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12-1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5-74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阳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中航”)是公司持股 70%的控
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贵阳中航负责开发建设位于贵阳市云
岩区北京西路与金阳南路交叉口的贵阳中航城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为暂定
级。
根据《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行政许可和审查告知书》
的要求,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暂定资质的企业必须出具破产担保责任
书,且担保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大于被担保对象的注册资本。2014 年 5 月 6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贵阳中航发生破产、解散等情况后的预售商品房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时限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或贵阳中航取得正式开发资质,以时间较先者为担
保截止日期。
由于贵阳中航城项目一期一标段未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贵阳中航无法办理正
式资质升级。现贵阳中航即将办理该项目三期后续组团预售许可,为保证项目的
正常销售,公司拟继续为贵阳中航发生破产、解散等情况后的预售商品房承担担
保责任,担保时限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贵阳中航将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
反担保。贵阳中航另一股东方贵州航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程公
司”)因注册资本为伍仟万元整,小于贵阳中航的注册资本,不足以提供破产担保。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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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对象简介
1、贵阳中航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整,
注册地点为贵阳市云岩区杨惠村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二楼,法定代表人是欧阳昊,
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和租赁;非金融性项目投资;房地产
开发管理、咨询、策划。
2、股权结构:公司占 70%股权,航程公司占 30%股权。航程公司与公司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3、贵阳中航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贵阳中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93,611 万元,净资产
为 36,226 万元,本年累计营业总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2,956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贵阳中航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52,557 万元,净资
产为 34,522 万元,本年累计营业总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703 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前述担保事项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破产担保责任书》,自愿作为贵阳中航发
生破产、解散等情况后的上述预售商品房责任承担主体。在相关担保文件已签署
且贵阳中航已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司方开始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
义务,担保时限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告的担保对象是公司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
保证其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贵阳中航目前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
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2、本次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且贵阳中航将就本次担保事项向公司提
供反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贵阳中航将就本次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按《破产担保责任
书》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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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反担保时限为:自反担保书已签署且贵阳中航已获取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义务,担保时限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如贵阳中航未能按前条规期限规定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
公司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贵阳中航承担。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56,880.79 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1.75%,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办理完毕
相关手续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584,119.21 万元,两项合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94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8.30%。此外,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贵阳中航发生破产、解散等情况后的预售商品房承担担保责任,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4-33)。
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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