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HANGCHENG INVESTMENT HOLDING CO., LTD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 异议。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长马兴文、常务副总经理谭华森、财务总监尹善峰及财务部总经理李自祥声明:保证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 目录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 3 第二章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 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7 第四章董事会报告...................................................................................................................... 8 第五章重要事项.........................................................................................................................13 第六章财务报告.........................................................................................................................20 第七章备查文件.........................................................................................................................21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CHANGCHENG INVESTMENT HOLDING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兴文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尹善峰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王昌栋 电话:(0755)8839 3605 电话:(0755)8839 3669 传真:(0755)8839 3600 传真:(0755)8839 3600 电子信箱:yinsf@cctzkg.com 电子信箱:wangcd@cctzkg.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五路长源楼 邮政编码:51802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ctzkg.com 公司电子信箱:ccdc@cctzkg.com (五)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长城 股票代码:000042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4 年9 月13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白沙岭百花村百花五路长源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08906 税务登记号码:440304192190768 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名称: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大厦8 楼西 邮政编码:518031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期末增减(%) 总资产6,377,833,009.59 6,480,719,811.97 -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66,957,852.54 2,068,832,673.47 -0.09% 股本239,463,040.00 239,463,04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6316 8.6395 -0.09%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总收入637,470,983.49 1,173,524,520.06 -45.68% 营业利润117,387,538.53 208,688,291.10 -43.75% 利润总额118,003,490.97 207,551,561.69 -4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106,913.22 142,692,931.50 -4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80,561,156.51 142,705,392.28 -43.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87 0.5959 -4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87 0.5959 -43.16% 净资产收益率(%) 3.93% 7.73% 减少3.8 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105,712.54 523,942,745.90 -87.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635 2.1880 -87.96% 注:上述财务数据以合并会计报表数计算填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4,368.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05,672.3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75,583.61 - 所得税影响额-175,868.11 - 合计545,756.71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 第二章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7,546 0.07% -73,039 -73,039 94,507 0.0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167,546 0.07% -73,039 -73,039 94,507 0.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39,295,494 99.93% 73,039 73,039 239,368,533 99.96% 1、人民币普通股239,295,494 99.93% 73,039 73,039 239,368,533 99.9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39,463,040 100.00% 239,463,040 100.00% 注:公司限售股份较年初减少73,039 股,系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辛杰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 期已满解除限售所致。 二、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24,913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家29.75% 71,239,307 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71% 44,795,872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29% 22,253,77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05% 16,884,068 16,884,068 深圳市勤信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89% 2,140,722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65% 1,555,873 深圳市昶华建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1% 1,466,096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0.46% 1,100,153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 冯兴政境内自然人0.34% 819,310 张丹凤境内自然人0.29% 686,794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71,239,307 人民币普通股 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44,795,872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253,779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884,068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勤信投资有限公司2,140,722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555,873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昶华建材有限公司1,466,09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1,100,153 人民币普通股 冯兴政819,310 人民币普通股 张丹凤686,794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圳市 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广东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其余流通股股东,不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 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具体持股变动情况详 见下表: 单位:股 姓名职务 期初持 股数 本期变动数期末持股数 增持减持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 马兴文 董事长 党委书记 35,727 0 0 26,795 8,932 35,727 宋炳新副总经理37,537 0 0 28,153 9,384 37,537 楼锡锋 监事 工会主席 52,745 0 0 39,559 13,186 52,745 合计126,009 0 0 94,507 31,502 126,009 注:1、本公司未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或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聘或解聘情况。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 第四章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经营概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租赁经营、酒店经营、建筑施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47.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68%;营业利润11,738.75 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43.75%;利润总额为11,800.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14%;净利润8,110.69 万元,较上年 同期减少43.16%。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相 对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0,027.10 万元,实现毛利20,787.93 万元,分别较上年 同期减少51.64%和减少47.70%,主要系报告期内除新竣工结算的大连世纪华府项目外,再没有其他新的 房地产项目竣工结算,大部分是尾盘项目销售,而上年同期有成都6#地及上海中环墅项目竣工结算所致。 物业租赁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76.63 万元,实现毛利3,030.89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0.47%和减少 2.75%。酒店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54.04 万元,实现毛利3,446.71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6.09%和 增加13.77%。本期酒店经营业务收入与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受宏观经济形势低迷及市场 竞争加剧影响,导致毛利较低,本报告期有所好转所致。建筑施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13.84 万元,实现 毛利79.71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36.06%和增长241.05%,主要系本期盈灿工程公司对内施工业务收 入较上年大幅度提高,对外工程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不大。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1、按行业或产品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房地产开发业50,027.10 29,239.17 41.55% -51.64% -54.10% 增加3.13 个百分点 物业租赁经营业5,276.63 2,245.75 57.44% -0.47% 2.78% 减少1.35 个百分点 酒店业8,454.04 5,007.33 40.77% 6.09% 1.38% 增加2.75 个百分点 建筑施工业1,913.84 1,834.14 4.16% 136.06% 132.94% 增加1.28 个百分点 行业间相互抵减-1,952.96 -1,816.27 - - - - 合计63,718.65 36,510.11 42.70% -45.68% -48.87% 增加3.58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商品房50,027.10 29,239.17 41.55% -51.64% -54.10% 增加3.13 个百分点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务5,276.63 2,245.75 57.44% -0.47% 2.78% 减少1.35 个百分点 酒店服务8,454.04 5,007.33 40.77% 6.09% 1.38% 增加2.75 个百分点 施工劳务1,913.84 1,834.14 4.16% 136.06% 132.94% 增加1.28 个百分点 相互抵减-1,952.96 -1,816.27 - - - - 合计63,718.65 36,510.11 42.70% -45.68% -48.87% 增加3.58 个百分点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 2、按地区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广东(深圳及东莞) 15,836.11 -30.13% 成都12,726.17 -85.10% 大连(大连及瓦房店) 11,940.20 852.08% 上海25,169.14 206.35% 抵消-1,952.96 - 合计63,718.65 -45.68%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报告期内,国家以“新国十条”为核心的新一轮调控,对房地产行业影响重大。房企和消费者都处 于观望状态,市场出现量跌价滞的局面,造成公司上半年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降幅。虽然如此,上 半年公司克服困难,消除不利因素,积极推进全年经营计划实施。房地产开发进度总体顺利,在建项目按 计划进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笋岗物流项目专项规划获政府审核批准;非房地产企业经营稳定, 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得到加强;以完善管理架构为契机,强化直属企业业 务管控,加强了总部业务部室和直属房地产企业人员力量配备;企业文化建设获得新成果,获得“广东省 十佳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下半年,预计房地产调控还将继续,同时政府关于宏观调控面临两难选择的表述,使得经济形势更加 复杂。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会继续实施,但是有保有压。对于房地产市场,预计将会 继续保持严厉调控,加强信贷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难度加大。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也会增加 市场供给,从而冲击商品房的销售。 根据以上对形势的判断,我们预计下半年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公司必须早作打算、主动应对,才能走 出困境,化解危机。针对当前情况,公司在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决策时,要在年初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突出 “两个核心”:一是抓好房地产销售,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二是抓好项目拓展,解决土地储备问题。 销售方面,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节奏,尽可能地回笼资金;项目拓展方面,坚持年初思路,“上半年准 备,下半年收获”,主动出击,捕捉最佳时机获取新项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销售工作,下半年要深入研究分析市场形势,审时度势,把握节奏,创新营销模式,争取实 现全年销售计划。 二是实现项目拓展,坚持既定的项目拓展原则,立足于现有发展区域,包括上海、成都、大连、深圳 以及周边区域。对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要积极研究跟进。 三是挖掘物业经营潜力,非房地产企业要保持上半年良好的经营态势,进一步挖掘潜力,力争超额完 成年度经营目标。 四是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做好上海南汇项目二期策划定位及酒店定位研究,把南汇项目的运作作 为落实“双轮驱动”战略重点;完善笋岗物流项目前期相关手续,抓住有利时机,推进办理各项手续;加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0 快黄金台项目,龙华“双限房”项目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力争效益最大化。保证处于施工阶 段的项目的工程进度,确保重点项目按期竣工。 五是强化项目设计、工程质量、成本管理。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并对现集中采购项目进行跟踪评估; 制定切实措施,避免开发项目出现质量问题,以质量创品牌。 六是加强融资与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做好资金统筹安排,一方面要严格控制资金调配,另一方 面要注重拓宽融资渠道。 七是强化战略管理。今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总结过去五年的成绩与不足,制定目标和发展 措施,理清未来发展思路,做好“十二五”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报告期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也无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 成都“天府长城”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19,199.00 万 元, 累计投资额199,647.00 万元 (1)E2 号地块项目一期已竣工,目前正对外 租售;二期尚未开工。(2)10 号地块项目(嘉 南地)2007 年12 月底竣工验收,基本清盘。 (3)8 号地块项目(柏南郡)2008 年12 月竣 工验收,基本清盘。(4)6 号地块项目(图南 多)2009 年6 月底竣工,基本清盘。(5)30 号地(半岛城邦一期)施工及销售阶段。(6) 26 号地(半岛城邦二期)2009 年8 月底开工, 施工阶段。(7)24 号地(半岛城邦三期)已 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报告期结转收入12,701.11 万 元 累计结转收入224,808.84 万元 上海张江镇“长城中环 墅”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280.87 万元, 累计投资额48,600.31 万元 中环墅一期2009 年6 月底竣工验收,尾盘销 售。中环墅二期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报告期结转收入25,160.76 万 元 累计结转收入66,151.01 万元 上海南汇区惠南镇“澜 溪岸城”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2,751.63 万 元, 累计投资额36,260.78 万元 2009 年3 月底开工,目前处于施工阶段。尚未结算 大连瓦房店“都市阳 光”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2,415.14 万 元, 累计投资额45,780.44 万元 (1)二期二段已于2008 年5 月竣工入伙,尾 盘。(2)三期已于2010 年3 月竣工,目前处 于销售阶段。(3)四期正在办理报批手续。(4) 五期处于项目方案设计阶段。 报告期结转收入11,781.14 万 元 累计结转收入51,635.42 万元 大连沙河口区星海湾 “海印长城”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724.34 万元, 累计投资额11,485.89 万元 已于2009 年12 月竣工入伙,销售处于收尾 阶段。 报告期结转收入171.41 万元 累计结转收入15,945.04 万元 东莞松山湖“长城世 家”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4,430.18 万 元, 累计投资额46,135.16 万元 一期已于2008 年底竣工验收,销售处于收尾 阶段;二期于2009 年7 月开工,施工阶段。 报告期结转收入229.05 万元 累计结转收入29,190.53 万元 深圳龙华“长城里程家 园”双限房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4,748.84 万 元, 累计投资额347,11.82 万元 施工阶段。已经明确由市政府回购作为保障 性住房的总体思路,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 究、制定方案。 尚未结算 深圳南山文化中心区 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4,091.25 万 元, 累计投资额54,098.78 万元 2008 年5 月正式开工,施工阶段。尚未结算 深圳龙华“ 黄金台山 庄”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0 万元, 累计投资额21,553.00 万元 前期阶段,尚未开工。原土地总面积28.39 万平方米,因市政建设占用项目用地17.35 万 平方米,剩余11.04 万平方米,项目所在区域 尚未结算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1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 法定图则调整方案已经公示。目前已经明确由 市政府按照等价值原则进行收地补偿的思路 (即提高剩余用地开发容积率),相关方案正 在与政府谈判中。 惠州数码工业园地块 项目 报告期投资额0 万元, 累计投资额28,896.98 万元 前期筹备,尚未开工尚未结算 三、2010 年经营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下半年无经营计划调整情况。 四、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公司于2010 年5 月20 日发 布了2009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0-09 号公告),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9,463,040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现1.35 元),分红前后总股本不变。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 为:2010 年5 月26 日,除息日为:2010 年5 月27 日。 五、报告期实际经营成果与业绩预测情况的比较 公司在2010 年7 月13 日发布2010 年上半年业绩快报(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本公司2010-11 号公告),预计公司2010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8,064 万元、每股收益0.34 元。公 司2010 年上半年实际实现净利润8,110.69 万元、每股收益0.34 元。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2 第五章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对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具体要求及 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巡检后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使公司治理情况与《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和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信息披露制度,按月向深圳 证监局报送内幕知情人员信息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经理层的职责明确, 议事程序规范,权力均能得到正常行使。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四次董事会和两次监事会会议,确保了股东地位平等、充分行 使法定权利,促进了董事和监事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实现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由经理层全面负责并得到董 事会与监事的有效监督与制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和监管规定,共发布信息披露公告10 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完成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领域,董事会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董事的成员结构、任职条件和选聘方式符合 相关规定,知识结构匹配合理;专业委员会设置健全,相应制度完备。董事会运作良好,通过每月信息简 报、重大事项通报等方式保证董事知情权;通过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保证董事会决策权,在重大贷 款、信息披露、投资项目决策等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了应有作用。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建设上积极推进“三 结合”工作,首先,实现董事会建设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成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相应修 订实施细则,使董事会成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三道防线”。其次,确保董事会建设与经营班子建设有 机结合,确保按照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的各自权限分别行使决策权,同时搭建良好的沟通桥梁,促进“决策 权限无缝衔接”的实现。第三,实现董事会建设与集团管控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 同时,公司注重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先后多次在董事会会议和内部办公 会议上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落实监管机关关于规范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资者关 系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切实提高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3 报告期内,应收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停车场租金191 万元;应付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49.72 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发生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发生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1 100% 49.72 100% 合计191 100% 49.72 100% (二)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联营公司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他事项,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盈 灿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拆借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739.49 万元。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余额发生额余额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8 739.49 0.00 0.00 合计8.38 739.49 0.00 0.00 四、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担保总额18,926.31 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的9.16%,所有担保事项决策按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办理。其中: 1、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无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计 人民币18,926.31 万元。该担保事项为房地产开发商为小业主购买本公司商品房所提供的担保,为行业内普 遍现象。 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公司”,本公司于2001 年收购该公 司)和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公司”)于1991 年12 月19 日签订了《联合 开发经营合同书》,约定龙华公司提供土地、华电公司提供资金,利润按华电公司65%,龙华公司35%的 比例分配等。但囿于当时宝安县政府的房地产开发必须挂靠县属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规定,龙华公司和华电 公司被迫与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东公司”)签订《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 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由龙华公司提供土地、华电公司提供资金、宝东公司提供当时在宝安县内开 发经营房地产的合法手续,利润按龙华公司25%、华电公司65%、宝东公司10%的比例分配等。嗣后, 上述三方与深圳市国土局宝安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华电公司付清了土地出让金、 市政建设配套金等地价款,并收购了龙华公司在黄金台项目享有的所有收益权。 