935.00 人民币元提供予房地产公司,用于房地产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宝安支行及中国光大银行宝安支行作贷款质押。协议规定,购房者提供存单的期限为十年,期满后,房地产公司将存单本金、存款利息及房地产公司支付的担保手续费一并偿还购房者。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房地产公司与购房者(168 户)签订了《终止协议》,房地产公司按定期银行存款利率将存单及其利息共计10,545,977.20 人民币元支付予购房者;本年度房地产公司预提了购房者(153 户)担保手续费计4,210,000.00 人民币元,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预提的担保手续费共计15,110,000.00 人民币元。 
  ** 系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住宅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试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地产公司预提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及住宅专用基金。 
  附注2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期限     初始金额    2001.1.1     本年增加 
万宝至公司 132个月 RMB 96,717,550.06 RMB 76,656,120.06    RMB --- 
爱普生公司 80个月   15,072,041.86   23,868,123.62   25,000,000.00 
      168个月   15,390,100.00 
      58个月   25,000,000.00 
八方公司   ---    7,393,613.69    7,393,613.69      --- 
                   RMB 107,917,857.37 RMB 25,000,000.00 

            本年减少      2001.12.31 
万宝至公司    RMB 8,440,160.00   RMB 68,215,960.06* 
爱普生公司      4,510,326.06     44,357.797.56** 


八方公司       7,393,613.69        --- *** 
         RMB 20,344,099.75   RMB 112,573,757.62 
  应付关联方往来款的细节详见附注43(3)。 
  * 根据万宝至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本公司与万宝至公司拟合作兴建来料加工厂——万宝电子二厂。由万宝至公司垫付建设来料加工厂厂房所需资金;由本公司负责兴建厂房,所建厂房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对万宝至公司垫付的资金计96,717,550.06 人民币元,以本公司以后年度应收来料加工厂的固定工缴费抵付。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以应收来料加工厂的固定工缴费抵付万宝至公司垫付的资金本金计28,501,590.00 人民币元 
  **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外经发展公司、福安公司及本公司与爱普生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由爱普生公司垫付建设来料加工厂---福信工业厂厂房及宿舍的资金计15,072,041.86 人民币元,所建厂房及宿舍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以自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计80 个月的应收来料加工厂的固定工缴费抵付爱普生公司垫付的资金。 
  根据爱普生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协议书》,由爱普生公司垫付建设来料加工厂——福信工业厂厂房资金计15,390,100.00 人民币元,所建厂房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以自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起计168个月的应收来料加工厂的固定工缴费抵付爱普生公司垫付的资金。 
  根据爱普生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垫资兴建厂房协议书》及《厂房移交使用协议书》,由爱普生公司垫付建设来料加工厂——宝深工业厂厂房资金计25,000,000.00 人民币元,所建厂房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以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计58 个月的应收来料加工厂的固定工缴费抵付爱普生公司垫付的资金。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公司以应收来料加工固定工缴费抵付该等款项计11,104,344.30 人民币元。 
  *** 根据八方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关于合资经营新郑市宝恒皇宫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合同》规定,八方公司以实物资产作价向皇宫大酒店公司缴付出资额,该实物资产价值超过八方公司认缴出资额的部分及其利息计7,393,613.69 人民币元作为八方公司向皇宫大酒店公司提供的借款,借款的偿还办法拟另行协议。 
  如附注4(1)所述,八方公司对皇宫大酒店公司的债权已置换给本公司。 
  附注27.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1    本年增加  本年结转额   2001-12-31 
长期物业租金收入 RMB 53,000.00 RMB ---  RMB 12,000.00 RMB 41,000.00 
  附注28. 股本 
  本公司股本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1      本年增(减) 
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RMB 278,062,500.00   RMB --- 
募集法人股份           24,750,000.00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02,8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163,489,877.00   ---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     574,812.50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63,489,877.00   --- 
股份总数          RMB 466,302,377.00   RMB --- 

                  2001-12-31 
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RMB 278,062,500.00 
募集法人股份           24,750,000.0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02,81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489,877.00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     574,812.5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63,489,877.00 
股份总数          RMB 466,302,377.00 
  附注29.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1     本年增(减) 
股本溢价          RMB 538,541,901.99    RMB --- 
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255,500.00    --- 
股权投资准备           3,265,803.93    --- 
被投资公司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3,597.38    --- 
其他资本公积           10,699,422.81      518,283.30 * 
              RMB 552,796,226.11    RMB 518,283.30 

                 2001-12-31 
股本溢价           RMB 538,541,901.99 
接受捐赠资产准备           255,500.00 
股权投资准备            3,265,803.93 
被投资公司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3,597.38 
其他资本公积           11,217,706.11 
               RMB 553,314,509.41 
  * 本年增加系本公司将账龄超过五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保修金、工程保修费及其他款项共计518,283.30 人民币元转入资本公积。 
  附注30.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1        本年增加 
法定盈余公积   RMB 127,173,276.84    RMB 2,197,147.17 
法定公益金      40,006,592.80      1,640,278.22 
         RMB 167,179,869.64    RMB 3,837,425.39 * 

