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2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4-42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00
2、股权登记日:2014 年 6 月 12 日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 6 楼五号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王晓华女士(公司董事长肖临骏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
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334,421,060
股,占公司总股份 666,961,416 的 50.141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为下属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34,421,060 股同意(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为补充日常周转资金,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下属两家企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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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为:
中航城置业(昆山)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山 分 行 申 请 九 方 城 A6 地 块 三 期 建 设 开 发 贷 款 , 贷 款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肆 亿 元 整
(¥400,000,000.00),期限 3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昆国用(2012)第
12012100177 号土地的第二顺位抵押,并追加江苏中航地产有限公司 A5 部分土地的抵押。
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拟向中融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
期限不超过 5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待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主楼办妥房产
证后追加物业抵押担保。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王翠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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