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对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4-03-0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4-10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航”)是公司持股 75%的企业。
为合理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满足江西中航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
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在最高限额内
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前述财务资助事项实施时,江西
中航的其他关联方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被资助企业江西中航的其他股东方江西省南昌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014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
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临骏、汪名川、黄勇峰、石正林、欧阳昊、王晓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财
务资助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1、江西中航于 2006 年 8 月 17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注
册地为南昌市红谷滩新赣北大道 1 号中航广场,法定代表人是沈青川,经营范围
是: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设计与咨询、室内外装饰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
经营)、建筑工程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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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西中航的财务状况: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7,029.92 万元,净资产 15,939.73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101.05 万元,净利润
8,732.16 万元。
3、江西中航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中航 75%股权;江西省南昌滕王阁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江西中航 25%的股权。
4、其他股东方的义务:江西中航的其他股东方江西省南昌滕王阁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其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江西中航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且主要目的是支持江西中航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江西中航的控股股东,能实际控制其
经营管理活动,其财务负责人为公司派出,且江西中航目前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
内,将有助于提高江西中航的经营发展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果。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0%。
公司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无逾期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被资助企业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
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被资助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被资助企业的其他股东方也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可以有
效控制风险。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西中航地产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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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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