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3-0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4-12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保证公司项目顺利推进,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
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拾亿元
整(RMB1,000,000,000.00 元),期限壹年。公司需支付给中航信托的贷款利息预
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中航信托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同时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
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借款
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4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临骏、汪名川、黄勇峰、石正林、欧阳昊、王晓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
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中航信托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
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中航广场 24-25 层,法定代表人为朱幼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648.52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经中国银监会批
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
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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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
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
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
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中航信托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6,548.92 63.18
2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33,727.74 19.99
3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6,099.5 9.55
共青城羽绒服装创业基地公共服务
4 7,866.86 4.67
有限公司
5 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 4,405.5 2.61
合计 168,648.52 100
3、中航信托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中航信托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31,457 万元,净资产
383,87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53,722 万元,净利润 73,942 万元。
4、关联关系图:
本次交易中涉及的关联方中航信托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图: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2.52% 100%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9.55%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63.18%
50.14%(直接、间接持股合计)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标的为公司向关联方中航信托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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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收取的信托贷款利息符合信托收费的一般标准。
五、拟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
(一)签约方:
贷款人: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人民币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00 元)。
2、贷款用途:贷款将用于贷款人日常经营周转。
3、贷款期限:一年期。
4、贷款利息: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5、计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贷款人账户之日起计算。
6、结息: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 20 日。
7、担保方式:无。
8、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章或合同专用章及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双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债务偿还
完毕之日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开发,资金需求量大。本次信托贷款将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要,取得资金主要用于为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有利于保证公司项目顺利推进,增强竞争能力,防范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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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3 年度公司与中航信托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3 年度公司与中航信托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91,640,910 元。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
致认为:本次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贷款取得资金主要用于补
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
展和长期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
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的决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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