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5-1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层第五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
议 5 人,亲自参加会议 5 人,分别为仇慎谦、盛帆、曹振、苏星、邹民,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公司本
部及其下属房地产开发板块、物业板块进行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
事会所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内
部控制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同意票 5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