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7-08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63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
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7 月 13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2 日-7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2 日下午 3:00-7 月 13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
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
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7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为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下属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
《证券时报》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55)、
《关于为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7)、
《关于为下属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6-58)。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
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2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6 年 7 月 7 日至 7 月 8 日、7 月 11 日至 7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
00-5:00。
4、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 6 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 6 楼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邮编;518031
联系人:宋丹蕾、杨子森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3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为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1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下属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4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43”。投票简称为“中
航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为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
议案 1 1.00
担保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为下属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5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