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5-28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 年 4 月 2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4 月 27 日-4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4 月 27 日下 午 3:00—4 月 28 日下午 3:00。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21 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第五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临骏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 份 347,482,252 股,占公司总股份 666,961,416 股的 52.0993%。 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346,992,552 股,占公司总股份 666,961,416 股的 52.0259%; 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489,7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 666,961,416 股的 0.0734%;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3 人(其中参 加现场投票的 4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061,192 股, 1 占公司总股份 666,961,416 股的 1.9583%。 ④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 份 334,421,060 股;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 13,061,192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表决结果:347,035,45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60,0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386,8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 (二)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表决结果: 347,035,45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30,0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416,8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2,624 万元(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同比增 长 0.03%;实现利润总额 68,338 万元,同比减少 7.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49,250 万元,同比增长 5.45%。 (三)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表决结果:347,035,45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446,8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6%),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12,614,39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92%,446,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08%),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上市 公司净利润492,499,999.87元,母公司净利润492,743,434.4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 积金49,274,343.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7,517,502.70元,减去2014年已实施的 2013 年 度 分 配 利 润 133,392,283.2 元 , 2014 年 末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687,594,310.51元。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 2014 年末公司总股本 666,961,41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合计分配现金 66,696,141.6 元。 (四)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表决结果:347,035,45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30,0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416,8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五)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12,614,39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92%),60,0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4%),386,8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14%)。参与该项议案投票表决的 均为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股 东大会确认 2014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为:2014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8,860 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42,121 万元。 公司在2014年度新增的部分偶发性重大关联交易合同已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九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航 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推广服务协议》和《管理、租赁、推广与咨询协议》, 受托提供龙华九方中心的前期租赁推广,以及商业运营、维修保养、财务管理等商业 咨询服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910万元;公司将下属2家控股企业和3家参股 企业的持有股权转让给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包括: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价格为6,656万元)、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 为9,077万元)、南京中航工业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价格为22,420万元)、 3 江西中航国际洪都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价格为3,370万元)及中航里城有限公 司30%股权(转让价格为34,841万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76,364万元;公司向深 圳中航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2年,每年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公司向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 不超过1年,借款利息不超过人民币360万元整;公司向中航国际借款,最高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1年,期限内支付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通过中国农 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向肇庆市矿冶工业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 整,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整;公司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拾亿元整,期限1年,借款利息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 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表决结果:12,614,39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92%),30,0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7%),416,800 股弃权(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11%)。参与该项议案投 票表决的均为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股东 大会同意 2015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为: 2015 年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人民币 168,494 万元,该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发生金额总计约人民币 181,934 万元。 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中 航城发展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表决结果:347,035,45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30,0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416,8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4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八)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47,035,452 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4%),30,0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416,800 股弃权(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中航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整,期限两年,以九江中航城地产开发有限有限公 司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 (九)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饶春博律师、蒋丹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