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出具确认函的提示性公告2016-10-1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91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出具确认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合
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期限不超
过 5 年(含 5 年),附第三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
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双边挂牌交易/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证券简称为“16 中航城”,证券代码
为 “112339” 。 前 述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为 2016-33)。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与公司签订了《关于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担保协议书》,并于当天出具了《担保函》。中航技深圳公司和《担保函》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票停牌公告》。由于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公司正在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筹划关于所属地产相关业务资产的重组整合方
案,其中可能涉及我公司的业务资产。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043,股票简称:
中航地产)自 201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
关联交易,但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披露《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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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68),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进
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议案》。根据相关
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牌,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不超过十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均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016 年 10 月 8 日,中航技深圳公司出具了《关于为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称:中航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正在进行的重组事项不会对中航技深圳公司为其公开发行
的公司债券“16 中航城”的担保内容、担保效力、担保条款和担保义务等产生任
何实质性影响,中航技深圳公司将会继续履行该项担保,直至该债券偿付完毕。
中航技深圳公司《确认函》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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