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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8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2-07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下午 3: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曹荣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278,994,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992%。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969,493,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78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09,501,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
                                              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的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是否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有效表决权       通过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比例
3,278,562,186        99.9868%        432,301            0.0132%        0                 0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小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东有效表决权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5,651,772          98.3427%        432,301            1.6573%             0                  0

              经股东大会选举,陈朗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是否
                 占出席会议有                      占出席会议有
                                                                                    有效表决权       通过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效表决权股份        股数
                                                                                    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比例
3,258,453,514        99.3736%      19,960,873           0.6087%     580,100        0.0177%         是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占出席会议中
    股数                               股数                                  股数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小股东有效表

                                                     2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5,543,100        21.2509%        19,960,873           76.5251%        580,100        2.22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王碧青律师、吴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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