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23-04-2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给公司经营带
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加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有
效降低外汇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的负面影响。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营业收入以人民币为主。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会开展境外融资业务,融
资外币币种以美元、港币为主。外币融资以浮动利率为主,经常发生波动。随
着公司外汇负债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以及浮动利息波动,
致使以美元和港币为主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平滑利率及汇率变
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有必要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
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
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三、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开展投资规模不超过 40 亿
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额度的衍生品
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投资规模(含前述交易的
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40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2.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为外汇远期、利率掉
期、货币掉期、期权等金融工具,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严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外。场外远期及掉期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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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合约期限:合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长周期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或保
值标的周期。
5、资金来源: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业务。
6、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
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四、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
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
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
期日现金流需求。
3、信用风险:公司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
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套期保
值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如衍生品交易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6、境外及场外交易风险:因境外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变动,或因场外产品
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的风险。
五、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严格控
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
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场外衍生品交易均为市场
普遍的结构。
3、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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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程序、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与会计政策等进行明确规定。
4、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
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
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
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
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5、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
的迫切需求。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也是可行的。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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