随市场经济发展,宝安撤县改区,其后,原宝安县政府关于强制挂靠的相关规定也随之废止,华电公 司和龙华公司多次向宝东公司提出解除《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协议书》未果,遂于2003 年8 月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4 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 年3 月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深中法民五初字第1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协议书》无效;2、被告宝东公司对黄金台山庄别墅用 地不享有土地使用权;3、被告宝东公司对黄金台山庄别墅项目不享有收益权。 判决生效后,宝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04 年4 月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于2007 年11 月19 日作出(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五初字第196 号民事判决; 2、驳回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华电公司和龙华公司以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不服上述判决,向中 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 年12 月17 日作出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 我公司于2010 年5 月4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 年3 月31 日作出的(2009)民 申字第182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华 电公司的再审申请。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初始投资金额占该公司股权比例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 权益变动 000006 深振业43,557,345.70 3.31% 130,084,291.44 0.00 0.00 合计43,557,345.70 3.31% 130,084,291.44 0.00 0.00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会[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联营公司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739.49 万元, 我们已经提示并要求公司采取措施尽快收回上述款项。 (三)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 司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子公司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 保,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计人民币18,926.31 万元。该担保事项为房地产开发商为小业主购 买本公司商品房所提供的担保,为行业内普遍现象。 公司所有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5 八、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 1、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8 年 12 月31 日将其所持公司所有股份447,95,872 股过户给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2 个月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报告期内,前以上股东均 良好的履行了承诺。 2、深圳市国资局在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将建立和完善已获取的上市公 司未公开信息管理内控制度,督促我单位及我单位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知情人不利用你公司未公开信息 买卖你公司证券,不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也不泄露你公司未公开信息,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提供我单位及我单位实际控制人知悉你公司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名单,由你公司报送深圳证监局、证券 交易所备案。” 报告期内,深圳市国资局已履行上述承诺。 九、报告期内重大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宝安旧城改造项目相关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中洲集团及中信华南(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签署生效的三方《协议书》约定,中信华南(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应代替中洲集团返还公司投资款本利共 计人民币7.08 亿元。在《协议书》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70%,即 人民币4.956 亿元;在2009 年12 月20 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2.124 亿元。 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按时收到第一笔款计人民币4.956 亿元。 2010 年7 月21 日,公司收到第二笔尾款人民币2.124 亿元。至此,公司已收到全部协议款共计人民币 7.08 亿元。 (二)关于兴宝实业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06 年11 月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盈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灿公司”)向本公司联营 公司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提供借款4403 万元,用于其收购深圳市 龙岗区兴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宝实业”)100%股权,借款利率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借 款起始时间为2006 年11 月13 日,到期时间按物业公司在转让兴宝公司股权或处置相关资产并收到股权转 让款或相关资产处置后10 个工作日内。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盈灿公司已收到长城物业公司归还的全部借款4403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 唯有利息739.49 万元尚未收到。 目前公司已确认盈灿公司为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并按时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6 (三)关于为惠州中洲公司垫付工程款相关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06 年10 月2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盈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灿公司”)与惠州中 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洲”)签署《惠州市博物馆、科技馆总承包施工合同》,2006 年12 月 20 日,双方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盈灿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接惠州中洲开发的惠州市博物馆、科技馆 工程。 2007 年1 月3 日,盈灿公司与惠州中洲进一步签署第二补充《协议书》,约定盈灿公司在承包施工过 程中,为惠州中洲垫付部分工程款。2007 年10 月10 日,盈灿公司与惠州中洲进一步签署《总承包施工合 同补充协议》。约定本协议生效后10 日内,惠州中洲向盈灿公司归还垫付的工程款至9630 万元,利息按 318.2573 万元计。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盈灿公司确认施工业务收入计9,630 万元,尚应收惠州中洲结 算工程款计4,630 万元。 2008 年12 月30 日,盈灿公司收到惠州中洲偿还的垫付工程款1000 万元; 2009 年4 月24 日,盈灿公司收到惠州中洲偿还的垫付工程款50 万元。 2010 年4 月2 日,盈灿公司收到惠州中洲偿还的垫付工程款3,580 万元。至此,盈灿公司已收到惠州 中洲支付的全部工程款。 2010 年7 月21 日,公司收到惠州中洲偿还的垫付工程款利息318.2573 万元。 十、报告期内公司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3 月04 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实地调研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 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城 证券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 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公司经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等 2010 年03 月05 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实地调研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 年03 月29 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实地调研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 2010 年1-6 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投资者 十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目前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公 司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内控制度进一步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 善。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分为基础类、运营类和行政类三大类,使现行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个层面和主要业务环节。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7 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的职责及制衡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亦按照公司的 内控制度,明确分工,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内部监督和反 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与指导下,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开展了制度 执行情况检查、财务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并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通过内部审计, 公司及时发现有关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强化管理,提高 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2010 年上半年,本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开展了以下工作: 1、公司成立了工程管理部,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管控; 2、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运营风险管理工作; 3、公司在各直属企业设立风险经理,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初建矩阵式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4、公司对2009 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200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在年报予以披 露; 5、对公司2010 年重大风险进行评估,形成2010 年重大风险提示报告,并每季度跟踪重大风险事项的 进展情况; 6、督促有关部门跟踪重大风险预警指标,并且每季度进行指标统计和分析; 7、控股公司风险控制部和党政办公室联合开展流程执行情况以及档案管理情况大检查; 8、公司完成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研究。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本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得到贯彻实施,本公司现有的内 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管理 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修订及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履行各项社会责任。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 无。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8 第六章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见附件)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9 第七章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半年度报告。 2.载有公司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3.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原件。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名): 马兴文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〇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马兴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华森 财务总监:尹善峰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自祥 制表人:辛剑 报送日期:2010 年8 月26 日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资产类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五、1 1,429,766,846.29 1,464,836,026.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五、2 29,675,961.08 33,633,246.07 预付款项五、3 5,227,635.29 5,322,328.39 应收股利五、4 6,428,800.00 5,322,696.95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五、5 23,809,646.40 19,936,815.52 存货五、6 3,241,921,281.19 3,205,436,505.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4,736,830,170.25 4,734,487,618.7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五、7 130,084,291.44 190,420,545.4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五、8 11,428,311.68 12,744,086.45 长期股权投资五、10 657,547,175.71 663,117,187.90 投资性房地产五、11 534,881,748.13 548,758,812.29 固定资产五、12 126,083,796.12 141,979,776.70 在建工程五、13 1,303,664.00 800,000.00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五、14 7,350,911.43 8,004,411.00 开发支出- -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五、15 13,410,182.47 15,947,46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五、16 158,912,758.36 164,459,912.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1,641,002,839.34 1,746,232,193.25 资产总计6,377,833,009.59 6,480,719,811.97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0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五、19 417,933,798.36 473,844,728.20 预收款项五、20 1,202,455,289.80 1,183,830,719.41 应付职工薪酬五、21 15,730,528.74 38,410,686.32 应交税费五、22 115,383,696.06 129,213,417.39 应付利息五、23 710,000.00 4,750,000.00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五、24 389,890,191.65 397,490,785.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五、25 500,000,000.00 27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2,642,103,504.61 2,497,540,337.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五、26 1,640,000,000.00 1,870,000,000.00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五、27 1,657,500.00 4,33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五、16 20,653,710.29 33,304,596.06 其他非流动负债五、28 3,461,194.03 3,806,021.63 非流动负债合计1,665,772,404.32 1,911,440,617.69 负债合计4,307,875,908.93 4,408,980,954.78 股东权益 股本五、29 239,463,040.00 239,463,040.00 资本公积五、30 639,218,042.45 686,280,320.60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五、31 424,088,484.61 424,088,484.61 未分配利润五、32 764,188,285.48 719,000,828.2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66,957,852.54 2,068,832,673.47 少数股东权益2,999,248.12 2,906,183.72 股东权益合计2,069,957,100.66 2,071,738,857.1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6,377,833,009.59 6,480,719,811.97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 合并利润表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五、33 637,470,983.49 1,173,524,520.06 减:营业成本五、33 365,210,260.61 714,320,592.88 营业税金及附加五、34 86,338,317.27 143,304,841.21 销售费用13,055,106.36 18,388,057.99 管理费用47,470,257.47 49,534,611.78 财务费用五、35 24,740,586.98 49,773,504.28 资产减值损失五、36 -16,353,085.20 -11,032,005.46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五、37 377,998.53 -546,626.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638,812.19 -1,891,166.76 二、营业利润117,387,538.53 208,688,291.10 加:营业外收入五、38 867,931.09 1,774,916.91 减:营业外成本五、39 251,978.65 2,911,646.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2,652.15 93,429.15 三、利润总额118,003,490.97 207,551,561.69 减:所得税费用五、40 36,803,513.35 64,657,274.22 四、净利润81,199,977.62 142,894,287.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06,913.22 142,692,931.50 少数股东损益93,064.40 201,355.97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五、41 0.3387 0.5959 (二)稀释每股收益五、41 0.3387 0.5959 六、其他综合收益五、42 -47,062,278.15 111,193,497.70 七、综合收益总额34,137,699.47 254,087,785.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4,044,635.07 253,886,429.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3,064.40 201,355.97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54,869,959.06 1,145,893,966.01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022,965.16 36,281,710.29 现金流入小计675,892,924.22 1,182,175,676.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5,172,872.43 460,286,391.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694,935.78 47,080,156.53 支付的各项税费118,880,759.04 88,025,461.7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038,644.43 62,840,920.44 现金流出小计612,787,211.68 658,232,930.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五、43 63,105,712.54 523,942,745.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00,742,500.00 495,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5,630,678.47 3,344,540.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10,699.73 108,314.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106,583,878.20 499,052,854.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2,800,506.16 4,201,707.6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4,011,083.9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出小计6,811,590.15 4,201,707.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772,288.05 494,851,146.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81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 1,81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421,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97,158,498.77 81,306,977.87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出小计97,158,498.77 1,502,606,977.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158,498.77 307,393,022.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46,182.01 25,408.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五、43 65,673,319.81 1,326,212,323.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64,093,526.48 364,139,298.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五、43 1,429,766,846.29 1,690,351,621.27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 股本资本公积计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其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39,463,040.00 686,280,320.60 424,088,484.61 719,000,828.26 2,906,183.72 2,071,738,857.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39,463,040.00 686,280,320.60 424,088,484.61 719,000,828.26 2,906,183.72 2,071,738,857.1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47,062,278.15 45,187,457.22 93,064.40 -1,781,756.53 (一)净利润81,106,913.22 93,064.40 81,199,977.62 (二)其他综合收益-47,062,278.15 -47,062,278.15 上述(一)和(二)小计-47,062,278.15 81,106,913.22 93,064.40 34,137,699.4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的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35,919,456.00 -35,919,456.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5,919,456.00 -35,919,456.00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239,463,040.00 639,218,042.45 424,088,484.61 764,188,285.48 2,999,248.12 2,069,957,100.66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股本资本公积计 减:库 存股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39,463,040.00 602,116,688.76 424,088,484.61 457,154,257.08 18,402,834.49 1,741,225,304.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39,463,040.00 602,116,688.76 424,088,484.61 457,154,257.08 18,402,834.49 1,741,225,304.9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列) 111,193,497.70 137,903,670.70 201,355.97 249,298,524.37 (一)净利润142,692,931.50 201,355.97 142,894,287.47 (二)其他综合收益111,193,497.70 111,193,497.70 上述(一)和(二) 小计 111,193,497.70 142,692,931.50 201,355.97 254,087,785.17 (三)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的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4,789,260.80 -4,789,260.8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4,789,260.80 -4,789,260.80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239,463,040.00 713,310,186.46 424,088,484.61 595,057,927.78 18,604,190.46 1,990,523,829.31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 资产负债表 2010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资产类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52,970,602.98 1,109,888,723.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十五、1 639,124.45 654,124.45 预付款项920,125.00 592,780.00 应收股利6,428,800.00 5,322,696.95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十五、2 1,446,382,202.01 1,407,847,006.46 存货344,422,281.88 296,714,770.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2,751,763,136.32 2,821,020,102.4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30,084,291.44 190,420,545.4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1,519,465.37 1,768,203.44 长期股权投资十五、3 1,916,439,185.26 1,921,953,966.48 投资性房地产461,103,103.41 471,945,103.03 固定资产19,364,939.71 20,462,683.37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7,159,233.20 7,772,297.65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8,063,555.58 9,271,327.78 递延所得税资产50,448,707.87 47,941,747.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2,594,182,481.84 2,671,535,874.27 资产总计5,345,945,618.16 5,492,555,976.7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8 资产负债表(续) 2010 年6 月30 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61,454,985.64 65,724,404.17 预收款项495,640,402.99 495,640,402.99 应付职工薪酬3,750,620.51 10,306,810.71 应交税费9,264,631.72 8,482,212.05 应付利息710,000.00 4,750,000.00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1,154,671,018.19 1,177,101,115.