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2012-09-1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2-63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9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
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9 月 8 日
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表决 9 人,亲自参加表决 9 人,分别为仇慎谦、张宝华、汪名川、曾军、黄勇峰、
石正林、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授信的议
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中航幕
墙 工 程有 限公 司拟 向建 信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申 请人 民币 信托 贷款 壹 亿元 整
(RMB100,000,000.00 元),期限壹年,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的
议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保证公司项目顺利推进,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
同意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
贰亿元整(RMB200,000,000.00 元),期限壹年,年利率 9.3%(固定利率),由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信托贷款需支付
利息 1,860 万元,取得资金主要用于赣州中央公元项目建设。
中航信托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同时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
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
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仇慎谦、汪名川、曾军、黄勇峰、石正林
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张宝华、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对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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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
致认为:本次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贷款取得资金主要用于赣
州中央公元项目建设,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
展和长期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做
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的议案》
的决议。
本次融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
《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信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号:2012-64)。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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