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2016-10-2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9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筹划关于所属地产相关业务
资产的重组整合方案,其中可能涉及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地
产”、“公司”)的业务资产,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披露《公司股票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6-62),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68),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均已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
案,并披露了《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
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
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
审核。因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完成后申请复牌。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
[2016]第 18 号《关于对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
所提问题进行了回复,对《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重组相
关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等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尚需获得有关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
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