            本年减少             2001-12-31 
法定盈余公积         RMB ---        RMB 129,370,424.01 
法定公益金        932,856.86          40,714,014.16 
           RMB 932,856.86 **      RMB 170,084,438.17 
  * 本年增加系本公司按持有福安公司、三联公司的权益比例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 本年减少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于支付补充养老保险金。 
  附注31.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1-12-31        2000-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RMB (295,162,330.48)  RMB (315,563,427.01) 
加:本年度合并净利润        58,449,448.84     20,401,096.53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减)数      (1,697,758.61)     (3,741,265.20) 
本年度合并净利润调增(减)数          ---      2,708,865.1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97,147.17          --- 
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         1,640,278.21          --- 
利润分配调增(减)数              ---       665,358.52 
年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RMB (242,248,065.63)  RMB (296,860,089.09) 
  本公司本年度对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业已调整了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对二零零零年度合并净利润及二零零零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减)数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0 
                     合并净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调整57-1 区土地使用权           RMB --- RMB (4,634,835.00) 
—调整12 区土地使用权              ---    6,441,856.00 
—调整67B 区土地使用权          480,000.00    (320,000.00) 
--- 调整计提的土地使用费        3,543,287.00   12,068,491.34 
--- 调整计提的土地增值费             ---   11,197,117.33 
--追溯调整皇宫大酒店以前年度 
的开办费摊销              (1,044,246.08)   (2,487,259.69) 
以及装饰费摊销 
---追溯调整万宝二厂等以前年度 
开办费摊销                    ---   (3,181,199.90) 
--合并福安公司会计报表的影响        41,099.37   (23,119,684.49) 
其他                   (311,275.18)    294,249.21 
                  RMB 2,708,865.11 RMB (3,741,265.20) 

                   利润分配       合计 

--调整57-1 区土地使用权         RMB---  RMB(4,634,835.00)* 
—调整12 区土地使用权           ---    6,441,856.00 ** 
—调整67B 区土地使用权           ---     160,000.00 *** 
--- 调整计提的土地使用费          ---    15,611,778.34 **** 
--- 调整计提的土地增值费          ---    11,197,117.33 ***** 
--追溯调整皇宫大酒店以前年度 
的开办费摊销                --    (3,531,505.77) 
以及装饰费摊销 
---追溯调整万宝二厂等以前年度 
开办费摊销                 ---    (3,181,199.90) 
--合并福安公司会计报表的影响    665,358.52   (23,743,943.64)****** 
其他                    ---     (17,025.97) 
                RMB 665,358.52  RMB (2,737,758.61) 
  * 如附注11 所述,本公司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经[2001]89 号及[2002]6 号《工作会议纪要》,将57-1 区的评估增值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调减了二零零零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项的计4,634,835.00 人民币元。 
  ** 根据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三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宝安分局(国土局宝安分局)深规土宝字[1995]150号文《关于恢复宝城十二区绿化用地的通知》,本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12 区的用地按宝安区总体规划要求已作为城市绿化带。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本公司将该土地使用权的损失计7,755,544.58 人民币元业已调整了一九九九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项。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纪[2000]68 号文《关于解决宝恒公司土地等遗留问题的协调会议纪要》,同意该土地使用权已经核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6,441,856.00人民币元冲抵其他项目的应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与本公司签订了《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同意不计息退回已经核交12 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6,441,856.00 人民币元,本公司原领取的宝府国用字(1992)第0103880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收回。 
  本公司本年度将深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宝安分局退回的12 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6,441,856.00 人民币元调增了二零零零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项。 
  *** 如附注10(2)所述,本公司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经[2002]6 号《工作会议纪要》有关规定,本公司将67B 区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计4,000,000.00 人民币元,调减了二零零零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项;同时,将原已摊销部分的金额调增了二零零零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计3,680,000.00人民币元,调增了二零零零年本年利润计480,000.00 人民币元。 
  ****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宝府会经[2001]89 号《工作会议纪要》,同意本公司一九九三年至二零零一年尚未交付的土地使用费全部免缴,本公司将以前年度业已计提尚未支付的土地使用费计15,611,778.34 人民币元予以冲回,其中调增了二零零零年度净利润计3,543,287.00 人民币元,调增了二零零零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项计12,068,491.34 人民币元。 
  *****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1]94 号文《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化管理进一步搞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定》免征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土地增值费,本公司将以前年度业已计提尚未交付的土地增值费计11,197,117.33 人民币元予以调增二零零零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项。 
  ****** 如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2(19)所述,由于将福安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同时相应调整了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从而共调减了二零零一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计23,743,943.64 人民币元。 
  附注32. 主营业务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2001        2000       2001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 RMB 69,904,319.76  RMB 102,664,807.96  RMB 42,823,876.28 
房屋租赁     72,894,199.57     25,801,015.96    23,659,855.48 
三来一补: 
来料加工    128,625,979.80    155,488,600.83    47,993,074.02 
工业: 
产品销售          ---     2,014,310.78         --- 
贸易: 
商品销售          ---      282,451.27         --- 
服务业: 
物业管理     16,214,718.36     20,080,465.57    14,141,333.80 
汽修服务     2,121,178.90     2,107,748.68    1,417,257.33 
其他:      22,692,293.34     19,547,096.54    10,600,696.95 
      RMB 312,452,689.73  RMB 327,986,497.59 RMB 140,636,093.86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2000          2001       2000 
房地产业: 
商品房销售*  RMB 81,832,628.39  RMB 27,080,443.48  RMB 20,832,179.57 
房屋租赁     11,326,045.42    49,234,344.09    14,474,970.54 
三来一补: 
来料加工     58,180,505.91    80,632,905.78    97,308,094.92 
工业: 
产品销售      1,222,976.10                791,334.68 
贸易: 
商品销售       276,254.21                 6,197.06 
服务业: 
物业管理     19,065,100.29    2,073,384.56     1,015,365.28 
汽修服务      1,434,898.72     703,921.57      672,849.96 
其他:       6,692,926.92    12,091,596.39    12,854,169.62 
       RMB 180,031,335.96 RMB 171,816,595.87  RMB 147,955,161.63 
  * 本公司之子公司——福安公司本年度销售的福安广场、景山花园系集资合作建房,以后如转为商品房,所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由购房者负担。 
  附注3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明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