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0,000,000.00 27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2,075,491,659.05 2,032,004,945.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490,000,000.00 1,570,000,000.00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 预计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20,653,710.29 33,304,596.06 其他非流动负债772,413.64 1,117,241.24 非流动负债合计1,511,426,123.93 1,604,421,837.30 负债合计3,586,917,782.98 3,636,426,783.19 股东权益 股本239,463,040.00 239,463,040.00 资本公积675,416,673.11 722,478,951.26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24,088,484.61 424,088,484.61 未分配利润420,059,637.46 470,098,717.6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759,027,835.18 1,856,129,193.55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1,759,027,835.18 1,856,129,193.5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5,345,945,618.16 5,492,555,976.7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9 利润表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十五、4 25,394,757.49 26,657,392.09 减:营业成本十五、4 11,304,949.30 11,888,559.06 营业税金及附加4,149,313.10 4,171,010.74 销售费用309.60 管理费用14,937,825.96 17,517,665.64 财务费用11,683,360.56 17,495,636.70 资产减值损失-261,039.00 -4,798,551.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十五、5 433,229.50 -487,894.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583,581.22 -1,832,434.87 二、营业利润-15,986,422.93 -20,105,132.54 加:营业外收入300,000.00 减:营业外成本17,072.00 2,735,453.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0,647.50 三、利润总额-16,003,494.93 -22,540,585.90 减:所得税费用-1,883,870.71 -3,911,474.37 四、净利润-14,119,624.22 -18,629,111.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19,624.22 -18,629,111.53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47,062,278.15 111,193,497.70 七、综合收益总额-61,181,902.37 92,564,38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1,181,902.37 92,564,386.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0 现金流量表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796,035.33 23,399,309.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1,996,188.55 467,597,945.90 现金流入小计325,792,223.88 490,997,255.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2,926,238.26 13,678,395.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066,143.20 6,524,939.12 支付的各项税费26,481,736.95 4,443,209.4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2,546,367.19 336,039,289.10 现金流出小计394,020,485.60 360,685,832.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十五、6 -68,228,261.72 130,311,422.4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495,6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4,841,907.67 3,344,540.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4,841,907.67 498,944,540.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941,349.53 1,943,666.89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4,011,083.9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4,952,433.52 1,943,666.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525.85 497,000,873.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66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 1,66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1,201,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88,558,998.77 63,797,221.90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出小计88,558,998.77 1,265,097,221.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58,998.77 394,902,778.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0,334.36 -1,003.8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十五、6 -156,918,120.70 1,022,214,070.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9,888,723.68 44,627,489.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2,970,602.98 1,066,841,560.2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合计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39,463,040.00 722,478,951.26 424,088,484.61 470,098,717.68 1,856,129,193.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39,463,040.00 722,478,951.26 424,088,484.61 470,098,717.68 1,856,129,193.55 三、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号 填列) -47,062,278.15 -50,039,080.22 -97,101,358.37 (一)净利润-14,119,624.22 -14,119,624.22 (二)其他综合收 益 -47,062,278.15 -47,062,278.15 上述(一)和(二) 小计 -47,062,278.15 -14,119,624.22 -61,181,902.37 (三)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的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35,919,456.00 -35,919,456.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35,919,456.00 -35,919,456.00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239,463,040.00 675,416,673.11 424,088,484.61 420,059,637.46 1,759,027,835.18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2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0 年1-6 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项目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合计 减: 库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其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39,463,040.00 639,243,489.43 424,088,484.61 464,803,725.12 1,767,598,739.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39,463,040.00 639,243,489.43 424,088,484.61 464,803,725.12 1,767,598,739.1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列) 111,193,497.70 -23,418,372.33 87,775,125.37 (一)净利润-18,629,111.53 -18,629,111.53 (二)其他综合收益111,193,497.70 111,193,497.70 上述(一)和(二) 小计 111,193,497.70 -18,629,111.53 92,564,386.17 (三)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的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4,789,260.80 -4,789,260.8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789,260.80 -4,789,260.80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239,463,040.00 750,436,987.13 424,088,484.61 441,385,352.79 1,855,373,864.53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3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附注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SHENZHEN CHANGCHENG INVESTMENT HOLDING CO., LTD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白沙岭百花村百花五路长源楼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白沙岭百花村百花五路长源楼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和代码:深长城(000042) 注册资本:23,946.3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兴文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本公司的行业性质属于房地产业。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的销售、管理;承接建筑安装工程;自有物 业租赁。 本公司提供的主要劳务: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物业租赁、酒店经营等。 (三)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94)18 号文批准,由深圳市长城房地产发展公司 于1994 年9 月改组为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813177 号,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463,040.00 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的销售、管理;承接建筑安装工程;自有物业租赁。 1994 年,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4)128 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56,3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计人民币56,300,000.00 元。其中: 发起人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存量净资产折 股40,000,000 股,占股份总额的71.05%;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13,000,000 股,占股份总额 的23.09%;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3,300,000 股,占股份总额的5.86%。 1995 年5 月24 日,本公司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5)20 号文批准,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4 按每10 股送9 股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股计50,670,000 股。至此,本公司总股份为106,970,000 股,总股本为人民币106,970,000.00 元。1996 年1 月18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 办复(1996)1 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法人 股部分红股8,822,680 股转让给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 和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权62.8%和8.25%。 1996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34 号文批准,按每 10 股送3 股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股计32,091,000 股。至此,本公司总股份为139,061,000 股, 总股本为人民币139,061,000.00 元。 1997 年2 月13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4 号文批准,同 意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31,984,030 股普通股,其中向发起人股股东配售20,086,019 股,向 法人股股东配售2,637,981 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含高级管理人员)配售9,260,030 股。至 此,本公司总股份为171,045,030 股,总股本为人民币171,045,030.00 元。 1997 年6 月23 日,本公司经深圳市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7) 61 号文批准按 每10 股送4 股红股的比例向股东派送红股计68,418,010 股。至此,本公司总股份为 239,463,040 股,总股本为人民币239,463,040.00 元。 1996 年12 月16 日,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深国资办(1996)150 号文批准,本 公司完成了对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 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和收购,并经深国资办(1997)197 号文批准成立长城地 产企业集团,本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7 年10 月23 日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登记。 2004 年4 月30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7,049,651 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8%)分别转让给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44,795,872 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71%)和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253,779 股国有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29%);2004 年11 月1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 产权(2004)991 号文批复同意本次转让并于2004 年12 月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 2004 年10 月13 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国资委(2004) 223 号《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 公司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控股公司重组合并为新成立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2004 年10 月26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深国资委(200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5 254 号《关于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划归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通知》决定,将原由 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权划归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由深圳市国资委直 接监管,履行出资人的职责。划转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 83,333,496 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80%)。2005 年7 月11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5)689 号《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8 家上市公司 国有股划转的批复》同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本次国有股权划转方案。2005 年10 月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5)102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 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准本次收购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2006 年8 月14 日,上述国有股划 转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2005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出售了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越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完成主辅分离。2005 年9 月28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 司更名为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7 月24 日,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表决通过了《深圳市长 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改革方案要点为:(1)以方案实施股权登 记日(2006 年7 月13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由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 股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 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14,960,573 股公司股份,使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2.158 股股 份;(2)由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人民币61,295,303 元现金, 使 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人民币8.841 元。综合以上对价安排,以进入股改程序停牌前最后 一个交易日(2006 年6 月16 日)的收盘价人民币10.50 元折算,流通股股东每10 股相当于 获送3 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006 年9 月1 日)起,公司非流 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8 年12 月31 日,由于江西联泰进行公司分立,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过户到 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联泰”)名下,江西联泰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目前, 南昌联泰持有本公司流通股44,795,872 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18.71%。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10 年8 月26 日批准报出。 附注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6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公司的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1 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 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四)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类型。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 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 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 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7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的费用之和。 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时,对取得 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 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业务合并按相同的方法处理。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 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 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因此本公司在 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将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自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 时起纳入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 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 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 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并不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年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 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如果归属少数股东的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除公 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 冲减本集团权益(即本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如果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利 润,在弥补了由本集团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所有利润全部归属于本集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8 团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 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公司内重大交易,包括 内部实现利润及往来余额均已抵销。 (七)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入帐。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 差额按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 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 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中项目下单独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九) 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几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 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 金融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资产定义和金融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 的过程。金融负债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 表的过程。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19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 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 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和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收取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金融负 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 价值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 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表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6.金融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以外的的金融资产的帐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 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期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 时性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的累计 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十)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期末余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对单 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不限于下列各项:(1)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出于经济或法律 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 债务重组。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 确定依据和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款项,是指期末余额在100.00 万元以下的,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违约偿付 欠款,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除对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以外,依据其期末余额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1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至2 年10 10 2 至3 年30 30 3 年以上50 50 3.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 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 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1 1 1 至2 年10 10 2 至3 年30 30 3 年以上50 50 对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备。 (十一) 存货的核算方法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 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 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 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拟开发土地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 拟开发土地在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在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 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拟开发土地当中。 (2) 公共配套设施费:按实际完工成本计入在建开发产品,如果一个配套设施存在多个 房地产项目受益,则根据其可销售面积按比例分摊。房地产项目完工时根据预计发生成本计 入完工开发产品。 (3)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深圳经济特区内竣工交付的房屋项目按除地价以外的建设工程 总投资2%的比例提取,并计入在建开发产品;深圳经济特区外竣工交付的房屋项目,按建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2 设(物业)总投资2%的比例计提,并计入在建开发产品。 (4) 质量保证金:根据合同规定之金额计入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同时计入应付账款,待 保证期满后实际支付。 (5)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加 权平均法计价;开发产品的发出按个别认定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五·五”摊销法 摊销。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 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按单个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 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 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 或进一步的证据,作为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否则,作为非调整事项。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法。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 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其他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 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司中股本溢价(或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3 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 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调整后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4 计入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 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情况下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 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对子公司、对合营企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确定的现值与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均不予转回。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 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 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其中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与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与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 (十四)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及其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5 持有的有形资产。 2.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3. 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 4.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 值(原值的0-5%)确定其折旧率,年分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5-30 年3.2-6.3 房屋装修3-6 年16.7-33.3 机器设备5-10 年9.5-19 运输工具5-10 年9.5-19 电子及其他设备3-10 年9.5-31.67 5.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 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 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6.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可 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五)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兴建、改扩建中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等,并按实际发生 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 资产核算。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6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停建并计划在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等预计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 期间不予转回。 (十六)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账面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1.资本化的条件 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予以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 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该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不暂停资本化。 4.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费用。 (十七)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计价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7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 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2. 无形资产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 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进 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 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十九)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 出。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 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 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 建造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十)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8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股份支付的实施 a.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 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 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 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 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 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 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 益总额进行调整。 b.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 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 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c.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 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 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9 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 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的修改 a.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 的公允价值时,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 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 具,则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b.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 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 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c.如果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 (而非市场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d.修改减少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e.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 行处理。 f.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如延长等待期、增加或变更业绩条件(而 非市场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的终止 a.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b.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 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c.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 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企业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 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企业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借记所有者权益, 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二十一)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0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清偿预计负 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 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和因重组而承担的重组义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 计负债。只有在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能确认因重组而承担了 重组义务。 (二十二)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 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公司按以下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按已实现的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销售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约定的完工开发产品移交条件已经达到,公司已将完工开发产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取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该项 销售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实务操作中,本公司确定房地产销售 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项具体条件: A、销售合同已经签订并合法生效;B、房地产项目已向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取得房 地产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和/或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等类似文件;C、向业主 发出入伙通知和/或公告后,已向该业主实际交付房产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届满;D、根据合 同约定公司已收讫房款,或首期款收讫的同时办好按揭手续;E、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适当 预计该房产项目总建造成本,同时基于项目竣工面积查丈报告合理确定可销售面积。 (2)开发产品租赁收入确认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入;或有租金在其实际发生时确认 为收入。 (3)工程施工收入确认 提供的劳务在同一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 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1 够流入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完工百分比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提供劳务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区别以下情况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 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合同成 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4)商品销售确认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 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与销售该商品的有关成本能可 靠地计量,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的确定: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三)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本公司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 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 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 的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 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 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2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但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不予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相 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五)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它租赁。 (1)承租人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 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 出租人承担了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 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企业的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a.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b.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 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递延收 益),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 大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应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2)出租人 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3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 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 折旧,对于其它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提供免租期的,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 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 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 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转移。 (1)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的融资费 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对租赁资产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帐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进行分配。 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未担保余值增加的,不作调整。有证据表明未 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4 益;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租赁投 资净额是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 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 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 成。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 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 进行计量。 某项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停止将 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 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其他非流动资产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二十七)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二十八)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无前期差错变更。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5 附注三、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项目计税根据税率(%)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17 营业税开发产品销售收入5 物业租赁收入5 酒店餐饮收入5 工程施工收入3 仓储租金收入5 物业管理收入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营业税、增值税额1、7 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增值税额3、3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30-6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2、25 房产税房产原值的70% 1.2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 通知》(院国发[2007]39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和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注册于深圳经 济特区或上海浦东新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在2008 年至2012 年的5 年期间内逐步过渡 到25%,本年度适用的税率为22%(上年度适用20%的税率)。对注册于其他地区的子公 司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大连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大连长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东莞市 莞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大丰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深长城地 产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附注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 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的净投资的 余额(万元)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深圳市长城地产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房地产开发20,000 房地产开发20,000 -- 100 100 是 成都深长城地 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四川 成都 房地产开发5,000 房地产开发7,450 -- 100 100 是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6 大连深长城 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辽宁 大连 房地产开发5,000 房地产开发5,000 -- 100 100 是 大连长源房 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辽宁 大连 房地产开发5,000 房地产开发5,0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香江 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房地产开发1,000 房地产开发30,900 -- 100 100 是 东莞市莞深长 城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东莞 房地产开发5,000 房地产开发5,000 -- 100 100 是 上海深长城 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上海 南汇 房地产开发15,000 房地产开发15,0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长盛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投资1,200 投资1,2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长盾 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房地产开发1,000 房地产开发1,000 -- 100 100 是 深圳圣廷苑 酒店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酒店经营7,500 酒店经营7,5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圣廷苑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酒店管理100 酒店管理80 -- 80 80 是 深圳市长城 物流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出租、物流15,000 出租、物流15,0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盈灿 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工程施工6,000 工程施工6,000 -- 100 100 是 深圳市长城 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广东 深圳 物业租赁1,000 物业租赁1,000 -- 100 100 是 成都长华置业 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四川 成都 房地产开发1,000 房地产开发156 -- 52 52 是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 本公司无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 型 注册 地 业务性质 注册 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 出资额 (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的其他项 目余额(万元)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深圳市华电房 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广东 深圳 房地产开发1,900 房地产开发5,036.98 -- 100 100 是 上海振川物业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 浦东 房地产开发2,000 房地产开发7,522 -- 100 100 是 上海温馨港湾 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上海 浦东 物业管理50 物业管理50 -- 100 100 是 惠州方联房地 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 惠州 房地产开发100 房地产开发100 -- 100 100 是 惠州大丰投资 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 惠州 房地产开发100 房地产开发100 100 100 是 (二)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情况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7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母公司承担的 少数股东超额亏损 深圳市圣廷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923,328.12 -- -- 成都长华置业有限公司1,075,920.00 -- -- 合计2,999,248.12 -- -- (三) 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本公司无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四) 2010 年半年度合并范围变更 2010 年半年度合并范围无变更。 (五)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公司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公司无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六)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七)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八) 本公司本期未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九)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反向购买的情况 (十)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十一)本公司无境外经营实体 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期初数 外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折算率人民币金额 现金: 711,766.91 639,000.32 人民币589,343.21 -- 589,343.21 -- -- 537,925.27 港币138,772.87 0.87240 121,065.45 113,205.52 0.88048 99,675.20 美元200.01 6.79091 1,358.25 205.01 6.8282 1,399.85 银行存款: 1,402,022,235.36 1,453,033,611.07 人民币1,313,846,183.60 -- 1,395,886,183.60 -- -- 1,446,178,943.47 港币5,035,519.47 0.87240 4,392,987.18 5,723,250.77 0.88048 5,039,207.84 美元256,676.52 6.79091 1,743,064.58 265,876.77 6.8282 1,815,459.76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8 其他货币资金: 27,032,844.02 11,163,415.09 人民币109,072,844.02 -- 27,032,844.02 -- -- 11,163,415.09 合计1,429,766,846.29 1,464,836,026.48 2.