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2016-09-0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7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9 人,分别为肖临骏、
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钟思均、欧阳昊、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正在与中国保利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筹划关于所属地产相关业务资产的重组整合方案,
其中可能涉及我公司的业务资产,且方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该重大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
交易,但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进入重大资产
重组程序。停牌期满 1 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4 日起继
续停牌 1 个月。
公司原预计在 2016 年 9 月 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
是,鉴于本次重组的复杂性,相关各方仍在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
证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尽职调查及财务审计等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
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由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即预计将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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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80)。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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