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7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7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
董事 9 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肖临骏、汪名川、石正林、欧阳昊、郭明
忠、华小宁,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钟思均、曾军、宋博通,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二季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止到 2016 年二季度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总体变动幅度为
0.58%,各项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幅度均未超过 5%,其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投
资性房地产价值的影响不大。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修订)》
规定,单项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幅度未超过 5%的,不进行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6 年二季度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16 年 1-6 月,公司实现经营收入 271,543.57 万元(币种均为人民币),
实现利润总额 2,841.2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6.22 万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76),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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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中航财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中航财司将在经营范围许可内,
为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及结算等业务。2016 年、2017 年
及 2018 年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外
币折算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航财司未发生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按照有关监管
规定,公司根据中航财司的资料对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同意
前述评估报告。
中航财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中航财司为公
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前述对关联方做出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时,关联董事肖临骏、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钟思均、欧阳昊
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基于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及其对中航财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的结论,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
中航财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与中航财司之
间的金融服务交易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评估报告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对中航工
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决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银
行授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企业中航城置业(上海)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分行(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捌仟
万元整(¥1,080,000,000.00 元),类型为固定资产支持融资授信,期限不超过
10 年。上述授信申请由中航城置业(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中航天盛广场
房产(不含 B 栋 10-12 层)提供抵押担保。该项贷款为公司新增融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九江中航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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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对其进行内部转让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江中航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中航城地产”)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负责开发九江中航城项目,其中项目一、二期已竣工,三期在建在售,
四期尚未动工;九江中航城地产名下还有九江九方购物中心(持有型经营商业资
产),已于 2014 年 12 月开业。
按照公司相关经营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九江中航城地产以九江九方购物中
心资产(持有型经营商业资产)作价人民币 93,184.2281 万元出资设立九江中航
九方商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九江中
航九方”);并在九江中航九方成立后,九江中航城地产将其 100%股权按设立时
的净资产账面原值转让给公司。前述事项完成后,九江中航九方将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九江中航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对其进行内部转让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并对其进行内部转让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中航房地产”)为公司全资
孙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赣州中航城及赣州中航云府两个项目。其中:赣州中航城
项目为城市综合体项目,住宅、商业、公寓、写字楼均已售罄,赣州九方购物中
心(持有型经营商业资产)已于 2011 年 11 月开业并在 2014 年 12 月完成了资产
分立至赣州中航九方商业有限公司。现赣州中航房地产名下还有赣州中航城项目
的持有物业赣州中航城幼儿园和赣州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以下分别简称“幼儿园”
和“酒店”),幼儿园已于 2010 年 7 月对外出租投入使用,酒店资产也已由赣州
格兰云天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承租经营并于 2012 年 6 月开业。
按照公司相关经营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赣州中航房地产以幼儿园、酒店两
项资产合计作价人民币 26,527.06692 万元出资设立赣州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赣州中航资产管理”);
并在赣州中航资产管理成立后,赣州中航房地产将其 100%股权按设立时的净资
产账面原值转让给公司。前述事项完成后,赣州中航资产管理将成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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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资产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对其进行内部转让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8)。
七、审议通过了《2016 年上半年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 年上半年投资者
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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