应收账款 (1)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账款 16,101,370.00 51.06 161,013.70 8.87 39,257,946.09 73.75 17,934,579.46 91.5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应收账款 3,255,648.96 10.32 1,575,081.76 84.42 3,120,785.25 5.86 1,554,335.85 7.93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12,176,805.63 38.62 121,768.05 6.71 10,851,949.54 20.39 108,519.50 0.55 合计31,533,824.59 100 1,857,863.51 100 53,230,680.88 100 19,597,434.81 100 (2)按账龄分类 账龄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1 年以内28,278,175.63 89.68 282,781.76 14,309,895.63 26.88 143,098.96 1 至2 年718,945.04 2.28 71,894.50 444,485.41 0.84 44,448.50 2 至3 年24,204.01 0.08 7,261.20 144,520.93 0.27 43,356.39 3 年以上2,512,499.91 7.97 1,495,926.05 38,331,778.91 72.01 19,366,530.96 合计31,533,824.59 100.00 1,857,863.51 53,230,680.88 100.00 19,597,434.81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应收账款内容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吴伟超、曾奕娟(房 款) 72,000.00 72,000.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张祖铮(房款) 65,700.00 65,700.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刘雯(房款) 57,360.00 57,360.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赵文亚(房款) 51,040.00 51,040.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王云辉、唐令新(房 款) 43,000.00 43,000.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刘晋佟(房款) 35,521.00 35,521.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瑞田公司23,140.00 23,140.00 1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双银(房款) 18,239.00 18,239.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黎炳锟、周燕华(房 款) 12,000.00 12,000.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代付原股东款项12,000.00 12,000.00 100% 股权已转让,预计无法收回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9 邓发(房款) 5,493.00 5,493.00 100% 已起诉,无可执行财产 合计395,493.00 395,493.00 (4)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自然人邓XX(商铺款) 非关联方15,000,000.00 1 年以内47.57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414,704.58 1 年以内7.66 自然人邓XX(商铺款) 非关联方1,101,370.00 1 年以内3.49 深圳市欢唱一佰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 非关联方733,241.55 1 年以内2.33 慧通学员团非关联方666,889.17 1 年以内2.11 合计19,916,205.30 63.16 (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6)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六、7。 3.预付款项 (1)按账龄分类 账龄 期末数期初数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1 年以内1,748,346.47 33.44 1,843,039.57 34.63 1 至2 年3,479,288.82 66.56 3,479,288.82 65.37 合计5,227,635.29 100 5,322,328.39 1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金额比例(%) 与本公司关系预付时间未结算原因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2,012,500.00 38.50 非关联方1 年至2 年项目实施中 宝安旧城改造项目858,204.92 16.42 非关联方1 年至2 年项目实施中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540,000.00 10.33 非关联方1 年至2 年项目实施中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 335,630.00 6.42 非关联方1 年以内项目实施中 深圳市华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39,332.40 6.49 非关联方1 年以内项目实施中 合计4,085,667.32 78.16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预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关联方款项。 4.应收股利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未收回的原因 相关款项 是否发生 减值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0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3,825,096.95 -- -- -- 其中: (1)深圳市特皓股份有限公司1,199,295.20 -- 1,199,295.20 -- (2)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31,200.00 3,931,200.00 正在回收中否 (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2,016,810.72 2,016,810.72 -- (4)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25,801.75 -- 1,625,801.75 1,000,000.00 正在回收中否 账龄一至两年的应收股利1,497,600.00 -- -- -- 其中: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97,600.00 -- -- 1,497,600.00 2010 年7 月收 回 否 合计5,322,696.95 5,948,010.72 4,841,907.67 6,428,800.00 5.其他应收款 (1)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45,196,297.31 73.43 32,550,607.11 86.24 44,253,959.30 77.51 32,314,309.22 86.9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8,891,236.77 14.44 5,117,805.37 13.56 8,484,689.67 14.86 4,800,589.12 12.92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7,465,176.57 12.13 74,651.77 0.20 4,356,631.20 7.63 43,566.31 0.12 合计61,552,710.65 100 37,743,064.25 100 57,095,280.17 100 37,158,464.65 100 (2)按账龄分类 账龄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1 年以内12,929,422.42 21.01 129,294.22 9,439,593.64 16.53 94,395.94 1 至2 年2,967,157.58 4.82 296,715.76 2,308,878.01 4.04 230,887.80 2 至3 年2,488,885.65 4.04 746,665.70 3,957,731.83 6.93 1,187,319.55 3 年以上43,167,245.00 70.13 36,570,388.57 41,389,076.69 72.49 35,645,861.36 合计61,552,710.65 100.00 37,743,064.25 57,095,280.17 100.00 37,158,464.65 (3)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金额计提比例理由 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8,564,193.68 8,564,193.68 100% 股权已转让,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6,280,000.00 6,280,000.00 100% 合作终止,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建设集团投资公司5,065,654.05 5,065,654.05 100% 该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翠宝大酒楼有限公司4,722,969.55 4,722,969.55 100% 该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长城商场1,957,045.80 1,957,045.80 100% 该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常发绣品实业有限公司655,818.42 655,818.42 100% 该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预计无法收回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1 广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600,000.00 600,000.00 100% 该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市瑞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00,000.00 600,000.00 100% 该款存在争议,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实验学校550,000.00 550,000.00 100% 挂账多年,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长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会400,000.00 400,000.00 100% 挂账多年,预计无法收回 邓明(房款) 253,614.18 253,614.18 100% 本人已出国,无法联系 深圳市光胜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000.00 200,000.00 100% 挂账多年,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零星款项53,505.29 53,505.29 100% 挂账多年,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9,902,800.97 29,902,800.97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深圳华电公司原股东非关联方8,564,193.68 3 年以上13.94 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280,000.00 3 年以上10.22 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000,000.00 3 年以上9.77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5,226,769.88 1 年以内8.49 深圳市建设集团投资公司非关联方5,065,654.05 3 年以上8.24 合计31,136,617.61 50.66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6)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六、7。 6.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完工开发产品549,568,171.57 1,526,327.62 548,041,843.95 678,718,227.96 1,542,739.75 677,175,488.21 在建开发产品1,744,428,916.65 1,744,428,916.65 1,578,921,929.22 -- 1,578,921,929.22 拟开发土地943,490,875.49 943,490,875.49 943,478,605.49 -- 943,478,605.49 商品、材料5,959,645.10 5,959,645.10 5,860,482.39 -- 5,860,482.39 合计3,243,447,608.81 1,526,327.62 3,241,921,281.19 3,206,979,245.06 1,542,739.75 3,205,436,505.31 本期计入存货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30,383,565.14 元(上期34,484,685.41 元) 。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期初数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转回核销 完工开发产品1,542,739.75 -- 16,412.13 -- 1,526,327.62 合计1,542,739.75 -- 16,412.13 -- 1,526,327.62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2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的依据 本期转回存货跌 价准备的原因 本期转回存货跌 价准备的金额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 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东莞长城世家1 期-- 销售转回16,412.13 0.0033% 合计16,412.13 0.0033% (4)完工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天府长城1 期住宅2004 年9 月4,021,448.71 3,226,053.26 795,395.45 天府长城1 期南熙里2006 年12 月22,442,019.04 7,358,918.19 15,083,100.85 天府长城2 期嘉南地2007 年12 月38,822,957.19 23,803,433.96 15,019,523.23 天府长城3 期柏南郡2008 年12 月44,279,709.54 4,269,599.69 40,010,109.85 天府长城3 期图南多2009 年5 月61,320,390.15 18,140,238.21 43,180,151.94 都市阳光1 期2005 年12 月703,886.27 703,886.27 都市阳光2 期1 阶段2006 年12 月3,228,995.13 395,252.40 2,833,742.73 都市阳光2 期2 阶段2008 年5 月9,321,586.62 478,853.03 8,842,733.59 大连世纪华府2010 年4 月149,876,200.00 107,975,066.32 41,901,133.68 大连海印长城2009 年12 月64,811,936.61 875,920.09 63,936,016.52 东莞长城世家1 期2008 年12 月40,055,608.35 465,348.51 39,590,259.84 上海长城中环墅2009 年6 月386,810,413.91 123,782,812.85 263,027,601.06 大连都市阳光商业楼2010 年1 月11,745,240.12 11,745,240.12 其他零星楼盘2,899,276.44 2,899,276.44 合计678,718,227.96 161,621,440.12 290,771,496.51 549,568,171.57 (5)在建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 工时间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深圳南山商业文化中心2008 年5 月2012 年12 月500,075,259.63 40,912,504.35 540,987,763.98 深圳长城里程家园2008 年6 月2011 年4 月299,629,822.03 47,197,295.46 346,827,117.49 成都天府长城滨江项目2008 年12 月2010 年12 月398,637,489.49 132,273,579.21 530,911,068.70 上海长城·中环墅2006 年8 月2009 年6 月20,775,073.75 20,775,073.75 上海澜溪岸城1 期2009 年3 月2011 年10 月85,893,221.81 23,584,402.21 109,477,624.02 大连世纪华府2008 年3 月2010 年4 月104,038,718.97 45,837,481.03 149,876,200.00 0.00 东莞长城世家2 期2009 年7 月2011 年5 月158,127,103.42 44,301,805.26 6,978,639.97 195,450,268.71 大连都市阳光商业楼2007 年5 月2010 年1 月11,745,240.12 11,745,240.12 合计1,578,921,929.22 334,107,067.52 156,854,839.971,744,428,916.65 (6)拟开发土地 项目名称使用权年限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深圳龙华黄金台项目1995.10-2045.10 215,533,414.90 215,533,414.90 成都天府长城项目2001.9-2071.9 101,235,319.14 101,235,319.14 上海澜溪岸城项目2007.12-2077.12 249,198,277.00 249,198,277.00 大连都市阳光项目2004.3-2074.3 81,147,993.33 81,147,993.33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3 惠州大丰项目2007.9-2077.9 106,219,611.85 106,219,611.85 惠州方联项目2007.9-2077.9 182,750,180.17 182,750,180.17 其他项目1986.3-2016.3 7,393,809.10 12,270.00 7,406,079.10 合计943,478,605.49 12,270.00 943,490,875.49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30,084,291.44 190,420,545.48 其中:初始投资成本43,557,345.70 43,557,345.70 本公司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详细情况如下: 股票名称 期末数期初数 股数期末市价金额股数期末市价金额 深振业A 25,210,134 5.16 130,084,291.44 16,806,756 11.33 190,420,545.48 合计130,084,291.44 190,420,545.48 8.长期应收款 账龄 期末数期初数 金额 未实现融 资收益 坏账准备金额 未实现融 资收益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1,357,957.57 13,579.58 1,357,957.57 -- 13,579.58 1-2 年3,180,066.75 318,006.68 8,515,250.25 -- 851,525.03 2-3 年8,031,819.50 2,409,545.85 2,696,636.00 -- 808,990.80 3 年以上3,199,199.94 1,599,599.97 3,696,676.08 -- 1,848,338.04 合计15,769,043.76 4,340,732.08 16,266,519.90 -- 3,522,433.45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长期应收款为454,429.94 元(上期531,733..04 元),坏账准备 227,214.97 元(上期265,866.52 元)。 9.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 注册资 本(万元) 业务性质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2010 年6 月30 日/2010 年1-6 月 主要财务信息(万元)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净利润 长城物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5,040 物业管理、房 地产开发经 营 32.20 32.20 56,437.57 50,185.43 7,144.48 21,023.82 -508.95 10.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被投资单位 名称 核算 方法 初始投资 成本 期初数增减变动期末数 持股比 例(%) 表决权比 例(%) 减值 准备 本期 计提 减值 准备 本期 现金红利 长城物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法3,050,053.75 28,426,230.23 -5,570,012.19 22,856,218.04 32.2 32.2 -- -- 3,931,200.00 深圳市特皓股 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2,601,200.00 2,601,200.00 -- 2,601,200.00 4.3 4.3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4 深圳市建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 司 成本法43,486,830.05 43,486,830.05 -- 43,486,830.05 15 15 -- -- 东方帆影(烟 台)有限公司 成本法4,800,000.00 4,800,000.00 -- 4,800,000.00 10 10 4,800,000.00 -- -- 深圳市粤银投 资有限公司 成本法2,794,900.00 2,794,900.00 -- 2,794,900.00 20.51 20.51 2,794,900.00 -- -- 深圳骏宝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成本法4,129,645.00 4,129,645.00 -- 4,129,645.00 12.5 12.5 4,129,645.00 -- 湖北宜昌花城 水泥有限公司 成本法4,680,000.00 2,092,834.85 -- 2,092,834.85 39 39 2,092,834.85 -- 贵阳房地产公 司 成本法3,000,000.00 3,000,000.00 -- 3,000,000.00 合作合作3,000,000.00 -- -- 深圳市青鸟建联 科技工程有限公 司 成本法1,620,000.00 1,403,102.50 -- 1,403,102.50 19.06 19.06 800,174.88 -- -- 深圳市长城货运 市场管理有限公 司 成本法40,000.00 40,000.00 -- 40,000.00 8 8 -- -- -- 深圳实验(盛世) 幼儿园 成本法3,000,000.00 3,000,000.00 -- 3,000,000.00 90 90 -- -- -- 深圳市长城建 设监理有限公 司 成本法560,000.00 560,000.00 -- 560,000.00 18.67 18.67 -- -- -- 合计73,762,628.80 96,334,742.63 -5,570,012.19 90,764,730.44 -- -- 17,617,554.73 - 3,931,200.00 (2)项目投资 项目名称 项目权 益比例% 项目总投资期初数期末数备注 宝安旧城改造项目18 360,000 万元584,400,000.00 584,400,000.00 附注十三 (3)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有关情况 本公司的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没有受到重大限制。 11.投资性房地产 (1)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一、账面原值合计802,968,900.10 445,649.68 - 803,414,549.78 房屋、建筑物802,968,900.10 445,649.68 - 803,414,549.78 二、累计折旧254,210,087.81 14,322,713.84 - 268,532,801.65 房屋、建筑物254,210,087.81 14,322,713.84 - 268,532,801.65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合计548,758,812.29 445,649.68 14,322,713.84 534,881,748.13 房屋、建筑物548,758,812.29 445,649.68 14,322,713.84 534,881,748.13 四、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 - 房屋、建筑物- - - -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548,758,812.29 445,649.68 14,322,713.84 534,881,748.13 房屋、建筑物548,758,812.29 445,649.68 14,322,713.84 534,881,748.13 本期折旧14,322,713.84 元,计入成本费用14,322,713.84 元。 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中未发现有减值事项发生,故无需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5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账面价值230,056,586.37 元的投资性房地产尚未办妥产 权证明。 12.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一、账面原值合计: 463,897,731.78 4,119,304.01 2,611,133.50 465,405,902.2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53,144,628.10 636,447.06 - 53,781,075.16 机械设备44,505,977.29 78,136.05 5,420.00 44,578,693.34 运输工具30,062,948.72 1,639,988.00 1,050,142.00 30,652,794.72 电子及其他设备58,727,089.52 1,247,196.52 865,983.50 59,108,302.54 固定资产装修277,457,088.15 517,536.38 689,588.00 277,285,036.53 二、累计折旧合计: 321,917,955.08 19,360,541.08 1,956,389.99 339,322,106.1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5,637,161.75 1,122,708.63 32,554.77 16,727,315.61 机械设备32,625,347.83 2,281,740.61 5,420.00 34,901,668.44 运输工具19,056,710.27 1,534,992.49 1,030,822.25 19,560,880.51 电子及其他设备46,527,524.47 3,145,429.39 828,763.64 48,844,190.22 固定资产装修208,071,210.76 11,275,669.96 58,829.33 219,288,051.39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141,979,776.70 4,119,304.01 20,015,284.59 126,083,796.1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7,507,466.35 636,447.06 1,090,153.86 37,053,759.55 机械设备11,880,629.46 78,136.05 2,281,740.61 9,677,024.90 运输工具11,006,238.45 1,639,988.00 1,554,312.24 11,091,914.21 电子及其他设备12,199,565.05 1,247,196.52 3,182,649.25 10,264,112.32 固定资产装修69,385,877.39 517,536.38 11,906,428.63 57,996,985.14 四、减值准备合计-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 运营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41,979,776.70 4,119,304.01 20,015,284.59 126,083,796.1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7,507,466.35 636,447.06 1,090,153.86 37,053,759.55 机械设备11,880,629.46 78,136.05 2,281,740.61 9,677,024.90 运输工具11,006,238.45 1,639,988.00 1,554,312.24 11,091,914.21 电子及其他设备12,199,565.05 1,247,196.52 3,182,649.25 10,264,112.32 固定资产装修69,385,877.39 517,536.38 11,906,428.63 57,996,985.14 本期折旧额19,360,541.08 元,计入成本费用19,165,096.40 元、存货195,444.68 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账面价值31,852,758.51 元的固定资产尚未办妥产权证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6 明。 (3)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重大固定资产闲置的情况。 13.在建工程 项目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千人宴会厅改造工程8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 800,000.00 冷却塔维修工程503,664.00 503,664.00 - -- - 合计1,303,664.00 - 1,303,664.00 800,000.00 - 800,000.00 (1)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 名称 预算数 (万元) 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其他减少期末数 千人宴会厅改造工程2335.6655 800,000.00 -- -- -- 800,000.00 (2)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项目工程进度(%) 备注 千人宴会厅改造工程-- 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一、账面原值合计12,320,427.20 24,000.00 - 12,344,427.20 土地使用权6,997,400.00 - 6,997,400.00 计算机软件5,323,027.20 24,000.00 5,347,027.20 二、累计摊销合计4,316,016.20 677,499.57 - 4,993,515.77 土地使用权221,584.33 110,792.16 332,376.49 计算机软件4,094,431.87 566,707.41 4,661,139.28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8,004,411.00 24,000.00 677,499.57 7,350,911.43 土地使用权6,775,815.67 110,792.16 6,665,023.51 计算机软件1,228,595.33 24,000.00 566,707.41 685,887.92 四、减值准备合计- - -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8,004,411.00 24,000.00 677,499.57 7,350,911.43 土地使用权6,775,815.67 24,000.00 110,792.16 6,665,023.51 计算机软件1,228,595.33 566,707.41 685,887.92 本期摊销额677,499.57 元。 (2)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因担保或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 制的无形资产。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7 15.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额本期摊销额期末数 办公室装修2,407,042.63 111,158.85 451,464.97 2,066,736.51 临时设施146,844.04 137,751.02 9,093.02 融资顾问费13,186,327.78 2,017,772.20 11,168,555.58 其他207,246.68 41,449.32 165,797.36 合计15,947,461.13 111,158.85 2,648,437.51 13,410,182.47 16.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减值准备7,664,587.84 11,244,204.12 投资差额摊销37,772,829.06 28,537,300.63 实物资产折旧19,791,665.24 19,311,777.28 可弥补亏损或费用41,975,932.77 34,409,431.60 长期待摊费用233,542.14 311,429.41 职工薪酬2,818,702.53 7,544,639.74 预计费用2,643,172.59 3,168,589.18 预计土地增值税26,066,868.57 40,028,027.21 预收楼款预交所得税19,943,021.10 19,901,805.88 无形资产2,436.53 2,707.25 合计158,912,758.36 164,459,912.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9,035,928.06 32,309,903.95 融资费用1,617,782.23 994,692.11 合计20,653,710.29 33,304,596.06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减值准备2,496,119.24 6,424,661.78 可抵扣亏损9,731,013.98 10,170,178.82 职工薪酬6,694.96 154,333.97 合计12,233,828.18 16,749,174.56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期末数期初数 2010 年- 829,547.02 2011 年1,327,985.04 1,327,985.04 2012 年1,642,436.11 1,642,436.11 2013 年5,334,752.31 5,334,752.31 2014 年1,035,458.34 1,035,458.34 2015 年390,382.18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8 合计9,731,013.98 10,170,178.82 (4)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项目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减值准备33,956,996.38 50,428,869.26 投资差额摊销171,615,943.18 129,715,002.87 实物资产折旧79,163,949.04 85,905,295.23 可弥补亏损或费用190,614,570.58 149,226,168.50 长期待摊费用934,168.56 1,245,717.60 职工薪酬12,756,979.56 33,111,457.41 预计费用10,877,994.31 8,744,923.73 预计土地增值税104,267,474.28 172,372,552.96 预收楼款预交所得税82,009,286.29 85,119,300.35 无形资产9,746.10 10,829.00 小计686,207,108.27 715,880,116.94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6,526,945.74 146,863,199.77 融资费用7,353,555.58 4,521,327.78 小计93,880,501.32 151,384,527.55 17.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转回核销 一、坏账准备60,278,332.91 1,563,326.93 17,900,000.00 43,941,659.84 二、存货跌价准备1,542,739.75 16,412.13 1,526,327.62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7,617,554.73 17,617,554.73 合计79,438,627.39 1,563,326.93 17,916,412.13 63,085,,542.19 18.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类别项目名称期末数 在建开发产品深圳南山文化中心*1 540,987,763.98 拟开发土地深圳龙华黄金台项目*2 215,533,414.90 在建开发产品深圳龙华长城里程家园项目*3 346,827,117.49 拟开发土地/在建开发产品上海惠南镇澜溪岸城项目*4 358,675,901.02 在建开发产品成都-滨江项目30#地*5 530,911,068.70 投资性房地产长兴大厦*6 162,445,464.42 投资性房地产长盛大厦*7 76,395,277.96 合计2,231,776,008.47 *1 本公司以该项目之深圳市南山区T106-0028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深房地 字第4000304281 号]及该项目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 贷人民币600,000,000,00 元(实际借款人民币300,000,000,00 元),借款到期日为2011 年9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9 月27 日。 *2 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民治村 的黄金台山庄别墅用地(宗地号为A806-0001)284,452.80 ㎡的土地使用权,因深圳市宝东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海口创世纪旅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逾期未还,于2001 年12 月30 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至今尚未解封。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的黄 金台山庄别墅用地权益中有65%的权益,因该公司被本公司收购前的历史遗留债务诉讼的 原因被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所查封,目前该遗留债务已解除,但解封手续尚未办妥。 另外,因市政建设需要占用项目用地17.35 万平方米,政府将按照等价值原则进行收地补偿, 相关方案正在谈判中。 *3 本公司以该项目之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新区大道A816-0039 宗地土地使用权[产权 证号:深房地字第5000320762 号]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承贷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借款到期日为2011 年12 月25 日。 *4 本公司以该项目之上海市惠南镇23 街坊澜溪岸城一期项目用地[产权证号:沪房地 南字(2008)第007993 和007994 号地]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 币300,000,000.00 元,由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作为本次银团贷款协办行、抵押代理行 和结算代理行,借款到期日为2012 年4 月28 日。 *5 本公司以该项目之成都市高新区南部新区05-(03)-202 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产权证 号:成高国用(2006)第5357 号]作为抵押物向银团贷款,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分行承贷人民币130,000,000.00 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承贷人民币 110,000,000.00 元,借款到期日为2010 年7 月20 日。 该项抵押已于2009 年7 月23 日撤销,该笔贷款已于2010 年7 月2 日还清。 *6 本公司于2009 年6 月22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国贸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将持有的宗地 号为B215-0049,宗地面积为31442.47 平米,建筑面积为70931.64 平米,原值为262,192,525.92 元(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3000405398)的长兴大厦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国贸支行借 款800,000,000.00 元,借款到期日为2019 年6 月21 日。 *7 本公司于2009 年6 月10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国贸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将持有的宗地 号为B215-0049,宗地面积为31442.47 平米,建筑面积为37009.68 平米,原值为143,699,684.90 元(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3000427595)的长盛大厦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国贸支行借款 300,000,000.00 元,借款到期日为2019 年6 月9 日。 19.应付账款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0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应付账款417,933,798.36 473,844,728.20 合计417,933,798.36 473,844,728.20 (1)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 款项; (2)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六、7。 (3)本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等。 20.预收款项 账龄期末数期初数 1 年以内1,201,954,886.81 1,181,357,316.42 1-2 年400,000.00 2,433,000.00 2-3 年60,402.99 402.99 3 年以上40,000.00 40,000.00 合计1,202,455,289.80 1,183,830,719.41 (1)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 款项; (2)本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主要为尚未结算的预收房款。 (3)本公司年末预收款项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名称期末数期初数 成都天府长城售楼款576,052,615.00 291,794,253.00 上海中环墅售楼款124,547,619.62 306,226,490.71 大连都市阳光售楼款2,763,939.00 87,585,458.97 宝安旧城改造项目预收款495,600,000.00 495,600,000.00 合计1,198,964,173.62 1,181,206,202.68 21.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预计发放时 间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5,816,587.98 35,548,781.69 58,001,002.52 13,364,367.15 2010 年7 月 二、职工福利费- 2,701,049.32 2,701,049.32 - 三、社会保险费1,059,826.67 5,172,122.56 5,079,516.59 1,152,432.64 其中:养老保险921,201.37 4,175,054.62 4,051,759.92 1,044,496.07 2010 年7 月 医疗保险135,638.52 715,237.11 758,139.84 92,735.79 2010 年7 月 失业保险726.36 123,307.18 119,654.57 4,378.97 2010 年7 月 工伤保险1,224.27 89,892.29 86,700.03 4,416.53 2010 年7 月 生育保险1,036.15 67,831.36 62,462.23 6,405.28 2010 年7 月 其他保险- 800.00 800.00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1 四、住房公积金3,153.00 238,105.50 214,741.50 26,517.00 2010 年7 月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531,118.67 347,041.47 690,948.19 1,187,211.95 六、非货币性福利- 309,504.34 309,504.34 - 七、辞退福利- 92,987.30 92,987.30 - 合计38,410,686.32 44,409,592.18 67,089,749.76 15,730,528.74 22.应交税费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增值税-138,335.71 -10,520.63 营业税18,443,491.68 8,430,413.42 城市维护建设税1,224,311.25 1,358,872.12 企业所得税93,467,903.82 123,163,168.36 个人所得税2,835,644.46 1,484,753.95 房产税5,176,044.04 6,052,917.38 土地增值税-7,841,920.66 -13,248,678.92 印花税625,357.96 1,030,427.80 土地使用税756,898.52 0.00 教育费附加719,775.91 438,040.66 堤围防护费30,861.98 40,657.89 价格调节基金-221,958.32 -323,770.92 其他税费305,621.13 797,136.28 合计115,383,696.06 129,213,417.39 23.应付利息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借款利息710,000.00 4,750,000.00 24.其他应付款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其他应付款389,890,191.65 397,490,785.77 合计389,890,191.65 397,490,785.77 (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人民币389,890,191.65 元,其中:本公司根据国税发[2006] 187 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基于清算口 径累计计提了土地增值税准备金计人民币294,174,628.37 元(2009 年:人民币278,931,380.52 元), 考虑到土地增值税有可能受到各地税务局的影响,实际上的缴纳额可能高于或低于资 产负债表日估计的数额,估计额的任何增减变动都会影响以后年度的损益。 (2)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3)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六、7。 (4)本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土地增值税准备金、押金等。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2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00,000,000.00 270,000,000.00 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借款条件期末数期初数 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抵押240,000,000.00 240,000,000.00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担保150,000,000.00 - 农业银行深圳国贸支行抵押11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500,000,000.00 270,000,000.00 26.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期末数期初数 抵押借款2,140,000,000.00 2,140,000,000.00 合计2,140,000,000.00 2,140,000,000.00 其中:列报于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500,000,000.00 270,000,000.00 列报于长期借款1,640,000,000.00 1,870,000,000.00 期末长期借款明细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起始日终止日币种利率(%) 期末数期初数 农行国贸支行2009.1.20 2019.06.21 人民币5.130-5.643 1,190,000,000.00 1,270,000,000.00 建行上步支行2009.04.29 2012.04.28 人民币5.4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中行深圳分行2008.09.28 2011.09.27 人民币5.67 150,000,000.00 300,000,000.00 合计1,640,000,000.00 1,870,000,000.00 27.预计负债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上海长城中环墅业主补偿金4,330,000.00 0.00 2,672,500.00 1,657,500.00 合计4,330,000.00 0.00 2,672,500.00 1,657,500.00 本公司本年度预计负债系预计应支付的上海中环墅业主物业瑕疵补偿金。 28.其它非流动负债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递延租赁收入517,241.24 344,827.60 172,413.64 再就业基金1,000,000.00 1,000,000.00 递延收益2,288,780.39 2,288,780.39 合计3,806,021.63 344,827.60 3,461,194.03 29.股本 项目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发行期末数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小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7,546 -73,039 -73,039 94,507 1、国家持股-- -- -- -- --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3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167,546 -- -- -- -73,039 -73,039 94,507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67,546 -- -- -- -73,039 -73,039 94,5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39,295,494 73,039 73,039 239,368,533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 239,295,494 -- -- -- 73,039 73,039 239,368,53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39,295,494 -- -- -- 73,039 73,039 239,368,533 三、股份总数239,463,040 -- -- -- 0 0 239,463,040 30.资本公积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一、资本溢价571,727,024.77 - - 571,727,024.77 其中:资本溢价571,727,024.77 - - 571,727,024.77 二、其他资本公积114,553,295.83 - 47,062,278.15 67,491,017.68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14,553,295.83 - 47,062,278.15 67,491,017.68 合计686,280,320.60 - 47,062,278.15 639,218,042.45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47,062,278.15 元,系本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下降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减少额。 31.盈余公积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224,328,946.88 -- -- 224,328,946.88 任意盈余公积199,759,537.73 -- -- 199,759,537.73 合计424,088,484.61 -- -- 424,088,484.61 32.未分配利润 项目金额提取或分配比例(%) 年初未分配利润719,000,828.2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06,913.2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35,919,456.00 每10 股派现金股利1.50 元(含税)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764,188,285.48 -- 其中:子公司累计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27,359,854.91 -- 子公司本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4 主营业务收入637,186,499.81 1,173,057,551.00 其他业务收入284,483.68 466,969.06 合计637,470,983.49 1,173,524,520.06 本公司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45.68%,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 销售规模减小所致。 (2)营业成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成本365,101,056.17 714,133,067.96 其他业务成本109,204.44 187,524.92 合计365,210,260.61 714,320,592.88 本公司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48.87%,主要是本公司报告期内房地产 销售规模减小所致。 (3)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房产销售收入500,270,986.27 292,391,652.65 1,034,481,553.96 636,979,028.34 租赁及服务收入52,766,347.59 22,457,484.43 53,017,175.27 21,849,731.70 酒店餐饮收入84,540,356.28 50,073,270.96 79,689,740.16 49,393,296.56 工程施工收入19,138,449.62 18,341,350.67 8,107,554.18 7,873,837.28 行业间相互抵减-19,529,639.95 -18,162,702.54 -2,238,472.57 -1,962,825.92 合计637,186,499.81 365,101,056.17 1,173,057,551.00 714,133,067.96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广东地区158,361,074.11 90,162,227.65 226,651,518.55 146,774,628.47 四川地区127,261,723.89 57,834,673.68 853,946,374.42 505,336,881.73 辽宁地区119,401,969.00 111,330,969.02 12,541,141.00 12,410,136.76 上海地区251,691,372.76 123,935,888.36 82,156,989.60 51,574,246.92 抵消-19,529,639.95 -18,162,702.54 -2238472.57 -1,962,825.92 合计637,186,499.81 365,101,056.17 1,173,057,551.00 714,133,067.96 (5)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自然人邓××、唐×、熊×× 38,616,110.00 6.06 自然人林×× 15,601,370.00 2.45 自然人邓×× 8,591,120.00 1.35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5,187,593.60 0.81 深圳市春满园饮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005,178.48 0.47 合计71,001,372.08 11.14 34.营业税金及附加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营业税32,080,661.99 58,647,156.00 城市维护建设税1,079,115.35 3,447,964.95 教育费附加1,019,100.56 1,758,719.12 土地增值税48,304,165.97 68,319,635.89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2,839,085.20 5,402,696.14 其他1,016,188.20 5,728,669.11 合计86,338,317.27 143,304,841.21 本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9.75%,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营 业收入减少,相应的营业税金及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见附注三。 35.财务费用 类别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61,209,177.46 84,734,098.12 减:已利息资本化的费用30,383,565.14 34,484,685.41 减:利息收入6,924,861.24 1,188,494.11 汇兑损失47,776.11 23,498.21 减:汇兑收益1,893.34 39,744.41 其他793,953.13 728,831.88 合计24,740,586.98 49,773,504.28 36.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16,336,673.07 597,115.44 二、存货跌价损失-16,412.13 -11,629,120.90 合计-16,353,085.20 -11,032,005.46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5,363,525.55 元,变动幅度48.62%,主要系本公司收回 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款项,转回17,900,000.00 元坏账损失所致。 37.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2,016,810.72 1,344,540.4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638,812.19 -1,891,166.76 合计377,998.53 -546,626.28 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924,624.81 元,变动幅度161.15%,主要系本公司持有的深振 业股票本期分红派现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6 被投资单位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38,812.19 -1,891,166.76 合计-1,638,812.19 -1,891,166.76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 被投资单位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810.72 1,344,540.48 利润分配数额的变化 合计2,016,810.72 1,344,540.48 (4)本公司无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 (5)本公司的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没有受到重大限制 38.营业外收入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257,020.98 114,126.5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57,020.98 114,126.50 政府补助6,000.00 -- 无法支付款项利得-- -- 罚款及违约金收入417,228.00 1,331,280.21 其他187,682.11 329,510.20 合计867,931.09 1,774,916.91 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说明 圣廷苑酒店07 年排污达标奖金6,000.00 -- 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园岭办) 合计6,000.00 -- 39.营业外支出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22,652.15 94,924.6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2,652.15 94,924.62 罚没支出780.09 24,077.42 违约金支出207,192.43 82,450.00 对外捐赠3,000.00 -- 诉讼损失-- 2,700,000.00 其它18,353.98 10,194.28 合计251,978.65 2,911,646.32 40.所得税费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30,633,269.29 76,379,353.79 递延所得税调整6,170,244.06 -11,722,079.57 合计36,803,513.35 64,657,274.22 所得税税率详见附注三。 4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7 (1)本公司每股收益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106,913.22 142,692,931.50 已发行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39,463,040 239,463,040.00 基本每股收益(每股人民币元) 0.3387 0.5959 稀释每股收益(每股人民币元) 0.3387 0.5959 42.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60,336,254.04 138,991,872.12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13,273,975.89 27,798,374.42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二、其他 合计-47,062,278.15 111,193,497.70 4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1,199,977.62 142,894,287.47 加:资产减值准备-16,353,085.20 -11,032,005.4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9,165,096.40 19,188,789.80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4,322,713.84 13,597,128.04 无形资产摊销677,499.57 837,106.3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30,665.31 705,513.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1,549.34 16,972.7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7,180.51 3,035.4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1,685,786.45 80,328,814.