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悦城:关于为联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3-1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09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营企业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南京联
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联锦悦”)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南京联锦悦向招商银行申
请人民币 7.5 亿元贷款,用于南京“NO.2021G31”项目建设支出,期限 36 个月。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按 25%出资比例为南京联锦
悦在上述授信协议项下的最高额不超过 1.875 亿元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南京联锦悦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向联合营企
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同意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南京联锦
悦提供不超过 1.87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1 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南京联锦
悦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可用额度为 1.875 亿元;本次担保生
效后,公司对南京联锦悦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 1.875 亿元,可用额度
为 0 亿元。


                                             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联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 日,注册地点南
京市秦淮区大校场路 11 号,注册资本 45,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闫志强。经营
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物业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咨询;
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负责南京市秦淮区 2021G31 地块的开发建设。
     该公司现有股东结构如下表。其中,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为成都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均非公司关联方。
                               股东                         出资比例
                 大悦城控股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25%
                 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5%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25%
                   南京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25%


     南京联锦悦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南京联锦悦不存在担保、
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联锦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785,643,093.70                    785,285,381.85
总负债                               1,341,181,907.60                    785,494,625.00
银行贷款余额                          700,000,000.00                                 0.00
流动负债余额                          801,181,907.60                     785,494,625.00
净资产                                444,461,186.10                         -209,243.15
                     2021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1,358,942.00            -209,243.15
净利润                                  -8,538,813.90            -209,243.1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1.875 亿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南京联锦悦提供的贷
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 25%(最高限额不高于人民币 1.875 亿元),以及
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
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担保期间: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
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联营企业南京联锦悦在授信协议项下的不超过
1.875 亿元债务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
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南京联锦悦财务状况和运营风险并及时采
取措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南京联锦悦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761,282.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204.9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2.40%)。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047,930.5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66.09%(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66.7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713,352.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资产的比重为 38.8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15.63%)。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