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2、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43 号凯旋大厦东塔 19 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会 的股 东及 股东 授权 委托 的 代表 共计 8 人 ,代 表股 份 287,824,46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0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285,960,6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70%。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863,8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刘慧 源、许光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7,792,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 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32,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46%;反对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25%;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7,792,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 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32,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46%;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7,792,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 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832,2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046%;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00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4.01 关于选举王万红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 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 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02 关于选举董国平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 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 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03 关于选举李虎钢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 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 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00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5.01 关于选举齐二石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 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 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02 关于选举杨丽芳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 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 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6.00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监事的提案 6.01 关于选举孙海山为监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 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 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6.02 关于选举金祥为监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 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 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慧源、许光磊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