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鹏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2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4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鹏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鹏域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鹏域”,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泉置业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其 66.5%的股权)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以下简称“融资协议”),重庆鹏
域向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 11.75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重庆天悦壹号项目开发
建设等用途。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按 66.5%的股权
比例为重庆鹏域在融资协议项下最高不超过 78,137.5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重庆鹏域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重庆鹏域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
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
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
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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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重庆鹏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7.81375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
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150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81375 亿元,可用额度为
142.18625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鹏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7 日,注册地为重庆
市江北区洋河路 2 号 21 层,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维龙,经
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
房屋销售;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重庆鹏域 66.5%的股权。重庆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中鹏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分别持有其 28.5%和 5%的股权。
截至目前,重庆鹏域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重庆鹏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655,573,664.49 3,453,105,160.31
总负债 3,086,845,191.59 2,861,086,705.32
银行贷款余额 1,175,775,000 1,214,697,270.45
流动负债余额 1,911,070,191.59 1,646,389,434.87
净资产 568,728,472.90 592,018,454.99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1,053,309.45 -8,098,240.04
净利润 -23,289,982.09 -6,141,6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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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78,137.5 万元。
3、担保范围:融资协议项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
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
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重庆鹏域在融资协议项下全部债务的 66.5%部分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
2、重庆鹏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鹏域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重庆
鹏域的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鹏域向公
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014,156.6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18.7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7.94%)。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390,056.6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4.73%(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4.2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624,100.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34.01%(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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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反担保保证合同
3、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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