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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悦城: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08-0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5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涌先生因连

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李曙光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简历附后),同意提名李曙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曙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所担任独立
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五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提名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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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曙光先生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
     李曙光,男,出生于1963年,江西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
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
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
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
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学术委员。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
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任中国政法大
学研究生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
     李曙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曙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
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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