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悦城: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大悦01”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2022-08-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49189              债券简称:20大悦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大悦01”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20 大悦 01

       2、债券代码:149189

       3、债券付息日:2022 年 8 月 4 日

       4、计息期: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

       5、债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3 日,凡在 2022 年 8 月 3 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凡在

 2022 年 8 月 3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

 利。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 2022

 年 8 月 4 日支付“20 大悦 01”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年 8 月 3 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1、债券名称: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0 大悦 01

      3、债券代码:149189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8%

      8、起息日:债券期限内每年的 8 月 4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1 年

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4 日。如发行人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

日为 2023 年 8 月 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11、担保情况:无担保

      12、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8%。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7.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投资者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0.2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7.80 元。

      三、 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3 日

      2、除息日:2022 年 8 月 4 日

      3、付息日:2022 年 8 月 4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8 月 4 日

      四、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的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8 月 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

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20 大悦 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 付息办法


                                             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本公司将会在

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

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

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

告为准。

      六、 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以及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

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 8 号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A1 栋 27 楼

      联系人:葛彦彤

      联系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张哲戎

      联系电话:010-60838527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 22-28 层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