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关于2023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04-2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3-02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 年 12 月,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61%,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为其控股股东。为进
一步深化与中国太平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将充分利用中国太平
优势发展地产业务,通过开展融资合作,助力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为了支持公司及所属项目开发及运营, 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
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0 亿元融资额度,用于项目开发运营或公司日
常经营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务类、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间
融资余额不得超过 100 亿元。额度项下各产品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同类产
品利率。
2、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股份超过 5%以上
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在交易对方任职的关
联董事孙朱莉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
事前确认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将回避表决。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太平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82 年 2 月 13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 16 号楼 1 层 103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 16 号太平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思东
注册资本 2,526,075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寿险、财险、养老保险、再保险、
再保险经纪及保险代理、互联网保险、资产管理、证券经纪、金融租
赁、不动产投资、养老产业投资等。
控股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失信情况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历史沿革
中国太平于 1929 年在上海创立,中国太平源自中国保险、太平保险、民安
保险三大民族品牌,1956 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中国保险、太平保险停办国内
业务,专营港澳和海外保险业务。1999 年所有境外国有保险机构划归中国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2000 年在港交所上市,是我国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保险企业。
2001 年以太平品牌在境内复业。2009 年统一“中保”“太平”“民安”三大品
牌,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2013 年完成重组改制和整体上市,正式更
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中国太平总保费达 2,275 亿元,总资产突破 1.2 万亿元,管理资
产规模超过 2.1 万亿元,是一家大型跨国金融保险集团。
3、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指标
中国太平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中国太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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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596.63 11,286.67
净资产 817.42 868.33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03.64 2,650.49
净利润 40.33 83.30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太平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第二款第(三)项情形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了支持公司及所属项目开发,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太
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0 亿元融资额度,用于项目开发运营或公司日常经营
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务类、资产
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间融资金
额不得超过 100 亿元。额度项下各产品利率不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同类产品利率。
具体业务发生时将视业务需要签署协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0 亿元融资额度,体
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地产业
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五、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本金金额及公司利息支出合计 0.69 亿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与中国太平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合作的关联
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独立意见:
1、该关联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将进一步推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业
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并同意董事会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