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2012-12-19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2-8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9 人,亲自参加表决 9 人,分别为仇
慎谦、张宝华、汪名川、曾军、黄勇峰、石正林、徐俊达、王建新、武建设,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航地产(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中航地产(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香港政府
机构批准名为准),注册资本为美元 980 万元整,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上的《关于投资设立中航地产(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12-9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企业参与向衡阳深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衡阳深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深圳工业园”)是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地产”)的
控股企业。为进一步增强衡阳深圳工业园的开发能力,加速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
尽快打造衡阳新城,董事会同意中航工业地产与衡阳白沙洲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衡阳白沙洲”)出资合计人民币 23,312 万元,认缴衡阳深圳工业
园新增注册资本 23,292 万元,余下的 2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中航工业地
产以现金方式出资 12,468 万元,认缴衡阳深圳工业园新增注册资本 12,468 万元;
衡阳白沙洲以持有的 180.4 亩土地作价 10,844 万元出资,认缴衡阳深圳工业园新
增注册资本 10,824 万元,余下的 20 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衡阳白沙
洲拟用以增资的实物资产为位于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茅叶路 1 号的两宗地块,合
计使用权面积为 120,270.5 平方米,折合 180.4 亩。增资完成后,衡阳深圳工业
园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2,605 万元增加至 45,897 万元,中航工业地产对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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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业园的持股比例由 66.67%变为 60%,衡阳白沙洲对衡阳深圳工业园的持股
比例由 33.33%变为 40%。
本次增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
于公司下属企业参与向衡阳深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
2012-9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惠东县屿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惠东县康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宏公司”)是公司持有 51%股权的控
股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建设位于惠东县巽寮湾片区的中航元屿海项目。为了
更好地实现旅游休闲度假产品的管理,提升中航元屿海项目在巽寮片区的竞争
力,董事会同意康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800 万元投资设立惠东县屿海物
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中航元屿海项目度假式公寓的经营事项。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惠东县屿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12-9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为下属 2 家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及的担保
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2.5 亿元,具体如下:
担保额度 贷款期限
担保对象 股权关系 贷款用途
(万元) 上限
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注 1 3年 生产经营周转
归还银行贷款以及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15,000 注 2 10 年
生产经营周转
合计 25,000
注:1、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授信提供人
民币 1 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因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本次公司拟在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基础上,按 51%的出资比例
为其再增加 1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永亨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人民
币 1.5 亿元(RMB150,000,000.00 元),贷款期限 10 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5%执行,以该
公司名下赣州长征大道 1 号赣州中航城 3 至 5 层、11 至 25 层的土地及房产抵押,并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贷款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结合经营
工作需求和实际贷款情况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在已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且下属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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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已提取相关贷款的情况下,方开始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义务。
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
于为下属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9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
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94)。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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