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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关于追加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5-10-3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5-63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中航工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3、中航国际: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4、深圳中航: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预计

2015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人民币

168,494 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与水电费”类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
计约人民币 25,089 万元。该次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发生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8)。

    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公司物业管理业务加大拓展力度,新承接的关联方物业

管理项目数量较年初计划增加。截至目前,前述“物业管理费与水电费”类新增

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已基本使用完毕。

    根据公司物业管理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追加 2015 年“物业管理费与水电

费”类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额度 5,000 万元。此次额度追加完成后,2015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预计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以及其中的

“物业管理费与水电费”类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新增持              2015 年新增持
关联交   关联交易   续性关联交易    本次追加   续性关联交易
                                                                     简要说明
易类型     内容       合同金额        额度        合同金额
                      (追加前)                (追加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物
         物业管理                                              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
提供
         费与水电      25,089        5,000        30,089       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
劳务
             费                                                物业管理、租赁代理和
                                                                   保安服务等
各类关联交易合同
                      168,494        5,000       173,494               —
    金额合计

    说明:1、2015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物业管

理费与水电费”等多项交易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发生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8)。
    2、上表中“2015 年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预计 2015 年度期间

将签订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此类交易需要一定的合同履行期间,其中

部分合同可能从 2015 年起需持续若干年度履行完毕。

    (二)审议程序

    1、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
事肖临骏、汪名川、刘爱义、石正林、钟思均、欧阳昊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额度追加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产权和控制关系(见下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关联方界定的相关规定,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四类关联方,分

别为:中航工业及下属企业(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除外)、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

(深圳中航及下属企业除外)、深圳中航及下属企业、其他关联方。

    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全国社会保障   北京普拓瀚华投资         中国航空工      中航建银航空产业股权
     基金理事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业集团公司      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4.31%            14.31%          62.52%             8.86%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9.37%     35.63%                        100%           21%   70%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9%

                                                                        中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2.35%     20.62%            7.17%          0.0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中航工业及下属企业(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除外)

    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640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

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

及服务等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

及发动机、机械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

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

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2、关联关系

    中航工业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的控股股东,持有中航国际62.52%股权。

    (二)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深圳中航及下属企业除外)

    1、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84.59亿元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甲苯、丙酮、甲基乙基

酮、哌啶、乙醚、高锰酸钾、三氯甲烷、硫酸、盐酸、醋酸酐、易燃液体、易燃

固体、自然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的销售(有

效期至 2015 年 08 月 16 日);进出口业务;仓储;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

的投资与管理;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展览、国内贸易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

管理;投资酒店业、餐饮业;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以代理许可证为

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中航国际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 100%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50.21%股权,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深圳中航及下属企业

    1、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由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经营范围: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

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补偿贸易;投资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开发福田区宗地号为B210-0016

地块);润滑油、燃料油、化工产品及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和
内销业务。增加:焦炭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2、关联关系

       深圳中航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0.14%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1、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富路口航空大厦1栋32层01-18号

       法定代表人:仇慎谦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关联关系: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工业地

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7%的参股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仇慎谦先生同时担任深

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

方。

    2、深圳和记黄埔中航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280号黄埔雅苑商场3楼B区

    法定代表人:周伟淦

    注册资本:人民币6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房地产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及物业管理;许可

经营项目:经营和管理深圳市世纪汇地下停车场。

   关联关系:深圳和记黄埔中航地产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持股20%的

参股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仇慎谦先生同时担任深圳和记黄埔中航地产有限公司董

事,因此深圳和记黄埔中航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厦门紫金中航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59号1272室

       法定代表人:赵世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商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等须经许可的金融资讯项目)、营销策划、技术咨

询。
    关联关系:厦门紫金中航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35%的参股公司,且厦门

紫金中航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

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厦门紫金中航置业有限公司为

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在发生关联交易前,公司均会对关联方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

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目前公司各关联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度

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具备法律效

益的协议或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追加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 201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物业管理、租赁代理和保安服务等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

情况下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交易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有

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本次额度追加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审批的额度范围

内,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

协议或合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

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

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

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

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

致认为:本次追加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正常和必要的经营业务往来,所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相关业务拓展需要,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

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的决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