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6-09-0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80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正在与中国保利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筹划关于所属地产相关业务资产的重组整合方案,
其中可能涉及我公司的业务资产,且方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该重大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
交易,但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进入重大资产
重组程序。停牌期满 1 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4 日起继
续停牌 1 个月。前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7 日、 月 14 日、
7 月 21 日、7 月 28 日、8 月 4 日、8 月 11 日、8 月 18 日和 8 月 25 日披露的《公
司股票停牌公告》、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和《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62、2016-67、2016-68、2016-69、2016-70、
2016-71、2016-73、2016-74。
公司原预计在 2016 年 9 月 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
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即预计将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
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筹划的公司向保利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
交易,但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主要涉及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具体范围尚待进一步明确。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方式尚在探讨中,未最终确定。
3、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保利集团或其下属企业。本次重组方案尚在磋商、论证中,
公司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服务机构
为了顺利完成重组工作,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并与上述中介服务机构分
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彼此的保密义务。目前,各中介服务机构正
在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
5、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需要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如涉及)
的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后,相关方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鉴于本次
重组的复杂性,相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中
介服务机构开展的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等工作量较大,且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
票继续停牌期间,交易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公司也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
三、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
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
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
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
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
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
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
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
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