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2014年12月)2014-12-30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修订)

   (2014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及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文件的通知》(财
会【2014】6 号)的要求,结合公司采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模式的工作实践,为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及公允价值
确认方法,特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
进行修订。


        第二章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基本概念
    第二条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
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有确凿证据
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
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
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
计。
    同类或类似的房地产,对建筑物而言,是指所处地理位臵和地理
环境相同、性质相同、结构类型相同或相近、新旧程度相同或相近、
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建筑物;对土地使用权而言,是指同一城区、

                                  1
同一位臵区域、所处地理环境相同或相近、可使用状况相同或相近的
土地。
   第四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可以是单项资产,也可以是
资产组合。公司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对相关资产进行公允价值
计量,取决于该资产的计量单元。计量单元,是指相关资产以单独或
者组合方式进行计量的最小单位。
   第五条 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经董事会出具相关决议并公告后,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
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二、作为出售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三、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四、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第三章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定原则
   第六条 公司采用审慎、稳健的原则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估价,并针对不同物业市场交易情况,采用不同的估价方法。
   第七条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有交易价格时,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
部门提供的同期成交价格或报价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八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无交易价格时,由公司投资性房
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市场调研,并出具市场调研报告,以市场调研报告
的估价结论确定其公允价值。必要时,公司聘请信誉良好的资产评估
机构对公司期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时,应从投资性房


                             2
地产所在城市的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权威机构,或信誉良好的房地
产中介服务机构获取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
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对本身无交易价格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
法作为估价方法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一、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是指,参照市场上类似物业的交易
价格,并按照影响标的物业价值的相关因素进行价格修正,以此为基
础最终确定标的物业的公允价值。
    二、一般情况下,公司至少选取 5 个以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项目
作为可比项目;同类或类似房地产项目较少时,可比项目不得少于 3
个。
    三、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持续估价,原可比项目
在交易时间上不具备可比性时,可以选取新的可比项目。
    四、公司应编制调整因素标准表,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型,分
别商圈位臵、周边交通便捷度、商业繁华度、房屋状况、设备及装修、
交易时间、交易方式、所在楼层、地理位臵、周边环境等确定调整系
数范围。
    五、公司应在调整因素标准表界定的范围内进行系数修正。调整
因素本身发生变化时,公司可以对调整系数及其范围进行调整。
    第九条 在符合第三条款情况下,当相关资产因某种特殊因素限
制,导致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能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司在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时,应当使用在
当前情况下可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包括所有可合理取得的市场参与
者假设。
    第十条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
随意变更,但变更估值技术或其应用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


                              3
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一、出现新的市场。
    二、可以取得新的信息。
    三、无法再取得以前使用的信息。
    四、改进了估值技术。
    五、市场状况发生变化。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析报告表明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动时,应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
允价值进行估价,并出具市场调研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
财务管理部根据市场调研报告的估价结论进行会计处理。分析报告表
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未发生大幅变动时,公司投资性房地产
管理部门可以不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价,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公司财务管理部可不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二条 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
能发生了大幅变动:
    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发生重大变化,以公司董事
会认定的某地区相关价格指数季度末与上年度末相比,变化幅度大于
5%时;
    二、有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实体已经发生严重损坏,从
而影响投资性房地产的正常使用,并将大幅减少投资性房地产所带来
的净现金流量或者营业利润;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投资性房地产
30%以上面积的空臵期达到 6 个月以上;
    四、其他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可能发生了大幅变动的迹
象。
    第十三条 对当年首次新增投入使用的投资性房地产,应以正式


                              4
投入使用日为基准日进行估价,聘请信誉良好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该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出具评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报告的估价结论在征得公司外部审计机
构同意后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第十四条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投资性房地产,使用的估值
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公司应当使用与其中一种或
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
量公允价值的,应当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
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一、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资产组合的价格以及其
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
   (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时,应对
项目进行实地调研,调研范围涵盖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城区或所在城
市的主要城区。对选取项目进行综合调研,深入了解其地理位臵和环
境、周边交通便捷度、商业繁华度、房屋状况、结构类型、装修标准
等相关情况,并撰写调研报告。
   (二) 按照标的物业的不同类型,选取样本项目。根据调研结
果,重点分析项目的地理位臵、周边环境、房屋状况等因素,进一步
筛选出与估价标的物最具可比性的项目,作为估价的可比项目。
   (三)从独立的第三方获取可比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或邻近时间
的成交数据。
   (四) 根据可比项目与标的物业在各项因素上的具体差异,确
定不同因素的修正系数,对可比项目的成交价格进行修正,并对修正
后的结果进行算术平均,从而得出标的物的估测价格,作为投资性房


                               5
地产的公允价值。
   二、收益法,是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
   对于签有长期租约的投资性房地产,需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采
用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
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确定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三、成本法,是反映当前要求重臵相关资产服务能力所需金额(通
常指现行重臵成本)的估值技术。
   四、评估方法的选取
   (一)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
要方法,但有长期租约的除外。
   (二)收益性房产的估价,应采用收益法。
   (三)公司自建投资性房地产,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适用成本
法。


         第五章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原则
   第十五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二、自用房地产或用于出售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
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
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对于自建投资性房地产, 需在建造阶段就由公司董事会做出
决议并公告确认该项资产系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
有的房地产,才能作为自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


                               6
    (一)对于会计核算时能直接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自行建造投资
性房地产, 直接通过“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归集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对于会计核算时不能直接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自行建造投
资性房地产(指因出售房产与出租房产在同一个立项项目下进行开发
而导致在建造阶段无法分清出售房产与出租房产各自成本的),先以
“开发成本”科目归集所有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在投资性房产达到可
使用状态时, 再按一定方法在出售房产与投资性房地产之间分配各
自应承担的成本。将投资性房地产实际发生的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从“开发成本”科目结转至“投资性房地
产—成本”科目。
    (三)对于自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但
预期该房地产完工后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以成本计量该
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或完工后(两者孰
早),再以公允价值计量。
    (四)对于自建投资性房地产,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公允
价值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第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一、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不对投资性房
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
价值进行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二、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后,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达到可使用
状态前预定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与竣工结算价之间差异,在竣工决算完
毕时进行调整。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在报


                             7
告期调整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同时考虑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三、公司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预估成本与竣工结算价之间差
异。
   预估成本的应以基础合同为基础,并合理预估待发生成本。预估
成本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基础合同已经完成最终结算的,必须以最终结算数据
为准;
   (二)如果基础合同未完成最终结算,但已经完成预结算的,必
须以预结算数据为准;
   (三)如果上述均未完成的,应以成本管理部门的提供的最新造
价数据为准。
   第十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非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
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时,应当
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存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八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臵
   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
应当将处臵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公司授权财务管理部对本办法进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行,原《投资


                                8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司财字[2009]38 号)失
效。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