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4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全体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同意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分别公开披露。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126 号公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127 号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联营公司嘉兴洲桂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8-128 号公告《关于为联营公司嘉兴洲桂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