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继续停牌公告2016-09-3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90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筹划关于所属地产相关业务
资产的重组整合方案,其中可能涉及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地
产”、“公司”)的业务资产,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披露《公司股票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6-62),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68),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披露《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80),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预计将在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信息。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均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
债,具体为(1)公司直接持有的成都航逸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成都航逸
置业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江苏中航地产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九江中航城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新疆中航投资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岳阳建
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100.00%股权、赣州中航置业有限公司 79.17%股权、贵阳中
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00%股权、惠东县康宏发展有限公司 51.00%股权;(2)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城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
限公司 100.00%股权;(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航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南昌中
航国际广场二期项目。具体交易方案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中航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若协议转让的方式未能
得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司将采用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房地产开
发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
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
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
审核。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
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牌,预计停牌时间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十个交易日。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
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