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22-04-1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2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提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
转授权人士)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范围内一次或多次发行境内外各类债务
类融资产品,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其转授权人士)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
件全权处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决策、中介机构选聘、申请、发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具体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
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 259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
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5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
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
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
结果。
3、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4、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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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
有关规则指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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