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7-3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4-5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申请借款
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 1 年。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推进,满足
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航国际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期
限 1 年,期限内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实际发生借款时,双方将另行
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
中航国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4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肖临骏、汪名川、黄勇峰、石正林、欧阳昊、王晓华回避了对本议案的
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次借款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79 年 1 月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18 号
4、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5、注册资本:845,900 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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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甲苯、
丙酮、甲基乙基酮、哌啶、乙醚、高锰酸钾、三氯甲烷、硫酸、盐酸、醋酸酐、
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
腐蚀品的销售(有效期至 2015 年 08 月 16 日)。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仓
储;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
展览;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7、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2.52%
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4.31%
3 北京普拓瀚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4.31%
4 中航建银航空产业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8.86%
合 计 100%
8、中航国际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年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是否经审计
2013 年 21,223,181 3,535,015 14,448,040 437,623 是
2014 年 1-3 月 21,808,760 3,607,985 2,773,689 15,763 否
9、关联关系
中航国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中航国际是公司关联方。关联关系图如下: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62.52%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
39.37%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5.63% 20.62% 100%
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17%
22.3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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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为公司向中航国际支付的借款利息。本次借款最高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1年,期限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以中航国际取得的融资成本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商业地产开发,资金需求量大。本次借款将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要,取得资金主要用于地产项目前期拓展、现
有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资金周转,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竞争能力,
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
未提供资产抵押。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2014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航国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4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航国际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098.53 万元。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
认为:本次公司向中航国际借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地产业务的顺
利开展和长期发展;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利的,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做出的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的决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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