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2016-03-23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22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9 人,分别为
肖临骏、汪名川、刘爱义、石正林、钟思均、欧阳昊、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5%股权的议
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航地产”)是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75%,江西省南昌滕王阁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王阁房地产”)持股 25%。目前,江西中航
地产正在进行南昌中航国际广场项目二期的开发建设。为了加强公司对该项目的
管理工作,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
滕王阁房地产所持有的江西中航地产 25%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4,883.20 万
元。完成本次收购后,江西中航地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滕王阁房地产的股东是江西江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南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
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肖临骏、汪名川、刘爱义、石正林、钟思均、
欧阳昊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收购江西中航地产 25%股权,将扩大公司房地产主业规模,为公司带来一定
收益,并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本次交易以第三方资产
评估价格为依据,经友好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收购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5%股权的议案》的决议。
本次交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收购江
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23)。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