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77,998.53 18,627,729.5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547,153.94 -11,706,252.5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23,090.1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8,520,343.36 31,094,229.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3,416,842.95 -431,267,134.6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8,677,317.74 670,654,530.89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105,712.54 523,942,745.90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429,766,846.29 1,690,351,621.27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8 补充资料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364,093,526.48 364,139,298.2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673,319.81 1,326,212,323.0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一、现金1,429,766,846.29 1,364,093,526.48 其中:库存现金711,766.91 639,000.3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429,055,079.38 1,364,093,526.4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9,766,846.29 1,364,093,526.48 附注六、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存在控制关系的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企业名称 注册 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组织机构 代码 拥有本公司 股份比例 主营业务 与本公 司关系 经济性 质或类型 法定 代表人 深圳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 KA3172806-7 29.75 接受市政府授 权代表国家履 行出资人职责 本公司 控股股东 机关法人张晓莉 3、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 类型 企业 类型 注册地 法定 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 本(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比例 (%) 组织机 构代码 深圳市长城地产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许斌房地产开发20,000 100 100 781386961 成都深长城地产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四川 成都 许斌房地产开发5,000 100 100 728061308 大连深长城地产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辽宁 大连 魏洁生房地产开发5,000 100 100 760782893 大连长源房地产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辽宁 大连 魏洁生房地产开发5,000 100 100 792034507 深圳市香江置业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尹善峰房地产开发1,000 100 100 79045468X 东莞市莞深长城 地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东莞 许斌房地产开发5,000 100 100 791161029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59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 类型 企业 类型 注册地 法定 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 本(万元) 持股 比例(%) 表决权比例 (%) 组织机 构代码 上海深长城地产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上海 南汇 姚新军房地产开发15,000 100 100 798984319 深圳市长盛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宋炳新投资1,200 100 100 192238629 深圳市长盾置业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吴见斌房地产开发1,000 100 100 79662175X 深圳圣廷苑酒店 有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宋炳新酒店经营7,500 100 100 618926606 深圳市圣廷苑酒 店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宋炳新酒店管理100 80 80 761995057 深圳市长城物流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郑继春出租、物流15,000 100 100 192195868 深圳市盈灿工程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许斌工程施工6,000 100 100 192193432 深圳市长城置业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杨兴岭物业租赁1,000 100 100 279367028 成都长华置业有 限公司 控股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四川 成都 罗世钦房地产开发1,000 52 52 202388197 深圳市华电房地 产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深圳 魏洁生房地产开发1,900 100 100 192203397 上海振川物业有 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上海浦东姚新军房地产开发2,000 100 100 133564002 上海温馨港湾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上海浦东姚新军物业管理50 100 100 742665618 惠州方联房地产 有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惠州许斌房地产开发100 100 100 797766563 惠州大丰投资有 限公司 全资子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 惠州 许斌房地产开发100 100 100 797766555 4、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 名称 企业 类型 注册地 法人 代表 业务 性质 注册 资本 (万元) 本企业 持股比 例(%) 本企业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期末资产 总额(万 元) 期末负债 总额(万 元) 期末净 资产总 额(万 元)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万元) 本期 净利润 (万元) 关联 关系 组织机构 代码 一、合营企业 --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长城物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宋炳新 物业 管理 5040 32.20 32.20 56,437.57 50,185.43 7,144.48 21,023.82 -508.95 192219786 5、关联交易情况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0 (1) 接受劳务 关联方公司名称项目 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上期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497,219.01 849,275.41 0.14 0.12 合计497,219.01 849,275.41 0.14 0.12 (2)收取租金 关联方公司名称项目 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上期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租金1,910,000.00 1,700,000.00 0.30 0.14 合计1,910,000.00 1,700,000.00 0.30 0.14 (3)资金占用费 关联方公司名称项目 金额占利息收入比例(%)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上期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83,775.36 1,159,388.30 1.21 97.55 合计83,775.36 1,159,388.30 1.21 97.55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公司2010 年度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有关情况如下: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总额1,514,070.00 1,762,000.00 支付报酬前三名合计660,210.00 652,400.0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目 金额占各项目款项余额比例(%) 期末数期初数期末数期初数 应收账款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486.48 53,594.00 0.16 0.10 其他应收款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26,769.88 3,298,111.27 21.95 5.78 长期应收款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394,929.52 7,394,929.52 64.71 45.46 应付账款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3,498.80 838,684.08 0.19 0.18 其他应付款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75,438.08 1,011,452.70 0.30 0.26 附注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2010 年上半年无需要披露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附注八、债务重组 本公司2010 年上半年无需要披露的债务重组的事项。 附注九、分部报告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1 本公司将分部报告分为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 (1) 业务分部 2010 年1-6 月份 项目房地产业务出租服务业务酒店餐饮业务施工业务抵消合计 一、营业收入500,394,533.27 52,818,347.59 84,540,356.28 19,247,386.30 -19,529,639.95 637,470,983.49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500,394,533.27 51,788,707.64 84,540,356.28 747,386.30 -- 637,470,983.49 分部间交易收入-- 1,029,639.95 -- 18,500,000.00 -19,529,639.95 -- 二、营业费用455,140,594.04 12,600,821.28 70,738,403.51 1,583,518.92 -19,601,894.26 520,461,443.49 三、营业利润(亏损) 45,253,939.23 40,217,526.31 13,801,952.77 17,663,867.38 72,254.31 117,009,540.00 四、资产总额9,743,237,396.00 327,154,309.12 221,783,995.73 497,025,402.20 -4,411,368,093.46 6,377,833,009.59 五、负债总额6,995,656,556.91 17,609,832.70 60,010,875.71 444,353,625.47 -3,209,754,981.86 4,307,875,908.93 2009 年1-6 月份 项目房地产业务出租服务业务酒店餐饮业务施工业务抵消合计 一、营业收入1,034,805,023.02 53,037,175.27 79,689,740.16 8,231,054.18 -2,238,472.57 1,173,524,520.06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1,034,805,023.02 52,107,269.70 79,689,740.16 6,922,487.18 -- 1,173,524,520.06 分部间交易收入-- 929,905.57 -- 1,308,567.00 -2,238,472.57 -- 二、营业费用853,117,727.53 33,212,930.84 72,014,621.50 9,404,884.02 -3,460,561.21 964,289,602.68 三、营业利润(亏损) 181,687,295.49 19,824,244.43 7,675,118.66 -1,173,829.84 1,222,088.64 209,234,917.38 四、资产总额9,045,915,589.06 720,363,623.87 300,180,393.93 610,905,361.42 -4,214,998,828.85 6,462,366,139.43 五、负债总额6,803,540,779.46 82,594,225.93 156,840,090.80 581,696,298.30 -3,152,829,084.37 4,471,842,310.12 (2) 地区分部 行业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2010 年度1-6 月2009 年度1-6 月期末数期初数 广东地区158,522,010.79 226,797,168.55 8,436,283,327.05 8,532,707,860.75 四川地区127,261,723.89 853,946,374.42 1,295,718,501.49 1,071,188,673.24 辽宁地区119,525,516.00 12,781,941.00 260,730,174.23 342,945,785.88 上海地区251,691,372.76 82,237,508.66 796,469,100.28 888,169,037.78 抵消-19,529,639.95 -2,238,472.57 -4,411,368,093.46 -4,354,291,545.68 合计637,470,983.49 1,173,524,520.06 6,377,833,009.59 6,480,719,811.97 附注十、承诺事项 本公司2010 年上半年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附注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2010 年上半年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附注十二、或有事项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2 1、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按揭抵押贷款担保,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计人民币18,926.31 万元。 2、截止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对下列子公司出具支付保函,明细列示如下: 被保证人受益人保函类型保函金额保函期限 东莞市莞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湖南星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函20,000,000.00 2009.6.29-2011.6.29 合计20,000,000.00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公司”,本公司于2001 年收购该公司)和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公司”)于1991 年12 月19 日签订了《联合开发经营合同书》,约定龙华公司提供土地、华电公司提供资金,利润 按华电公司65%,龙华公司35%的比例分配等。但囿于当时宝安县政府的房地产开发必须 挂靠县属房地产公司的相关规定,龙华公司和华电公司被迫与深圳市宝东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宝东公司”)签订《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由 龙华公司提供土地、华电公司提供资金、宝东公司提供当时在宝安县内开发经营房地产的合 法手续,利润按龙华公司25%、华电公司65%、宝东公司10%的比例分配等。嗣后,上述 三方与深圳市国土局宝安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华电公司付清了土地 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金等地价款,并收购了龙华公司在黄金台项目享有的所有收益权。 随市场经济发展,宝安撤县改区,其后,原宝安县政府关于强制挂靠的相关规定也随之 废止,华电公司和龙华公司多次向宝东公司提出解除《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协议书》 未果,遂于2003 年8 月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 年3 月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深中法民五初字第196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联合开发经营“黄金台山庄”协议书》无效;2、被告宝 东公司对黄金台山庄别墅用地不享有土地使用权;3、被告宝东公司对黄金台山庄别墅项目 不享有收益权。 判决生效后,宝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04 年4 月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 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 年11 月19 日作出(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3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五初字第196 号民事判决; 2、驳回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华电公司和龙华公司以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不服上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3 述判决,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09 年12 月17 日作出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 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华电公司于2010 年5 月4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 年3 月31 日作出的(2009)民申字第182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龙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华 电公司的再审申请。 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关于宝安旧城改造项目 2005 年5 月28 日,经本公司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集团”)签订《宝安宝城旧城改造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 该项目位于宝安宝城26 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31,254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5.5 万平方 米,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60,000 万元,其中中洲集团投资人民币295,200 万元,占投资总 额的82%;本公司投资人民币64,80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该项目由中洲集团独立经 营,本公司全程参与该项目的监管(包括:资金共管、领导小组监督以及会计审计),项目 收益按照本公司与中洲集团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双方分步骤分期投入其应投入的资金。 自签约日起至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计人民币58,440 万元, 中洲集团已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计人民币29,313 万元,资金已全部存入投资双方共同开立 并由相关银行监管的资金共管账户,该账户本年6 月30 日结存金额计人民币1,319,553.08 元。 上述投资协议中规定宝城26 区拆迁完成时间为2007 年1 月28 日,但由于深圳市房地 产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拆迁的不可控性,拆迁成本与进度均受到较大影响,截至2007 年3 月31 日,拆迁进度约完成60%左右。基于上述考虑,为保证本公司已投入资金的安全与收 益,经本公司2007 年4 月12 日董事会决议授权,本公司于2007 年4 月23 日与中洲集团关 于宝安旧城改造项目签署《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 ①、中洲集团在2008 年6 月30 日或之前,将以合法方式获得既定区域中的01-1、01-2 及01-3 地块并已缴纳地价后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甲地块”)计102,231.00 平方米(计 容积率建筑面积约406,000.00 平方米)。 ②、中洲集团在前述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发出一份该等条件业 已完成的通知。本公司在收到该完成通知之日起90 日应当进行如下选择,并向中洲集团发 出选择通知: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4 A、以一定条件和方式获得上述甲地块中的与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计人民币58,440 万元 相等价值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乙地块”)。或者, B、继续履行原投资协议。 如果本公司选择继续履行原投资协议,原投资协议继续有效,同时中洲集团依照原投资 协议应当支付的违约金计至“完成通知”发出之日止。 如果本公司违反本协议前述约定而拒绝/未能发出选择通知,则原投资协议及本协议在 完成通知发出之日起第91 天即告终止。同时:中洲集团应于完成通知发出之日起270 日内 将本公司实际投资返还给本公司,并向本公司支付依照原投资协议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以及 完成通知发出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进一步约定逾期返还本息的 违约金的处理办法。 ③、如果本公司选择通过合法方式直接或间接获得土地使用权,原投资协议自选择通知 发出之日即告终止,并按以下约定履行: 本公司获得的乙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除以后述的“单位成本” 而计得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建筑物所占用的地块面积。“单位成本”是指,以下述的“总成 本”除以在甲地块上拟建的建筑物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计得的结果。“总成本”包括:甲地块 及与其相邻的02 地块(用地面积计11,777.00 平方米)的拆迁及安置的成本、费用和支出(下 称“拆迁成本”);甲地块的地价;不超过拆迁成本3%的拆迁咨询及其他中介费用; 拆迁成 本3%的管理费用;与甲地块有关的契税、其他税项及政府收费。本公司有权聘请会计师对 “总成本”进行审核,并以此审核结论决定“总成本”。 上述“单位成本”不得超过人民币3,948.00 元/平方米。如果政府部门上调地价,则“单位 成本”应相应上调,但“总成本”中的地价的上调幅度不得高于495.00 元/平方米(计容积率的 建筑面积),即2006 年政府部门公布的基准地价1,650.00 元/平方米(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的30%。 ④、如果本公司获得的乙地块无法从甲地块中分割,本公司承担的对价为,甲地块土地 使用权的价格累加除甲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他资产的评估价格减去上述资产对应的负 债,其中,除乙地块以外的甲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由双方根据不高于该地块周边地段 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后再行确定。 ⑤、如果中洲集团未能完成前述第①项所述的事项,则原投资协议及本协议即告终止。 同时,中洲集团应于2008 年9 月30 日以前返还本公司实际投资款、依照原投资协议应当支 付的违约金(计至2008 年6 月30 日止)及另行支付的计人民币10,000 万元违约金、以及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5 上述款项逾期延迟支付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和违约金。 ⑥、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后,本公司将不再继续投资原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应投资款 项64,800 万元与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计6,360 万元。 2007 年12 月27,根据《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以及深圳证监局对本公司现场 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重新审议了公司2007 年4 月23 日签订的宝安26 区旧城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并经2008 年2 月20 日本公司200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至2007 年底,宝安26 区项目“甲地块”(即住宅地块,为我公司投资权益所在地块) 的拆迁已经全部完成,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形势及相关政策的变化,中洲集团未能在《补充协 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考虑到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的投资 权益,经公司与中洲集团共同协商并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双方于2008 年12 月30 日签署《补充协议书(二)》,就双方宝安26 区项目合作事宜作进一步补充约定如下: ①、《补充协议书》第1.1 条约定(即中洲集团应在2008 年6 月30 日前取得“甲地块” 并缴纳地价款)的时间延期至2009 年9 月30 日,其他时间也相应延长一年零三个月。 ②、双方同意,本公司按《补充协议书》第3 条的约定(即本公司通过受让项目公司 的股权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计算依据、方法等)计算本公司应得的“甲地块”土地使用权的面积, 并折算成项目公司的股份。 ③、因本公司同意中洲集团延长履行《补充协议书》第1 条约定的期限(即中洲集团 取得“甲地块”并缴纳地价款的时间延长了一年零三个月),为此,中洲集团承诺按上述第二 条的约定分配双方各自应得的“甲地块”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后,中洲集团从其应得的面积中另 外给予本公司2000 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作为补偿。 本公司在“甲地块”中权益分配比例的计算公式为:(58440 万元÷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位成 本+2000 平方米) ÷ “甲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④、若“甲地块”在招拍挂的过程中被第三方取得,则中洲集团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的与 “甲地块”有关的资金返还(如政府返还的拆迁费等)和从第三方获得的与“甲地块”有关的资 金回报应首先用于偿还本公司的投资本金人民币5.844 亿元,再用于冲抵中洲集团的投资本 金,仍有盈余的,由双方按上述第三条确定的比例分配。 ⑤、如果未来房地产形势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按上述第一条约定时间取得“甲 地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时,在得到本公司同意的前提下,中洲集团可以 推迟上述第一条约定的取得“甲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6 2009 年5 月20 日,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华南(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华南深圳公司”)签署《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如下: ①、中洲集团向本公司返回投资款本利共计人民币7.08 亿元,在《协议书》获得本公 司股东大会同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中洲集团向本公司支付总价款的70%,即人民币4.956 亿元;在2009 年12 月20 日之前,中洲集团向本公司支付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2.124 亿元。 ②、中洲集团向本公司返还的投资款本利由中信华南深圳公司直接支付给本公司。中信 华南深圳公司自愿代替中洲集团向本公司履行上述全部还款义务,并保证不得因与中洲集团 的任何约定或争议而拒绝按本协议向本公司支付款项。中洲集团与中信华南深圳公司双方同 意,就宝安旧城改造项目开展合作,中信华南深圳公司在该项目中应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 务由双方另行约定。双方的任何约定是否达成、约定内容及其执行情况均不影响中信华南深 圳公司向本公司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义务。 ③、在本公司收到上述7.08 亿元全部款项的同时,本公司与中洲集团原签订的《投资 协议》、《补充协议书》终止,本公司不再享有其在《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书》中的权利, 也不再承担义务。 ④、中信华南深圳公司若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则每逾期一日,向本公 司支付未付款额的万分之四违约金;并且,本公司仍有权向中洲集团行使原《投资协议》和 《补充协议书》规定的有关权利。 若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提取诉讼。 本《协议书》自三方签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009 年5 月22 日,本公司与中洲集团签《署备忘录》,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2008 年12 月30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本备忘录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09 年5 月25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协议书》和 《备忘录》。2009 年6 月11 日,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协议书》。 2009 年6 月15 日,本公司收到中信华南深圳公司支付的4.956 亿元的投资本利。 2010 年7 月21 日,本公司收到中信华南深圳公司支付的2.124 亿元的投资本利。 