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6-05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5-34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28。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6,961,41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2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8*****475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 08*****360 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西座六层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宋丹蕾、张译尹
咨询电话:0755-83244582、83244503
传真电话:0755-83688903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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