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6-06-08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
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肖临骏、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钟思均,欧
阳昊,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三、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由股东单位或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合法
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四、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八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决议,将上述董事候
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王建新、武建设、郭明忠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