2、2007 年1 月4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金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众控股”)、 中海信科技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签署《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协议 书》,三方同意:中海信出资款计63,089,055.00 元直接支付给本公司,用以代金众控股支付 其未按原《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款计63,089,055.00 元;并据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7 此互相出具债权债务转移证明,并办理中海信入股金众控股注册资本1 亿元中的27.30%股 权手续。 2007 年1 月4 日,本公司与中海信进一步签署《还款协议书》,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 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海信向本公司支付1,000 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内,中海信再向本公司支付2,000 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中海信向本公 司清偿余款3,308.9055 万元人民币。双方同时约定了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处理方式,以及中海 信同意以其对金众控股拥有的27.30%股权向本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至2007 年2 月5 日,债权债务转移已经完成,本公司如约收到前述1,000 万元款项, 中海信入股金众控股27.30%股权过户手续业已办理完毕。 2007 年7 月31 日,本公司作为转出方与转入方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和中海信签署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本公司将其应收中海信53,089,055.00 元原价转让给深圳市香江 置业有限公司。 2008 年9 月11 日,香江置业已收到中海信第二期还款。 2009 年8 月19 日,香江置业已收到中海信最后1 期还款33,089,055.00 元。 3、2006 年11 月9 日,盈灿公司向长城物业提供借款44,030,000.00 元用于其收购深圳 市龙岗区兴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宝实业”)100%股权,借款利率按银行一年期贷 款利率计算,借款起始时间为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借款到期时间按本公司在转让兴宝 公司股权或处置相关资产并收到股权转让款或相关资产处置款后10 个工作日内,以实际收 到的股权转让款或相关资产处置的金额为限偿还借款本金。 2006 年11 月9 日,长城物业与兴宝实业32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长 城物业以4,403 万元经资产负债剥离后的兴宝实业100%股权;剥离后的兴宝实业的资产仅 包括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2 区建筑面积2.82 万㎡的物业。本协议由中洲集团作为担保方 为长城物业本协议项下价款支付、涉税事项等提供担保。2006 年11 月13 日,长城物业将 上述股权转让款4,403 万元支付到协议约定监管账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6 年12 月 8 日办理完成。 2007 年4 月30 日,兴宝实业与深圳市宝安外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外贸公 司”)、中洲集团签署《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将上述物业委托给宝安外贸公司招租和管理, 月租金不低于12 元/㎡,中洲集团对此予以保证,即保证兴宝实业每月收取租金不低于 338,400.00 元,如低于则由中洲集团补足,管理服务费按照当月实收租金的70%计并由中洲 集团承担。委托期限为2007.6.1-2012.5.31,其中首2 个月免计租金和管理服务费,若中洲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8 集团就宝安外贸公司位于宝安区宝城26 区物业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本合 同即告终止。同日,兴宝实业与中洲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中洲集团若2008 年5 月31 日前与 被拆迁人未达成前述《拆迁补偿协议》,则此后1 年租金递增10%,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递 增5%。 2008 年5 月28 日,中洲集团、长城物业和广东省宝安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 “宝安轻工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原宝安外贸公司名下的宝城26 区A009-0343 宗地 上的工业房产(占地面积7,048.50 ㎡,5 栋工业区建筑面积14,379.40 ㎡),经企业改制后上 述工业房产已全部划归宝安轻工公司所有;三方同意对以上被拆迁房屋采取股权置换的方式 补偿,即以中洲集团出资购买由长城物业持有的兴宝实业70%股权(也即上述工业房产70 %的产权份额)置换给宝安轻工公司作为以上被拆迁房屋的全部补偿;兴宝实业70%股权 作价3,082.10 万元,由中洲集团代为支付给长城物业,股权转让有关法律手续应在本协议生 效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三方原达成的《物业委托管理合 同》、中洲集团与宝安轻工公司达成《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原物 业委托管理时的物业移交手续视同本协议项下的物业移交;本协议自三方签名盖章并在宝安 轻工公司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之日起生效。 2008 年5 月28 日,长城物业和宝安轻工公司同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长城物业 将其所持兴宝实业70%的股权作价3,082.10 万元转让给宝安轻工公司,转让价款于本协议 书生效之日起10 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生效前兴宝实业的盈亏(含债权 债务)由长城物业享有和承担,本协议生效后兴宝实业的盈亏(含债权债务)由双方按照各 自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008 年12 月25 日,中洲集团向本公司出具还款计划,在2008 年12 月31 日之前偿还 1000 万元(包括后述深圳市盈灿工程有限公司代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垫付的工程款在 内),2009 年3 月31 日前,还清上述两笔欠款的其余款项。 2009 年9 月,长城物业收到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后,向盈灿公司偿还上述借款本金 44,030,000.00 元。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尚未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兴宝实业 股权转让的法律手续尚未办理,利息7,394,929.52 元亦尚未收到 4、2006 年10 月2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盈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 灿公司”)与惠州中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洲”)签署《惠州市博物馆、科技馆 总承包施工合同》,2006 年12 月20 日,双方进一步签署《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惠州市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69 博物馆、科技馆工程承包合同总价暂定为2.40 亿元,其中工程单价、费率一次包定,工程 量按实调整;施工工期为2006 年10 月30 日至2008 年7 月30 日;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不 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且首次工程进度款在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每次工程款 均“支7 留3”即仅支付70%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进行结算后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 97%。 2006 年12 月20 日,盈灿公司与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集 团”)签署分包合同,将上述合同分包给越众集团,合同价为2.28 亿元,合同开工日为2006 年9 月1 日、主体封顶日为2007 年2 月10 日、竣工日期为2007 年12 月30 日;合同其他 条款与总承包施工合同一致。 2007 年1 月3 日,盈灿公司与惠州中洲进一步签署第二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 ①、如果惠州中洲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则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盈灿公司同意先行为 惠州中洲支付部分工程款。惠州中洲按《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盈灿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②、惠州中洲在收到惠州市人民政府转让回购费之日起15 日内向盈灿公司清偿其为惠 州中洲先行支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并约定了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将惠州市惠城区既定 区域内不少于40 万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以合法方式转移到盈灿公司指定 的其他公司。土地价格以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 元人民币为基准(若惠州中洲以 小于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 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则须以惠州中 洲实际取得的土地价格计算;若惠州中洲以大于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 元人民币 的价格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则须以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 元人民币的土地价格 计算)。 2007 年9 月5 日,为履行前述第二补充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通过全资 子公司间接收购了中洲集团和惠州中洲所持有的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惠州大丰投资 有限公司各100%的股权,间接获得了SMY-07-01、SMY-06-02、SMY-08 地块, 土地面积分别为40,412.10 ㎡、36,631.50 ㎡、132,834.20 ㎡,容积率约2.10,地价款共计 269,607,504.43 元。 2007 年10 月10 日,盈灿公司与惠州中洲进一步签署《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双 方约定: ①总承包范围不变,但部分工程调整为指定分包工程,博物馆、科技馆的主体结构工程、 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强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外甲方指定分包工程。 ②合同价款仍为24,000 万元,除指定分包工程以外,盈灿公司承包施工的工程造价按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0 13,000 万元总价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另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造价由甲方自行确定, 暂按11,000 万元计。指定分包工程的分包商和合同造价由惠州中洲指定,但由盈灿公司统 一管理,盈灿公司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③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惠州中洲向盈灿公司返还垫付的工程款至9,630 万元,利息按 318.2573 万元计。工程验收后十日内,惠州中洲向盈灿公司支付工程款168.5 万元,盈灿公 司同意委托惠州中洲另将剩余承包工程款3201.5 万元及其余指定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各分包 商。 双方还就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同日,盈灿公司与越众集团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的内容的 第①和第②项签署了分包合同补充协议,作出相应的调整。 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盈灿公司确认施工业务收入计9,630 万元,尚应收惠州中洲 结算工程款计4,630 万元。 2008 年12 月25 日,中洲集团向本公司出具还款计划,在2008 年12 月31 日之前偿还 1,000 万元(包括前述中洲集团收购深圳市龙岗区兴宝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形成的应付长 城物业股权收购款在内),2009 年3 月31 日前,还清上述两笔欠款的其余款项。 2008 年12 月30 日,盈灿公司已收到惠州中洲偿还的垫付工程款1,000 万元。 2009 年6 月,盈灿公司收到惠州中洲偿还的垫付工程款50 万元。 2010 年4 月2 日,盈灿公司收到惠州中洲偿还的垫付工程款3,580 万元。至此,盈灿公 司已收到惠州中洲支付的全部工程款。 2010 年7 月21 日,盈灿公司收到惠州中洲偿还《总承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 利息318.2573 万元。 附注十四、比较数据 财务报表中部分2009 年度的比较数据已按2010 年度的列报方式进行了表述。 附注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种类分类 种类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 -- -- -- -- --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账款 1,044,601.91 77.69 702,477.46 99.57 1,074,601.91 78.18 717,477.46 99.58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300,000.00 22.31 3,000.00 0.43 300,000.00 21.82 3,000.00 0.42 合计1,344,601.91 100 705,477.46 100 1,374,601.91 100 720,477.46 100 (2)按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1 年以内300,000.00 22.31 3,000.00 300,000.00 21.82 3,000.00 1 至2 年-- -- -- -- -- -- 2 至3 年-- -- -- -- -- -- 3 年以上1,044,601.91 77.69 702,477.46 1,074,601.91 78.18 717,477.46 合计1,344,601.91 100 705,477.46 1,374,601.91 100 720,477.46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 系 金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自然人黄渐彬非关联方400,000.00 3 年以上29.75 盛世幼儿园非关联方300,000.00 1 年以内22.31 自然人唐曙非关联方173,152.91 3 年以上12.88 自然人黄炳豪非关联方73,096.00 3 年以上5.44 自然人吴伟超、曾奕娟非关联方72,000.00 3 年以上5.35 合计1,018,248.91 75.73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关联方单位。 (5)本报告期应收账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2.其他应收款 (1)按种类分类 种类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 他应收款 1,467,206,547.89 99.74 21,867,211.56 88.56 1,428,883,782.35 99.74 21,952,698.19 88.9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3,564,682.89 0.24 2,820,829.39 11.43 3,564,682.89 0.25 2,734,794.99 11.07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 收款 302,032.51 0.02 3,020.33 0.01 86,903.43 0.01 869.03 0.01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2 合计1,471,073,263.29 100 24,691,061.28 100 1,432,535,368.67 100 24,688,362.21 100 (2)按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数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1 年以内1,441,334,392.82 97.98 53,428.69 1,402,796,498.20 97.92 31,854.02 1 至2 年491,215.00 0.03 49,121.50 491,215.00 0.03 49,121.50 2 至3 年1,321,248.49 0.09 396,374.55 1,321,248.49 0.09 396,374.55 3 年以上27,926,406.98 1.90 24,192,136.54 27,926,406.98 1.96 24,211,012.14 合计1,471,073,263.29 100 24,691,061.28 1,432,535,368.67 100 24,688,362.21 (3)本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性质或内容金额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深圳新世纪酒店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280,000.00 3 年以内0.43 深圳市华明辉置业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000,000.00 3 年以内0.41 深圳市建设集团投资公司非关联方5,065,654.05 3 年以内0.34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4,849,304.86 1 年以内0.33 深圳市翠宝大酒楼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722,969.55 3 年以内0.32 合计26,917,928.46 1.83 (5)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4,849,304.86 0.33 合计4,849,304.86 0.33 3.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类别 项目 期末数期初数 金额减值准备净额金额减值准备净额 对子公司投资1,259,638,778.58 52,000.00 1,259,586,778.58 1,259,638,778.58 52,000.00 1,259,586,778.58 对联营企业投资22,761,449.01 -- 22,761,449.01 28,276,230.23 -- 28,276,230.23 对其他股权投资67,308,512.40 17,617,554.73 49,690,957.67 67,308,512.40 17,617,554.73 49,690,957.67 项目投资584,400,000.00 -- 584,400,000.00 584,400,000.00 -- 584,400,000.00 合计1,934,108,739.99 17,669,554.73 1,916,439,185.26 1,939,623,521.21 17,669,554.73 1,921,953,966.48 (2) 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比例(%) 初始投资 成本余额 期初数 本年追 加投资 本年权益 调整额 本年分红 本期减 少投资 累计权益 增减额 期末数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31.2 3,050,053.75 28,276,230.23 -- -1,583,581.22 3,931,200.00 -- 19,711,395.26 22,761,449.01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3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比例(%) 初始投资 成本余额 期初数 本年追 加投资 本年权益 调整额 本年分红 本期减 少投资 累计权益 增减额 期末数 有限公司 合计3,050,053.75 28,276,230.23 -- -1,583,581.22 3,931,200.00 -- 19,711,395.26 22,761,449.01 (3) 按成本法核算的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 比例(%) 初始投资金额期初数 本年 增加 本年 减少 期末数 减值 准备 深圳市长城物流有限公司99 233,040,846.80 233,040,846.80 -- -- 233,040,846.80 -- 深圳市长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5 11,400,000.00 11,400,000.00 -- -- 11,400,000.00 -- 深圳市盈灿工程有限公司95 57,000,000.00 57,000,000.00 -- -- 57,000,000.00 -- 深圳市长城置业有限公司95 9,500,000.00 9,500,000.00 -- 9,500,000.00 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95 71,250,000.00 71,250,000.00 -- -- 71,250,000.00 -- 深圳市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48 50,369,806.50 50,369,806.50 -- -- 50,369,806.50 --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85 45,000,000.00 45,000,000.00 -- -- 45,000,000.00 -- 成都长华置业有限公司52 1,560,000.00 1,560,000.00 -- -- 1,560,000.00 52,000.00 深圳市圣廷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 800,000.00 800,000.00 -- -- 800,000.00 -- 大连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95 47,500,000.00 47,500,000.00 -- -- 47,500,000.00 -- 上海振川物业有限公司90 75,826,510.21 75,218,125.28 -- 75,218,125.28 -- 深圳市长城地产有限公司99 198,000,000.00 198,000,000.00 -- -- 198,000,000.00 -- 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100 10,000,000.00 309,000,000.00 -- -- 309,000,000.00 -- 上海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1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 -- 150,000,000.00 -- 深圳市特皓股份有限公司4.3 2,601,200.00 2,601,200.00 -- -- 2,601,200.00 -- 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 43,486,830.05 43,486,830.05 -- -- 43,486,830.05 -- 东方帆影(烟台)有限公司10 4,800,000.00 4,800,000.00 -- -- 4,800,000.00 4,800,000.00 深圳市粤银实业有限公司10 2,794,900.00 2,794,900.00 -- -- 2,794,900.00 2,794,900.00 深圳市骏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5 4,129,645.00 4,129,645.00 -- -- 4,129,645.00 4,129,645.00 湖北宜昌花城水泥有限公司39 4,680,000.00 2,092,834.85 -- -- 2,092,834.85 2,092,834.85 贵阳房地产公司合作3,000,000.00 3,000,000.00 -- -- 3,000,000.00 3,000,000.00 深圳市青鸟建联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9.06 1,620,000.00 1,403,102.50 -- -- 1,403,102.50 800,174.88 深圳市福田区实验盛世幼儿园90 3,000,000.00 3,000,000.00 -- -- 3,000,000.00 -- 合计1,031,359,738.56 1,326,947,290.98 -- -- 1,326,947,290.98 17,669,554.73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4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25,394,757.49 26,657,392.09 合计25,394,757.49 26,657,392.09 (2)营业成本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成本11,304,949.30 11,888,559.06 合计11,304,949.30 11,888,559.06 (3)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房地产业务收入25,394,757.49 11,304,949.30 26,657,392.09 11,888,559.06 合计25,394,757.49 11,304,949.30 26,657,392.09 11,888,559.06 (4)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营业收入额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自然人张×× 2,607,600.00 10.27 深圳市三九房地产有限公司1,260,000.00 4.96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213,800.00 4.78 全包通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1,107,246.04 4.36 一定得健身服务(深圳)有限公司1,100,393.25 4.33 合计7,289,039.29 28.70 3.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2,016,810.72 1,344,540.4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583,581.22 -1,832,434.87 合计433,229.50 -487,894.3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收益 被投资单位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本期比上期增减 变动的原因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810.72 1,344,540.48 利润分配额增加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本期比上期增减 变动的原因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83,581.22 -1,832,434.87 合计-1,583,581.22 -1,832,434.87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5 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4,119,624.22 -18,629,111.53 加:资产减值准备-261,039.00 -4,798,551.5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75,564.76 1,111,022.22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11,287,649.30 11,277,391.08 无形资产摊销613,064.45 529,063.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647.5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832,552.89 17,888,621.6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33,229.50 487,894.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06,960.83 -3,911,474.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23,090.1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2,885,827.26 -11,861,830.2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0,157,534.51 -727,781,564.9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91,604,032.08 868,969,314.81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228,261.72 133,311,422.43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952,970,602.98 1,066,841,560.2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09,888,723.68 44,627,489.9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6,918,120.70 1,022,214,070.26 附注十六、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34,368.83 20,697.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000.00 资金占用费收入105,672.38 1,159,388.30 债务重组损益 应付福利费转销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700,000.00 除了上述以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375,583.61 1,542,573.24 其他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76 所得税影响额-175,868.11 -35,119.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545,756.71 -12,460.78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10 年度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279 0.3387 0.33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015 0.3364 0.3364 2009 年度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7258 0.5959 0.59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7265 0.5959 0.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