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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悦城: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1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4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悦祥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悦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
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
同”),太仓悦祥向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2.48 亿元借款,用于湖畔祥云花苑项目
开发建设。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太仓悦祥在借款
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
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太仓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48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
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150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
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48 亿元,可用额度为 147.52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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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太仓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5 日,注册地点为
太仓市城厢镇新毛新兴东路 100 号 2 号楼村办公楼三楼,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人民
币,法定代表人为叶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太仓悦祥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太仓悦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665,943,547.56                 662,709,836.92
总负债                          449,116,274.49                 441,351,593.39
银行贷款余额                    185,000,000.00                 155,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284,116,274.49                 306,351,593.39
净资产                          216,827,273.07                 221,358,243.53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4,530,970.46                 -67,157,391.76
净利润                            -4,530,970.46                 -69,914,669.98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2.48 亿元。
     3、担保范围:太仓悦祥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偿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由太仓悦祥和
公司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农业银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借款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借款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借款合同的
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农业银行与太仓悦祥就借款
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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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太仓悦祥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
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其下属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936,019.1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4.4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6.23%)。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311,919.1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0.48%(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2.5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624,100.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34.0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3.67%)。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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