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大通:独立董事意见2019-08-2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
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与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56”号文)、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
称“120”号文)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积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 156,318.5 万
元,不存在违反 56 号文和 120 号文的情况;

    2、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 2019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19 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9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皇甫晓涛         樊培银   赵息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