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1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1-06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
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裕灿”,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
汉)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农
业银行向武汉裕灿提供人民币 5 亿元贷款,用于孔雀城锦云航天府三期项目的
开发建设。近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 50%的持股比例
为武汉裕灿在借款合同项下的 2.5 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裕灿另
一股东的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裕灿向公
司提供了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
保。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
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
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50 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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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5 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
在上述审议额度内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48 亿元,可用额度为 144.52 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
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98 亿元,可用额度
为 142.02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注册地点为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道龙王咀农场兴龙社区兴龙街特 1 号 1 楼 4 室,注册
资本为 61,6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肖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材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武汉)有限公司持有武汉裕灿 50%股权,武汉裕隆
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0%股权。武汉裕灿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武汉裕灿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89,051,345.19 1,241,752,258.59
总负债 676,722,575.88 628,095,649.20
银行贷款余额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流动负债余额 196,222,575.88 137,095,649.20
净资产 612,328,769.31 613,656,609.39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543,576.60 -3,124,520.81
净利润 -1,327,840.08 -2,343,390.6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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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2.5 亿元。
3、担保范围:武汉裕灿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偿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武汉裕灿和公司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
保全保险费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农业银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间: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农业银行
与武汉裕灿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公司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农业银行向武汉裕灿提供的借款的 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是为了满足其公司经营及房地产业务发展的需要。
2、武汉裕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
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实际偿还债务能力。武汉
裕灿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裕
灿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4,088,184.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22.7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9.56%)。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352,984.56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82.71%(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73.4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35,200.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40.0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6.11%)。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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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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