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8-04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70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正在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保利集团”)筹划关于所属地产相关业务资产的重组整合方案,其中
可能涉及我公司的业务资产,且方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该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述事项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7 日、7 月 14 日、7 月 21 日和 7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
股票停牌公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62、2016-67、2016-68、
2016-69。
公司原预计在 2016 年 8 月 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8 月 4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
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筹划的公司向保利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但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主要涉及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具
体的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待进一步明确。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一)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交易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
公司已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选聘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1
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选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选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各中介机构开始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同
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二)延期复牌原因:
鉴于本次重组的复杂性,相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
证。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
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交易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
的各项工作,公司也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
易日(即 2016 年 7 月 6 日)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持有的普通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数量 的普通股数量 的普通股数量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
国有法人 22.35% 149,087,820 0 149,087,820
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
国有法人 20.62% 137,505,382 0 137,505,382
限公司
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
国有法人 7.17% 47,827,858 0 47,827,858
公司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
国有法人 1.14% 7,607,820 0 7,607,820
有限责任公司
高晖 境内自然人 0.65% 4,320,700 0 4,320,700
浙江省新时代科技实
国有法人 0.57% 3,803,910 0 3,803,910
业发展公司
王文霞 境外自然人 0.50% 3,330,000 0 3,330,00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基金、理财
-传统-普通保险产 0.45% 3,023,060 0 3,023,060
产品等
品-013C-CT001 深
2
阳泉市郊区恒兴经贸
国有法人 0.45% 2,976,804 0 2,976,804
中心
朱明徽 境内自然人 0.39% 2,574,950 0 2,574,950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
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最晚将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
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
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