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2014-06-03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4-43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存续分立事项概述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中航地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中航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25,000万元。赣州中航地产成立于2007年,负责开发了赣州中航城项目,可售
物业已基本销售完毕。目前,赣州中航地产名下除了持有赣州中航城项目的九方购物
中心和格兰云天酒店两项持有型物业,还持有赣州中航置业有限公司的20.83%股权。
为了进一步理顺管理线条,加强资源整合,巩固和提升九方购物中心在赣州商业市场
的竞争力,逐步形成商业规模化、精细化经营管理,公司拟对赣州中航地产进行存续
分立,新设公司暂定名为赣州中航九方商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
为准,以下简称“赣州中航九方”),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6,700万元,承接赣州中
航地产持有的九方购物中心资产;赣州中航地产继续存续,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8,300
万元,持有格兰云天酒店物业资产及赣州中航置业有限公司的20.83%股权。存续分立
完成后,赣州中航地产及赣州中航九方均为中航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2014年5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赣州中航房地
产发展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存续分立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存续分立前的赣州中航地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赣州中航地产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25,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 1 号赣州中航城办公 7B-1 至 7B-19,法人代表为欧阳昊,经
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停车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
类广告。
(二)存续分立前赣州中航地产的股权结构: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是否经审计
2013年12月 114,743 43,301 6,863 -1,065 是
2014年3月 127,556 43,199 2,103 -102 否
(四)主要资产:
赣州中航地产负责开发赣州中航城项目,其中可售物业已基本销售完毕;九方
购物中心于 2011 年 11 月正式开业,由公司专业商业管理团队深圳市中航九方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运营;赣州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于 2012 年 5 月正式开业,由深圳格兰云
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管理。赣州中航地产还持有赣州中航置业有限公司
20.83%股权(赣州中航置业有限公司另外 79.17%股权由中航城投资持有),赣州中
航置业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赣州中航公元项目。
三、存续分立实施方案
(一)存续分立原则和分立方式
赣州中航地产将按业务类型进行划分:分立后存续的赣州中航地产保持房地产
开发、持有酒店资产出租业务,分立后新设的赣州中航九方主营业务为自有物业租
赁即九方购物中心的全面经营管理。按照前述原则对赣州中航地产进行存续分立,
将九方购物中心资产剥离给新设公司赣州中航九方,赣州中航地产继续持有赣州格
兰云天酒店资产及赣州中航置业有限公司的 20.83%股权。
存续分立完成后,中航城投资由原来的全资持有赣州中航地产转变为全资持有
赣州中航地产及赣州中航九方两个法人企业。赣州中航地产及赣州中航九方在分立
日后至少 12 个月内将保持其原经营业务不变。
(二)存续分立后两家公司的基本情况
存续分立后,两家公司注册资本依据存续法人与新设法人的资产比例进行分割,
具体如下:
1、赣州中航地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00 万元,法人代表为欧阳昊,经营范
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停车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
广告;
2、赣州中航九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700 万元,法人代表为欧阳昊,经营
范围为:自有物业租赁;物业服务;停车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
日用百货、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家具、
日用陶瓷、工艺美术品、摄影艺术品、金银首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
变更登记范围为准。
(三)存续分立后赣州中航地产和赣州中航九方的股权关系图
(四)存续分立后资产分割情况
赣州中航地产拟将所持有的九方购物中心资产及酒店资产进行分割,与九方购物
中心相关的全部债权、债务由赣州中航九方承接,赣州中航九方所承接九方购物中心
的资产和负债以赣州中航地产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赣州中航地产截至2013年11月30日的债权、债务数据进行了审计,以2013年11月
30日为基准日,赣州中航地产及赣州中航九方分割后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和净资产总
额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赣州中航地产 36,214 26,670 9,544
分立后
赣州中航九方 71,204 37,187 34,017
(五)员工安置
原隶属于九方购物中心的全部员工将由赣州中航九方接收,员工相关薪资福利不
受企业分立事项影响。
四、 存续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存续分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理顺管理线条,有助于公司商业项目的品牌化
及专业化管理,提升九方购物中心的专业化运营能力。此次分立后,公司九方商业
管理团队将进一步深耕商业管理细节及专业化运作,提升商业管理品质并逐步打造
一个商业地产的发展平台,为公司旗下购物中心的长足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石。
五、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