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6-22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53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
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2016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6 月 27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6 日-6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3:00-6 月 27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
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
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6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借款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转让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说明:(1)上述第 1、3、4 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实际控制
人及控股股东借款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下属企业股权的关联交易
公告》(公告编号:2016-48、2016-49、2016-50、2016-51)。
(2)本次大会审议的第 1、2 项议案涉及董事和非职工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
方式进行。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分别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本次大会审议的第 3、4 项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
的 4 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
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6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 6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 6 楼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邮编;518031
联系人:宋丹蕾、杨子森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3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航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1 (1)选举非独立董事 获得表决权(股)
1.1.1 董事候选人:肖临骏
1.1.2 董事候选人:汪名川
1.1.3 董事候选人:曾 军
1.1.4 董事候选人:石正林
1.1.5 董事候选人:钟思均
1.1.6 董事候选人:欧阳昊
1.2 (2)选举独立董事 获得表决权(股)
1.2.1 董事候选人:郭明忠
1.2.2 董事候选人:华小宁
1.2.3 董事候选人:宋博通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2
选举非职工监事 获得表决权(股)
2.1.1 监事候选人:陈宏良
2.1.2 监事候选人:盛 帆
2.1.3 监事候选人:曹 振
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借款相
议案 3
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转让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
议案 4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注:1、审议上述第 1、2 项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股东单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股东单位推荐的监事
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
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
5
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
工监事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需逐一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请在候选人对应行中注明股数。
2、审议上述第 3、4 项议案时,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
表示。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6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43”,投票简称为“中
航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1.1 (1)选举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议案 1 中子议案① 董事候选人:肖临骏 1.01
议案 1 中子议案② 董事候选人:汪名川 1.02
议案 1 中子议案③ 董事候选人:曾 军 1.03
议案 1 中子议案④ 董事候选人:石正林 1.04
议案 1 中子议案⑤ 董事候选人:钟思均 1.05
议案 1 中子议案⑥ 董事候选人:欧阳昊 1.06
议案 1.2 (2)选举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议案 1 中子议案⑦ 董事候选人:郭明忠 2.01
议案 1 中子议案⑧ 董事候选人:华小宁 2.02
议案 1 中子议案⑨ 董事候选人:宋博通 2.0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议案 2
选举非职工监事 累积投票制
议案 2.01 监事候选人:陈宏良 3.01
议案 2.02 监事候选人:盛 帆 3.02
议案 2.03 监事候选人:曹 振 3.03
关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议案 3 4.00
借款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转让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
议案 4 5.00
店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 项议案为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独
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议案 1.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1.2 为选举
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
7
案 2 为选举监事,则 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
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3、4 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3、4 项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
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8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