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02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1-47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 楼 3814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帅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1,776,2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8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5,046,2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729,9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3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9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钟淑芬、李科蕾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关于拟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742,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02%;反对 3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8234%;反对 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17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的公司 2021-41 号、2021-44 号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亓禹(律所负责人)、钟淑芬(经办律师)、李科蕾(经办律师)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