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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2013-07-1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3-6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

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9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9 人,亲自参加表决 9 人,分别为肖临骏、汪名

川、黄勇峰、石正林、欧阳昊、王晓华、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深圳

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管理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伍仟

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 7%,借款利息不

超过人民币 350 万元整。

    酒店管理公司的股东方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

述借款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临骏、汪名川、黄勇峰、石正林、欧

阳昊、王晓华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

本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向酒店管理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有利于缓

解公司项目开发高峰期资金紧张情况;同时,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遵守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的决议。

    本次关联借款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
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3-66)。

                                    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推进,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

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申请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期限 1 年,期限内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中航国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

事肖临骏、汪名川、黄勇峰、石正林、欧阳昊、王晓华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

致认为:本次公司向中航国际借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地产业务

的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

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

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的决议。

    本次关联借款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

于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3-6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以下借款: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RMB200,000,000.00

元),期限不超过壹年,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二)公司通过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不动

产项目业务,由公司作为债权投资计划偿债主体,资金用于公司不动产的建设、

置换项目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期限伍年,投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壹拾叁亿元
整(RMB1,300,000,000.00 元),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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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市艾维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市艾维克保

安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为准),负责安保业务的经营管理,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由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对外投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下属企业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编号:2013-68)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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